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後的今天我依然承認我喜歡他,即使他不完美,即使他有很多缺點,但我依然很喜歡很喜歡他,但是最終還是選擇了放手,如果你問我現在後悔嗎?說實話我也不知道;很多人都會問為什麼喜歡還要分手呢?我可能會說很多現實的原因,其實最真實的原因是我覺得自己配不上他,我也沒有自信他會永遠喜歡我。
當遇到一個讓我們心怦怦跳的人時,就會一直想著TA,腦海裡滿是那個人的身影,還會忍不住想:TA會不會也剛好喜歡我?
但是往往面對一個特別喜歡的人時我們都是沒有自信的,總會想「我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也不是那麼優秀,TA怎麼可能會喜歡我呢?」「我比不上TA身邊的某某,他大概不會注意我的。」等等。
這大概就是愛情裡的自卑感。
沒有談戀愛的時候,我們總認為自己是勇敢無畏的天之驕子,然而一旦站在心儀的人面前,就會變得畏畏縮縮,不敢靠近,覺得自己哪哪都「不夠好」:不敢去撩、不敢表白、甚至不敢相信,即使在一起的也不敢相信會長久,例如小編我。
我總會擔心他有一天會不會嫌棄我、會不會離開我,與其到時候受傷,不如現在自己給自己一刀,然後都結束了,再也不會擔心以後。
至今為止我都明白是心理作用,既然他選擇了和我在一起,那是不是說明我也有值得別人喜歡的地方呢?
然後深深的自卑感讓我患得患失,不敢走下去,只能做出傷害自己也傷害他的事情。
但是現在我又重新找到了愛的人,他同樣很優秀,但是我已經不再感到自卑,我覺得自己也同樣的優秀,我配得上他。
這一切要感謝心理諮詢師課程帶給我的改變,去年開始接觸到的心理諮詢課程,然後費用很低,我又一度很怕自己得了抑鬱症,又不好意思去找心理醫生看,然後看到心理諮詢的課程就直接報名學習了。雖然我現在還不是一個很優秀的心理諮詢師,但是我已經治癒了自己,也相信自己以後可以治癒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