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青縣公安局組織抓捕組遠赴廣州市白雲區,經過一晝夜的縝密偵查、蹲坑守候,於次日早晨終將租住在該區一小區內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抓獲。至此,發生在18年前的一起搶劫殺人積案成功告破。時光追溯到2002年1月3日。當日凌晨5時許,青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居住在縣城某居民區的李某家被搶劫,李某及其妻子被人捅傷。110特勤大隊民警火速趕到現場,用警車將李某夫婦緊急送往青縣人民醫院。不久醫院傳來消息,李某夫婦經搶救無效死亡。這起發生在縣城居民區的兇殺案,給附近居民帶來了恐慌。時任青縣公安局領導對此案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偵破工作。經勘查,專案組民警發現,李某居住的平房門樓處有攀爬痕跡,平房東數第二間窗戶有塊玻璃被卸下。李某居住的最西邊臥室內,滿地都是血跡,大衣櫥也被翻過,上面留有一個血掌紋。李某夫婦的身上,均留有多處銳器傷。據倖存的李某7歲的兒子說,殺害他爸媽的人較瘦,口音不像是本地的。辦案民警立即兵分兩路,一路迅速趕往車站、旅館等地展開摸排調查;另一路則走訪李某夫婦的社會關係,並尋找目擊者。經走訪調查,民警得知李某夫婦平時與人和善,沒有對立面,車站和旅館也沒能發現兇手蹤跡。緊接著,辦案民警又對外地來青縣的務工人員進行了拉網式摸排調查,但依然未有任何收穫。據此,專案組初步推定嫌疑人為流竄入室搶劫作案。
在接下來的10餘年時間裡,青縣公安局的領導及辦案民警儘管換了一茬又一茬,但始終沒有放棄對此案的偵破。特別是「亮劍2020」打擊整治專項行動開展後,青縣公安局黨委成立了以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李健吾為組長的「2002·1·3」搶劫殺人案專案組,對當年案卷物證重新梳理。同時,充分應用現代科學技術,將犯罪嫌疑人在現場遺留的痕跡物證納入公安信息應用系統,積極進行串查工作。
10月30日,青縣公安局接到公安部下發的指紋比中線索,指出青縣2002年1月3日李某夫婦在家中被殺案中提取的掌紋與可疑人員宋某的掌紋吻合。專案組立即對宋某展開調查工作。經查,嫌疑人宋某為獻縣人,2018年因妨害執行公務被廣州警方依法處理,現租住在廣州市白雲區。隨後,辦案民警又針對宋某進行了分析研判、比對核實,初步確定宋某即是18年前的殺人疑兇。
事不宜遲!主管副局長楊殿君迅速帶領專案組民警趕赴廣州市。到達後,民警們顧不上片刻休息,立即對宋某展開調查摸排,很快確定了宋某的活動軌跡、藏匿地點及所駕駛的車輛。隨後,在廣州市白雲區警方的密切配合下,抓捕工作迅即展開。由於不能確定宋某是否在家,同時為不暴露目標,民警們決定在宋某出入小區的必經之路和其車旁蹲坑守候。一個漫長的夜晚終於過去。10月31日早7時40分許,當宋某從家中出來,來到車旁準備開車外出時,在此守候的民警們立即一擁而上,將宋某摁在地上……
11月1日,宋某被押解回青縣。經突審,犯罪嫌疑人宋某如實供述了2002年1月3日凌晨,其因手頭拮据,騎自行車從獻縣家中竄至青縣李某家中,在實施搶劫過程中,持刀將李某夫婦捅傷後逃跑的作案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