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17年放假安排時間表出爐,明年中秋國慶重合了!好悲傷,我們的元旦又有什麼變化呢?2017年元旦放假時間提前了,但還是3天!2017年元旦放假安排: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放假。
元旦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界全體會議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紀年採用公元紀年法」,即是我們所說的陽曆,為了區別農曆和陽曆兩個新年,又鑑於農曆二十四節氣中的「立春」恰在農曆新年的前後,因此便把農曆正月初一改稱為「春節」,陽曆一月一日定為「元旦」,至此,元旦才成為全國人民的歡樂節日。
中國古代的元旦,即現代中國所稱之「春節」的習俗。
現代中國的元旦,根據中國政府將其列入法定假日,成為全國人民的節日。放假一天,後常常將當日前或後雙休日調整,一般連續休息三天。現代中國對元旦的慶祝較之春節,重要性要小得多。一般機關、企業會舉行年終集體慶祝活動,但民間活動很少。
2017年元旦時間:
2017年元旦為2017年1月1日 農曆 臘月初四
2017年元旦放假安排:
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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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加班別忘拿工資
2017年元旦加班工資計算
據了解,元旦1月1日為法定節假日,當天加班須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資。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2日,用人單位可選擇給予補休或另支付雙倍日工資。
2017國家節假日三倍工資怎麼算
日薪資=月薪資÷21.75。法定節假日的三倍工資即:日薪資×3。
法律依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勞動法》規定: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加班工資基數怎樣確定?第一,勞動合同明確約定了職工工資數額的,而該工資數額又與實際發放額相一致的,就應當以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基數應包括「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等所有工資項目。至於何種項目屬於工資範疇,則以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中規定「工資總額」概念為準。當然,由於加班費計算基數是以「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為準,所以職工每月加班費可不計到下月加班費計算基數中。第二,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職工實際工資額作為計算基數。類似「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等規定都屬於不明確的規定。第三,在實際中,有時職工的當月工資與當月獎金發放日期不一致,這時應該將這兩部分合計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因為職工的月獎具有「勞動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性質,屬於工資組成部分。至於企業偶爾發放的如「周年慶典獎」等獎金則可不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第四,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應以職工法定工作時間內的計件單價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第五,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用人單位,當綜合計算周期為季度或年度時,應將綜合周期內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此外,關於加班費還應該知道的情況有:月計薪天數,21.75天;每天工作時間不超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44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個小時;平時加班,支付1.5倍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需支付300%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