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睢寧警方通報一起詐騙案件。嫌疑人曾因為醉駕被判拘役,可出獄後竟又詐騙「獄友」親屬2萬多元,最終再次面臨牢獄之災。
受害人李女士說:「他講俺對象在看守所裡邊挺好的。他挺照顧俺對象的。他意思他認識那裡面的所長,問我要不要打點關係,給買兩條煙或購物卡給所長,好讓俺對象在裡邊好過一點,所以我去買煙給他。」
原來,嫌疑人李某因為醉駕被判拘役兩個半月,其在睢寧縣看守所服刑期間認識了李女士的愛人王某某,兩人成為了「好友」。李某刑滿釋放後,還處在羈押期的王某某囑託李某給其愛人李女士捎個口信。得知愛人的消息後,李女士並沒有懷疑,按李某的要求買了兩條高檔香菸交給李某。而沒過多久,李某再次找到李女士,稱可以找關係幫助其愛人輕判或減刑。
李女士說:「他意思幫我打點下,讓俺對象少判點。我就給他講,需要錢多,我也沒有。我說我一個人帶三個孩子,我也不可能拿太多的錢。第二天他回我話,說兩萬塊錢就行了。所以我當時就轉了兩萬塊錢給他。」
可是在花了兩萬塊錢外加兩條高檔香菸後,自己的愛人並沒有得到照顧,也沒有被特別輕判。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的李女士向警方報案。民警很快便將嫌疑人李某抓獲歸案。
犯罪嫌疑人李某說:「錢到手後就被我用了,我也沒有能力來幫受害人打點。」
目前,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徐州睢寧警方採取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
徐州市睢寧縣公安局沙集派出所民警袁帥說:「在這裡提醒廣大市民朋友不要輕信他人所謂的有關係、有門路。凡事皆應走正規途徑解決問題,遵照相應的法律條件和法定程序,切勿貪圖捷徑。」
(編輯/齊小華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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