文/吳泰群師傅
在八字測算的過程中,作用關係有天幹的生克制化與地支的刑衝破害,那麼在這個作用的過程中,有一個邏輯關係,到底是誰作用誰?比如天幹,年幹與月幹之間,是年幹作用月幹,還是月幹作用年幹?時幹與月幹之間,是誰先作用誰?
在加入大運和流年之後,原局的天幹可以去作用大運或流年的天幹嗎?流年或大運的天幹是去作用每一個原局的天幹還是只作用部分的原局的天幹?大運與流年之間到底會不會發生作用?在解答這些問題之前,先要高清楚什麼是體跟用,八字中體跟用是如何劃分的。
體跟用與陰跟陽的關係類似,用為陽,為動,體為陰,為靜。用對體有生克的作用,而體對用有制衡的作用。所反應的是事物的本質性與功能性的關係,體為陰,為可見,用為陽,為功能性。舉個例子,一個杯子,看得見的杯子,為體,它的功能可以裝水裝油裝咖啡,那麼這些功能就是用。
到底要裝什麼,不是由這個杯子決定的,而是由這個用決定的。但是,杯子的大小,限制了能裝東西的多少,杯子對這個功能的量上有一個制約的作用。當一件事物分出體用的時候,體就不能生克用,只有制約用,而用可以生克體。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作用的先後邏輯順序。
在八字中,前面有講過,年日為陽,月時為陰,那麼,在分體用的時候,就可以確定年日為用,月時為體。那麼這個作用的關係就只能是年幹可以生克月幹,而月幹卻不可以生克年幹,只能制約年幹,這是分析時的一個重要的順序,也是根據體用的關係來確定的。
一個人的八字,富與貴 ,貧與夭,看的是什麼?看的就是體,體好,命才好。一輩子能發多大的財,達不達得到富貴。那麼體怎麼看?對原局而言,月時為體,比如定格,也就是通過月時的作用關係來確定體的高低。如在食傷生財的情況下,體好的,遇到食傷大運的時候,就可能財大,如果體不好的,那麼可能就財小,雖然用的大運很好,但是受到體的制約,也發不了非常大的財。
一旦分清楚了這個體用關係,那麼作用的邏輯也就非常清晰了。月時為體,年日為用,那麼年上的天幹就是發用之神了,就看它對這個體是幫扶還是抑制作用。那麼在作用的時候,就是用為陽,能主動地作用這個陰的體月幹,而陰的月幹卻不能主動去作用這個陽的年幹,只有當地支出現刑衝破害合的時候,才有可能進一步主動發生作用。
比如年幹為丙,月幹為癸,和年幹為癸月幹為丙,那麼月幹的癸不能去克年幹的丙,只能制化制約這個年幹的丙,而後面的一組中年幹的癸是可以去克月幹的丙,這種順序是非常重要的。體為陰,是被動的,用為陽,是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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