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節 四川綿陽特巡警三天30多個電話成功規勸一在逃人員投案自首

2021-01-09 君聊見聞

2021年1月4日,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在逃人員賀某某被四川梓潼警方接走。

2020年12月29日15時許,四川綿陽特巡警網絡巡查時,發現遊仙籍在逃人員賀某某(男,22歲)在巴中等地活動。

民警了解情況後,先給其家人做通思想工作獲得其聯繫方式,並請其家人勸其回家過節後投案自首。

賀某某不為之所動,民警沒有放棄,元旦休假三天,給其撥打了30多個電話,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苦口婆心進行規勸。

功夫不負有心人,賀某某被民警所感動,於1月3日下午到綿陽特巡警巡邏一大隊投案自首。

經查,其於2020年10月28日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被四川省梓潼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立網在逃。

目前,賀某某已移交四川省梓潼警方作進一步處理。

民警提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管你逃到在哪裡,遲早是會被抓的,希望所有負案在逃的嫌疑人員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劉文君 薛梅)

相關焦點

  • 江口警方成功規勸一名涉毒在逃人員投案自首
    2021年1月4日上午9時許,江口公安成功規勸一名涉毒在逃人員投案自首。2020年9月11日14時許,吸毒前科人員劉某芝(女,37歲,銅仁市碧江區人)與楊某飛(男,35歲,江口縣雙江街道人)在江口縣雙江街道鎮江村省溪司岔路口公路邊一坡道處進行毒品海洛因交易,被江口縣公安局禁毒專班民警當場抓獲。
  • 【通告】普洱市公安局關於規勸跨境違法犯罪人員回國投案自首的通告
    普洱市公安局關於規勸跨境違法犯罪人員回國投案自首的通告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雲南省委、省政府和普洱市委、市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關於打擊整治跨境違法犯罪和邊境管控工作的決策部署,依法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和邊境安寧
  • 警方「馬拉松式」規勸 北海2名在逃數年逃犯投案自首
    警方「馬拉松式」規勸,北海兩名在逃數年逃犯投案自首「現在感覺好輕鬆,再也不用提心弔膽過日子了!」黃某崛、黃某復兩兄弟相繼到北海海關緝私分局投案自首,結束3年逃亡生活。▲2020年11月30日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田濤攝2017年5月24日,北海海關緝私分局開展打擊汽車走私專項行動,破獲一起以唐某雄為首的團夥走私汽車案。經查明,該走私團夥通過繞越設關地偷運的方式,從越南經中越邊境非設關地走私進境舊汽車6輛,案值273.68萬元。
  • 陸川警方規勸一名涉嫌盜竊的在逃人員投案自首,嫌犯已被刑事拘留
    1月4日下午,陸川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規勸涉嫌盜竊的伏案在逃人員呂某錦投案自首。這是陸川警方依託合成作戰機製取得的又一個戰果,近日,治安大隊民警對烏石派出所和溫泉派出所有關電動車盜竊案警情進行研判分析,發現犯陸川籍呂某錦有重大嫌疑,該大隊組織警力立即開展案件偵查工作。
  • 追捕規勸雙管齊下 「8.29」命案另一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追捕規勸雙管齊下 「8.29」命案另一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2021-01-08 23:5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西雙版納州公安局關於規勸跨境違法犯罪人員回國投案自首的通告
    西雙版納州公安局關於規勸跨境違法犯罪人員回國投案自首的通告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邊境管控工作的決策部署,依法維護邊境安全穩定和社會秩序,給跨境違法犯罪人員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
  • 追捕規勸雙管齊下 命案逃犯投案自首
    ---廣河縣一潛逃28年命案逃犯投案自首在州公安局統一協調指揮,以及省州公安機關相關部門信息支撐下,廣河縣公安局踐行省廳追逃決戰令,精準研判,攻堅追逃,於12月29日成功規勸一名在逃28年的命案逃犯。在省州公安機關相關部門大力支持下,追逃專班採取抓捕和規勸等多種措施,不斷加大追逃攻堅力度,在近三個多月的時間裡,輾轉新疆、甘肅多市州,行程2萬餘公裡,開展落地核查工作。經過追逃專班二上新疆、連續奮戰,在新疆當地警方大力支持及強大的法律攻勢下,12月29日,命案逃犯馬某某到廣河縣公安局投案自首。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馬某某交代1992年5月9日因家庭矛盾將妻子殺死潛逃的犯罪事實。
  • 合肥廬陽成功規勸在逃人員回國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成功將一名潛逃至柬埔寨的嫌疑人規勸回國。2019年3月,犯罪嫌疑人趙某因涉嫌參與惡勢力犯罪集團組織,潛逃至柬埔寨。為早日將其繩之以法,廬陽分局民警在摸清趙某社會關係網和境外落腳點的基礎上,積極開展勸投工作。
