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吃「破解版」官司:500臺涉案電腦被法院證據保全
TechWeb 7月27日報導 文/麻曉超
「怎麼還要付費啊?」
「對啊,正版是付費的。我給你個破解版的下載地址吧!」
這個簡單的對話折射了一個普遍現象。「破解版」一詞暗藏了另闢蹊徑的喜悅。然而A股遊戲公司掌趣科技正經歷喜悅後的煩惱。
因被Adobe、Autodesk兩家公司起訴侵犯著作權,掌趣科技辦公場所內近500臺計算機中涉案軟體使用信息日前被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以下簡稱法院)依法證據保全,法院26日晚對外公布了這一消息。
早前,Adobe、Autodesk分別將掌趣科技告上了法庭,Adobe訴稱,其享有Adobe Photoshop圖像處理軟體、Adobe Illustrator專業矢量圖繪圖工具、Adobe Flash二維動畫製作軟體、Adobe After Effects視頻特效合成軟體,Adobe Dreamweaver網頁編輯器等五款軟體的著作權;Autodesk訴稱,其享有Autodesk Maya三維動畫軟體、Autodesk ads Max三維動畫渲染和製作軟體等兩款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
上述二原告均稱,被告掌趣科技擅自複製、安裝並商業使用了原告依法享有著作權的上述系列軟體,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
法院受理這兩宗案件後,Adobe、Autodesk向法院提出證據保全申請,要求對被告經營場所內的計算機上非法複製、安裝及使用上述系列計算機軟體的情況進行證據保全。
對於證據保全申請,法院合議庭審查認為,原告的申請符合證據保全法定條件,同時考慮到計算機軟體最終用戶侵權案件中權利人取證難等因素,在權利人提供了擔保的基礎上,決定採取保全措施,並擬定了保全方案。
保全過程中,法院首先向被告掌趣科技的授權代理人送達了證據保全裁定書和其它訴訟材料,要求被告積極配合法院工作。
在進行證據保全時,被告工作人員存在刪除涉案軟體的情況,參與保全的法院發現後,及時制止,並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訓誡。
歷時6個多小時,法院對掌趣科技辦公場所內共計近500臺計算機相關軟體使用信息進行了保全工作。
法院未披露兩原告索賠情況,截至發稿時,掌趣科技尚未披露有關該訴訟的情況。
商業機構因「破解版」軟體而遭遇維權方警告,或行政執法部門查處,甚至吃上訴訟官司,是「老黃曆」式現象,在中國境內,頻繁以維權方身份出現的三家外國公司,除了Adobe和Autodesk,還有微軟。
中國民間流傳著這樣一個說法:全世界都在使用這三家公司的辦公、設計軟體,全世界都知道這些軟體是付費的,全世界還知道軟體都有「破解版」。
」破解版「受到不少個人用戶和商業機構的青睞,毫無疑問是因為購買正版的價格不菲。
根據TechWeb對Adobe官網最新產品價格的統計,目前,僅為一臺計算機安裝正版Adobe Photoshop CS6(升級版價格180美元,完整版價格900美元)、Adobe Illustrator CS6(升級版價格225.71美元,完整版價格771.43美元)、Adobe Flash Professional CS6(升級版128.57美元,完整版900美元)、Adobe Dreamweaver CS6(升級版161.43美元,完整版514.29美元)四款軟體,就需支付至少694美元(安裝完整版需3085美元),折合人民幣4628元(完整版需要20573元)。
如果是一家有著100名開發人員的公司,為100臺電腦安裝上述四款正版軟體,則需至少支付69400美元(安裝完整版需308500美元),折合人民幣約46萬元(安裝完整版需200萬元)。
因此對於專業從事遊戲開發的公司來說,為開發團隊配備安裝了各種正版專業開發軟體的電腦必然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維權不斷,「破解版」不止。
公開資料顯示,以微軟為代表的外國公司在華打擊盜版已有近20年的歷史,但效果並不明顯。
對於維權方來說,通過訴訟手段維權的實際操作中的一大難點在於舉證難,比如,網絡上流傳著一種說法:使用盜版Office軟體的商業機構可以利用技術手段屏蔽微軟伺服器,讓後者無法獲知盜版使用的情況。
而即便維權方通過「其它特殊渠道」獲取了盜版使用情況,法律上將其作為證據也會是一個很大的難題,此外,法院是否採信也是一個問題。
因此在實際操作中,維權方在向法院提起訴訟後,一般會提交證據保全申請,由法院工作人員對使用盜版的電腦進行取證——即前述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對掌趣科技辦公場所電腦中涉案軟體使用信息的保全工作。
不過,也有觀點認為,司法保全這個辦法只可以對付使用盜版軟體數量較多的大中型公司,對於小公司則無能為力,因為小公司用盜版的情況非常普遍,維權方不可能過多佔用公共資源,頻繁要求法院出動保全,另外就是,這樣的話,維權成本也太高了。
對於被維權方,或者盜版使用者來說,有法律界人士觀點認為,一旦遭遇被維權訴訟,被維權方需要明白,一般情況下,維權方選擇維權的最終目的,是推動某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並獲得收入,即索取賠償款一般不是最終目的,這為糾紛最終的解決方式提供了很大斡旋空間。
甚至有觀點認為,倘若被維權方通過合法途徑購買了一定數量的正版軟體,便可同維權方達成和解,而維權方也會對購買數量少於實際使用數量的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不過,TechWeb查詢微軟在中國打擊盜版的過往案例的公開資料發現,最終以被維權方支付賠償款的案例也常有發生,比如在媒體曝光的案例中:
2009年的微軟起訴大眾保險公司案中,後者被指安裝使用了9種盜版微軟軟體共計450套,2010年法院判定,被告賠償原告2,172,846元;
2012年的微軟起訴銘萬智達科技有限公司及銘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案中,兩被告被指盜版微軟數量達幾百套,最終法院裁定,兩被告賠償微軟公司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318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