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凌晨,對於不滿7歲的小紅(化名)和小藍(化名)來說,是個噩夢:爭吵中,爸爸舉起榔頭,朝媽媽的頭重重砸了下去……
小紅和小藍的爸爸媽媽原本一同經營著一家果蔬店。悲劇發生在當天凌晨2點,李某懷疑妻子張某有外遇,兩人在店裡激烈爭吵。情緒上頭的李某暴怒之下,拿榔頭對著張某的頭猛地一砸。
張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李某也被法院判處死緩,兩個孩子一下子失去了爸爸媽媽的陪伴,暫由外婆撫養。
最近,孩子們的外婆向法院提出請求,要求撤銷李某的監護權,指定她為兩個孩子的監護人。
濱江區法院審理認為,李某身為孩子們的父親,暴力殺害孩子母親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兩個孩子的身心健康,不適宜再作為兩個孩子的監護人。同時李某也已因自己的暴力犯罪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目前也無法盡到監護兩個孩子的義務,使兩個孩子處於監護缺失的狀態。
兩個孩子在已喪母又長期無法見到父親的情況下,熟悉的生活環境和熟悉的撫養人更有利於他們健康成長,考慮到外婆自孩子母親去世之後就與他們共同生活,照顧他們生活起居,熟悉他們的生活習慣,且經濟條件尚可,有能力提供兩個孩子較好的生活和教育環境,所以法院最終支持了外婆的訴請。
內容來自浙江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