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豪
我們中國人對於房子的需求情懷是很多外國人都難以理解的,我們常說成家立業,首先這個成家就得有一個必要的條件,就是房子。所以我們中國人對於房子的情懷可不一般,不止是如此,有了房子後不管是人們的結婚還是以後後代子女的教育問題都是很好的幫助,因為一套房子如果是學區房的話,以後孩子上學,戶口都很好解決,這點和我們的國情基本吻合,也因此中國人在說道房子的時候都是帶有十分重要的感情色彩在裡面的。
過去,我國不僅給某類人群分配了工作,而且還分配了房屋,因此許多人不再需要買房,房地產業並沒有像現在這樣發展。但是,在中國取消住房分配製度之後,房地產業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在這短短的幾十年中,房屋已成為一種值得擁有的奢侈品,房屋價格已升至驚人的水平。目前,即使四五線的小城市裡,買房基本上也要花費個大幾十萬左右,而這些費用對於許多家庭來說已經是沉重的負擔,許多人已經借了未來幾十年的債來購買房子,成了房奴一族。
由於房價高,所有權問題也特別重要。我國人民非常重視自己「家」的歸屬權問題,因此人們也對這方面有很多的想法。許多年輕夫妻在結婚時面臨著必須買房的大問題。即使有些男性家庭在結婚前為孩子買好了房,一些女性們仍要求在房屋財產證明中加上自己的名字,以確保婚姻的安全。給自己一個保證。但是,也由此引起了許多事件。當一個男人拒絕在房地產證書中添加一個女人的名字時,無數夫婦分手。近來,由於房屋問題,杭州的一名婦女失蹤案受到熱烈討論。房產證上的名字讓很多家庭感到尷尬。
大多數人認為戀愛中沒有考慮到這種事,但結婚時必須面對這個問題。但是,許多人同意在房地產證書上使用丈夫和妻子的名字。特別是在一對夫妻共同支付首付和一起償還貸款的情況下,使用兩者的名字是很自然的,因為雙方都支付了費用。但是,是否真的有必要在房地產證上寫上您丈夫和妻子的名字?實際上,一些專家說,出於兩個原因,最好不要使用丈夫和妻子的名字。
第一,如果在房地產證書上列出了兩個人的姓名,那麼在抵押貸款時,兩個人都必須負債。夫妻雙方都應對此負責,因為即使一個人可以還款,兩個人的名字也會被籤署。如果您將來想以其中一個人的名義購買第二套房子,將會遇到某些障礙,因為現在我們的國家對購房有嚴格的限制,因此購買第二套房子會遇到問題。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許多夫婦選擇「假離婚」,以便他們可以在近幾年內購買第二套住房,但是一些地區正在引入一項政策,禁止夫婦在離婚後三年內購買住房。這也降低了「假離婚」的發生。
第二,如果丈夫和妻子的名字寫在房地產證明上,即使在結婚前讓雙方都放心,離婚等婚姻問題也會引起一系列問題。首付款全部由男人支付,女人只還了貸款的一部分,如何分割房子?男人要還清貸款,女人要佔他一半的財產,該怎麼辦?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比較「豁達」那么半房子問題是可以結局的,如果您遇到一個不理性的人,問題將會更加棘手。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房屋成為絆腳石。
實際上,我們可以想像一下這種情況,但是如果一個男人在結婚前買了房子,那麼您可以不在乎是否可以使用丈夫和妻子的名字,並且有一方不付錢,因此即使他離婚他也不會想要房子。但是,現實情況是,許多家庭借貸購買房屋,因此他們的想法有所不同。
通常一對夫妻購買房產是一件為將來做準備,一起生活的一種憧憬,但是不知道從什麼是後期這種房子的歸屬問題逐漸變成了未來憧憬的一種「阻礙」。所以夫妻雙發在購房這件事世上最好是能夠達成一定的默契,因為始終買房子都不是一個人的事情,房子以後也是要兩個人共同來經營的。那麼對此你們有什麼樣的看法呢?歡迎你們在評論區留下你們寶貴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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