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認為我是個神經大條的人,對好多的事情並不敏感,後知後覺。這不光是指對身外物的敏感,甚至於對自己身體某個部位的疼痛,我也是極為模糊不清的。
我曾經牙疼,口腔右上大牙疼,當我去看醫生時,我表達不出具體是哪一顆牙,只能用手去搖或醫生用鑷子敲來定位,才曉得是倒數第二顆牙疼,憑我的感覺是那一片都疼。
我確信隨著年齡的變老,人的腳是還會慢慢長長一點的,我如此認為,我的閨蜜也這樣感覺。而我卻又常常依妖的穿高跟鞋,每當穿前兩年的鞋路走得太多時,中間的三根腳趾會在鞋裡叫疼,若是不把腳拿出來看的話,光憑感覺我是只知道疼,而不曉得具體是哪一根腳趾被擠疼。人說「十指連心」,我咋就這麼麻木呢?
最近的一次神經發炎,就更讓我「五穀不分」了,只感覺腋窩下到胃附近的地方疼,具體是哪裡疼,實在是表達不出來。疼的無法忍受了,一大早去醫院看醫生,問我具體哪裡疼,怎麼個疼法,我竟答不上來,只曉得那一片都疼,於是醫生把疼的附近都捏了個遍,邊捏邊問我是不是胃疼,我都不敢確定了。B超、CT把整個人都照完,沒毛病。無奈,醫生就按神經炎來診治。歷時近半個月,才明白真的是神經發炎。
真是不長記性,其實我明白過一次神經對人的重要性的。
那是我經歷過的一次「開膛破肚」手術,麻藥打進身,不知不覺就睡著了。當我醒來時,已經是第二天下午,我半躺的睡在病床上,用手摸摸我肚子以下的腿,想動彈一下,發現腿一點知覺都沒有,我嚇了一大跳,腿怎麼像水做的一樣完全沒感覺呢?這腿還在啊,是我的腿啊。醫生告訴我,肚子以下還必須使用麻藥,麻藥就是麻醉人神經的,人所有的感知都來自神經。
當時便感覺,皮囊還真算不得什麼,最重要的感覺系統是神經,神經在,你才覺得你腿啊手啊身體骨頭什麼的,實實在在有感知的存在,沒有神經,那肉就是一坨死肉,骨頭就是一堆壞骨頭。沒知覺。
據說,隨著年齡的增長,越老會越清楚自己身體裡每個器官的具體位置,因為醫院去的勤了。但願我仍是神經大條麻木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