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於#鄭淵潔對不想結婚的看法#被頻頻頂上熱搜,真好!
因為我們看慣了周圍都是幸福的婚姻,電視劇裡都是幸福的婚姻,小說裡都是幸福的婚姻。難道這個世界上沒有背叛,沒有謊言,沒有小三,沒有醜陋和厭惡,還會有人不想結婚嗎?
而鄭淵潔則表示,不結婚是民法典賦予我們每個人的權利。這是他對不想結婚的看法,我們先不論這句話究竟值不值得提倡,我們先說一下「童話大王」鄭淵潔是一個怎樣的人,又因何能說出這樣的一番言論呢?
鄭淵潔跟它的童話故事
截至目前,大家炒得最熱的話題,就是鄭淵潔早期的很多優秀作品,不知道有多少人還記得童話大王封面上的這句話:本刊適合8-100歲讀者閱讀!
從金拇指到鬼車,再到後來的白客,以及我是錢,還有生化保姆等等一系列犀利而經典的作品,相信不少人都耳熟能詳,不知道有多人都會有這種感受:
初看他的作品,我們總能身臨其境,並且還會覺得他的思維很超前。
尤其不少人都對三章很有印象:一個故事是玩具大熊貓打了橘子汁復活;一個是魯西西吃了龍珠遊泳比賽;還有一個最深刻就是把時間調快了生活節奏特別快恢復時候後人全部都倒下了。
皮皮魯魯西西,就是苦哈哈的我們自己啊,永遠和別人家的孩子比較,想方設法逃避現實,他們成功了,我們長大了。以前覺得是故事,當了大人之後才發現大家都是負重前行有壓力地生活著……
我最喜歡鄭爺爺的一篇童話是《三十六萬五千天》,他的故事沒有其他故事那麼跌宕起伏,就是敘事很普通的一個故事。尤其是結尾兩個塵埃互相告別就分道揚鑣,極其平淡的結尾,但是卻給我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教會了我做人要一諾千金的道理,受益終身。
由此可見,鄭爺爺在生活中,一定是一個生而自由,愛而無畏,不被世俗束縛的人。
童話終究是童話,我們總在慢慢長大
回到他這種看法上來剖析,我也不知道他的真實想法。鄭先生很睿智的回答了一個問題而已,對於類似提問不同的人來提往往會有不同的答覆,這次面向公眾的回覆很睿智。
每次聽到,你是個人就必須結婚,是個女的就必須生孩子,不結婚不生孩子就不正常,我都想上去撕對方的頭髮。
結婚或者不結婚、生或者不生是自己的選擇,別人無權幹涉,畢竟他們只是動動嘴皮子,承擔選擇結果的是自己,不去幹涉別人的選擇,也不讓別人幹涉自己。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不想結婚的人,大多是沒遇到對的人!對於不婚的人,旁人無權對他指指點點!何必跟不理解自己的人浪費唾沫呢?
結不結婚是個人自由,但,也僅限於此!過好自己,也別去試圖「以己度人」的,去「忽悠」、「慫恿」幹涉他人的婚姻自由,美其名曰「為了你好」!
我也不想結婚,我都過不好我這一生,何必打擾別人的人生,我跟我媽說不想結婚,總拿我身邊的親戚朋友做例子,但感覺他們過得也並不幸福,可能只是我眼中的不幸福。
以前春節是最想回家的時刻,但越長大就越不想春節回去,免不了催婚,談事業,親戚朋友的閒言碎語,其實我一個人也過得挺好的,不愁吃穿住。
其次,我不想結婚生孩子是因為我不喜歡小孩,也不喜歡被婚姻束縛。至少我現在的想法是這樣的。每個人不結婚肯定都有原因的,大部分是因為沒有找到合適的人,或者恐婚之類的,找到原因,結婚肯定不是唯一目的。
另外,這社會上不幸的婚姻見到的太多了,很多人是為了孩子的幸福,維持苟延殘喘的愛情,如果沒有孩子的話離婚率沒法想像。
每個人都可能對婚姻有著美好的期待和嚮往,之所以不想結婚,不是真的不想,而是我們總在慢慢長大,在結婚這件事情上有了自己的認知。
這是民法典賦予我們的權利?
我想說的是,這本就是我們天生就有的權利,民法典不是賦予這項權利,而是確認這項權利而已。
民法典確認了這項權利,並保護它免遭剝奪。權利在不同國家和地區受到不同法律限制或保護是有不同的表達形式的。結婚在當前是一種權利,但如果在低生育國家(是的很難想像具體情況)就很容易成為一項義務。
但我們的父母似乎並不管什麼權利不權利的,他們想抱孫子,有時候真的很矛盾,又不希望父母著急不開心,但自己又不想結婚,所以才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陷入一種死循環當中去。
兒天下父母,都只是怕你自己一個人應付不來以後的人生,想有一個人陪你一起度過。如果真的不想結婚的話,你可以慢慢用時間來證明,你自己也可以很好的照顧自己,不管你最終的選擇是什麼。
鄭淵潔按理來說和現在適婚年齡人群的父母們是一個時代的,甚至比他們還大些,和年齡關係不大,是受的教育和思想的問題。
記得一個女性朋友說過這樣一段話:"不介意孤單, 已經做好一個人終老的準備。 我生來並沒有義務一定要成為誰的妻子或者母親, 人生中結婚和生子不是必要選項, 生而為人在這個社會已經很辛苦, 只願父母安康 」 。
我身邊就有這樣的父母,天天催孩子結婚,生個孫子給他們帶,哪怕生了孫子再離婚都行。在他們眼裡,孩子只是傳宗接代的一個接力棒,哪管你幸福不幸福。關鍵結婚這事兒是催就能解決的嗎?不是因為相愛才結婚的嗎?
這權利是天生賦予的,法律條文只是把它文字化了,而並不是法律賦予了誰某項權利。這個因果關係一定要理順,不可以倒置。否則處會出現一種錯覺,制定法律的人賦予了其他人權利。
小結
感覺最近越來越多說不想結婚的人,有的人可能本來就有這個想法,有的人是因為還沒有碰到那個你想跟他一起過一生的人,有的人可能單純是跟個風顯示我和別人不一樣,希望大家都能遇到那個對你和他的未來有無數美好憧憬的人,畢竟一直一個人大概會很孤獨的吧。
當前環境,想有決定權你至少收入能管好自己吃住,有經濟收入底氣就是足,父母開明的家庭確實讓人羨慕,但是自己有獨立能力才能做到跟父母矛盾不可調和時擁有別的選擇,還有清楚打擊教育給你貼的標籤都是假象,相信自己是個優秀的人,有沒有對象只看當下是否需要罷了。
謝謝觀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