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都相信痣和命運有關。
比如覺得眉心痣是「聰明痣」、腳底痣是「勇猛痣」,並認為這些「好痣」切不得!
但作為一名有責任感的皮膚科醫生,我今天就要跟大家嘮嘮:
長痣是好事還是壞事?什麼樣的痣要儘早祛除?
我們常說的痣,通常是指「色素痣」,是由一群良性的黑色素細胞一團一團聚集形成的。
正常情況下,黑色素細胞平均分散在身體各處,並不停地製造黑色素傳送給附近的表皮細胞,以此保護皮膚免受陽光中紫外線的傷害。
所以,長痣並不可怕,幾乎每個人都會長痣。一些人出生時就可存在,但常於2歲後開始出現。
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並不是所有的痣都是「良性」的!
雖然痣在定義上屬於良性腫瘤,不過有 25% 的皮膚惡性黑色素瘤是由已有的痣發展而來。
因此,我們也不能完全無視任何一顆痣的發展,更不能隨意使它受到創傷與刺激。
我在門診碰到過的一位患者王阿姨,腳底長了顆小黑痣,走長路、運動後經常磨破出血,但一直未引起重視。
經過數年的摩擦刺激,這顆小黑痣緩慢增大後突然快速變大,王阿姨在家人的反覆勸說下才來就醫,無奈此時痣已惡變成黑色素瘤,後悔莫及......
惡變的黑色素瘤(作者供圖)
除了考慮美觀因素,為了避免變成惡性黑色素瘤,以下 10 種痣我們建議儘早祛除:
1. 長在特殊部位的痣:
長在手掌、腳底、腋窩、腹股溝、腰部、口腔黏膜、生殖器等易摩擦部位的痣;
2. 直徑大於6毫米的痣;
3. 出生時就有的直徑較大的痣;
4. 左右不對稱、邊緣不規則、顏色不均勻的痣;
5. 體積突然增大、顏色突然變黑的痣(性成熟及妊娠時,所有的痣可變黑並有增大趨勢,這種情況除外);
6. 表面出現糜爛、潰瘍、出血或腫脹的痣;
7. 自覺疼痛或瘙癢的痣;
8. 痣的周圍幾毫米內出現新發的小痣;
9. 經雷射治療又復發的痣;
10. 三十歲後新長的痣。
當前,臨床的祛痣方法有:手術切除、雷射點痣、冷凍點痣、化學藥水點痣(私人小診所用的較多,風險太大不推薦)等方法。
應用較多的主要是「手術切除」和「雷射治療」。一般情況下,我們建議:
- 直徑小於2毫米、形狀規則、邊界清楚、無不適症狀的痣:可嘗試雷射治療;
- 其他情況的痣如要去除:建議手術切除。
最後,我想告訴大家:
長痣並不可怕,如發現身上的痣有變化或不適,建議到正規醫院就診,切忌到私人小診所一點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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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趙辨.中國臨床皮膚病學[M].南京: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
[2] Sam,Amir H.; James T.H. Teo. RapidMedicine.Wiley-Blackwell.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