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定的結婚年齡是男性22周歲,女性20周歲,但按照很多偏遠地區的習俗,相比於結婚證來講,更重視舉辦婚禮的這個形式,並且很多地方在剛過18歲就進入了相親、結婚的流程,像這種一般都是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己沒有選擇的餘地。今天法岱律所的律師來講一講,未到結婚年齡但辦了婚禮,怎麼離婚。
首先,未到結婚年齡而選擇結婚的,由於未到法定結婚年齡,是還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因此,不屬於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婚禮只是一種形式,而具有法定效力的婚姻關係只有結婚證,哪怕辦完婚禮後一直共同生活,也只能算是同居關係,而不是婚姻關係。
而解除同居關係,可以雙方協商解除,不需要去法院提起訴訟,因為你們不是合法的婚姻關係,不具備離婚訴訟的必要條件,即雙方是合法的婚姻關係。只有是合法的婚姻關係,才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但如果雙方在解除同居關係時因為財產分割產生糾紛,雙方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可以訴至當地人民法院,請求法院來依法做出財產分割。
關於因解除同居關係而產生的財產分割訴訟,在現行的法律上,法院會先詢問雙方能否接受調解,這裡要注意的是,調解書,不具備上訴的條件。調解書是雙方意願的表示,是不允許上訴的。但如果是判決書,在一審、二審不滿意的情況下,可以繼續上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