  • 規勸他人投案是否應認定為立功問題的探析
    三、對規勸他人投案行為的分析認定規勸他人投案行為是否應認定為立功,首先應看這一行為是否符合我國對立功刑事立法的本質要求,是否符合公平正義的要求。規勸他人投案,是否有利於國家社會,達到了立功所要求的貢獻大小的程序呢,是否違背了公平正義原則?首先,規勸他人投案的結果是讓犯罪嫌疑人或同案犯主動投案,這不僅大大節約了司法的訴訟資源,減少為抓捕所要付出的人力、物力,而且有利於體現國家刑罰權行使的及時性和必然性。同時,促使在逃犯罪嫌疑人悔罪服法,其人身危險性也得以消除。這當然是對國家和社會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 城中公園派出所規勸一名盜竊電動車嫌疑人投案自首
    12月21日,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公園派出所民警通過規勸盜竊電動車嫌疑人投案自首,迅速破獲一起電動車盜竊案,並追回被盜電動車,為事主挽回損失。12月20日,公園派出所接到事主唐某報警稱,其當日8時30分在解放南路一酒吧停車場停了一輛電動車,因趕時間電動車鑰匙忘記拔,再次返回時發現電動車不見了。接警後,公園派出所民警立即展開調查,發現當日11時43分有兩名嫌疑男子出現,其中一名嫌疑男子將事主電動車盜走。
  • 新絳公安局規勸一網上逃犯投案自首
    逃亡中,經民警勸解,9月7日,逃亡一年之久的網上逃犯到新絳縣公安局龍興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4年3月,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6歲,新絳縣龍興鎮人)在自己家中開設網上百家樂賭場,供他人賭博,自己從中獲利。案發後,其逃亡,2014年7月14日被網上追逃。在安保期間,管片民警任建榮、楊偉多次到李某家中給其家屬耐心細緻地做思想工作,勸其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 規勸同案犯自首應算立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第5條規定了立功的五種情形,即檢舉揭發他人、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協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阻止他人犯罪、其他突出表現的。司法實踐中,犯罪分子通過電話、信件等方式規勸同案犯投案自首的情況時有發生,對此,是否可以認定為立功爭議頗多。
  • 網逃人員到派出所問自己是不是逃犯,一查還真是!
    疫情發生以來,已抓獲逃犯27名,其中4人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不止廈門全國各地最近都迎來了「疫」外收穫!多名嫌犯紛紛自首、落網!當發到某小區一居民家時,眼前的門牌號提醒了樊偉,他立即意識到這個住址是一名被上網通緝人員的住所。他叮囑隨行民警,進門後不光要發放酒精,還要仔細排查房間內的人員。民警敲門後,一名男子打開了房門。當男子看到門口站著這麼多警察時,神情閃過一絲驚慌。樊偉一眼認出,他就是公安機關通緝多年的在逃嫌疑人田某剛。進屋後,民警讓男子出示身份證,對其進行盤查。
  • 在逃人員點讚警方抖音後竟自首:我想當兵,現在來不及了
    視頻上線後引發了網友們的廣泛支持,也給了違法犯罪分子們很大震懾,40小時內,該案件82名在逃通緝嫌疑人全部落網。7月15日晚,海南儋州警方又發布了一則短視頻,對自首的犯罪嫌疑人進行採訪。  「今天的內容有點特別,我們準備帶大家去辦案區,去了解這些從事電信詐騙後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心裡是怎麼想的。」
  • 這裡是,戰役中「逆行」的萬年特巡警
    疫情防控階段,特巡警大隊始終沒有忘記自己維穩處突的本職工作:1月30日,特巡警大隊接到石鎮派出所請求協助:石鎮石培村不少村民在曹某的煽動下,情緒激動,不停辱罵村幹部及政府工作人員,並遭到村民的圍堵。接到請求後,該大隊立即調集40名警力,成功將參與鬧事村民帶至石鎮派出所。
  • 江蘇淮安一男子投案自首,聽完案發經過民警都愣了
    電信詐騙手段可謂是層出不窮,有冒充政府工作人員的,有直接威脅恐嚇的,還有博取人們同情心的等等……其實判斷對方是否是在詐騙也是很好甄別的,只要是對方提到與錢有關的事情,我們就應該謹慎了。如果對方提的事情自己也搞不懂,那就找警察幫忙,千萬不要輕易相信對方的言辭。
  • 電信詐騙A級通緝令發布 已有3人被震懾自首
    摘要:9月26日,公安部公開發布A級通緝令通緝10名特大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在逃人員。截至28日,懾於A級通緝令和強大輿論壓力,短短3天時間,已有黃業雄、鄧振川、鄧春平3人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A級通緝令發布後,9月28日13時許,鄧春平在福建省漳平市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 淮北一女子以戀愛為幌子詐騙34萬 民警規勸主動投案自首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謊稱在某建築工地投資了幾百萬,但因為準備撤資,需要交一定的「撤資稅」,以戀愛為幌子,犯罪嫌疑人淮北女子張某朵騙取蕭縣男子盧某某34萬元,經過法制宣傳教育,12月13日,犯罪嫌疑人張某朵到蕭縣公安局白土派出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