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考·黃埔筆試輔導協議班
深圳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及國家、廣東省、深圳市關於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2019年全市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職務序列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
招考工作堅持服務大局,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決策部署,聚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聚焦深圳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及其他重點產業發展需要,堅持唯才是舉、依事擇人,深化實施黨政人才「苗圃計劃」,為深圳「朝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方向前行、努力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提供人才支撐。
全市各級機關計劃招考公務員469名。其中,市級機關單位招考184名;區級機關單位招考216名;街道機關單位招考69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
報考人員可通過以下網址查閱具體的招錄機關、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
深圳組工在線網站:http://www.zz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sz.gov.cn/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深圳市考試院專欄(以下簡稱深圳市考試院專欄):http://hrss.sz.gov.cn/szksy/
二、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以上人員。其中,2019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於2019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於報名首日(即2019年3月28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報考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3年3月29日至2001年3月28日期間出生)。
報考監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至30周歲(即1988年3月29日至2001年3月28日期間出生),報考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獄醫、心理矯正類等特殊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即1983年3月29日以後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非深圳戶籍(生源)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5.具有擬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人員
1.在職公務員(含試用期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歷年粵東粵西粵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公務員情形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考程序
(一)報考時間
2019年3月28日9︰00至4月3日16︰00。
(二)報考註冊
報考人員註冊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和報考指南(詳見附件2)。
本次考試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考人員登錄深圳市考試院專欄(http://hrss.sz.gov.cn/szksy/)或深圳市人事考試考生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考生服務系統,https://hrsstext.sz.gov.cn/ess/login)用本人身份證號碼進行註冊(詳細流程見附件3),註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全面。為防範冒用他人身份惡意註冊、使用虛假身份信息報考等情況,考生服務系統將對報考人員進行實名認證。
(三)填報職位
報考人員註冊個人信息後,選擇一個職位報名。
報名期間,在「職位暫存」(未進行「職位確認」)的情況下,報考人員可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職位,報考職位確認後不可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職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職位選報、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報名期間,將適時於深圳市考試院專欄公布各職位報考人數信息。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職位。
(四)繳費確認
選報職位成功的報考人員可在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1日16:00期間,登錄考生服務系統繳費。考試費為45元/科/人。未按期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凡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到深圳市考試院辦理考試費減免手續,辦理減免手續時間統一為2019年4月22日至5月17日期間(節假日除外)。
(五)列印準考證
時間:2019年5月8日10︰00以後。
已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可登錄考生服務系統列印準考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錄用公務員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初審、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六)報考注意事項
1.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報名環節不進行人工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請對照自身條件自行判斷與招錄職位要求是否相符。個人條件與招錄職位要求不符,資格審核不通過的,後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具體請參照《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詳見附件4)。專業是指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上註明的專業,學位種類不等同於報考專業。
4.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於2019年3月28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並在資格初審時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參加面試。
5.年齡、基層工作經歷、退役期限以及相關資歷(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結婚證、居民戶口簿、期滿考核合格證書、退出現役證件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3月28日。
6.報考人員請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真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踐行誠信報考,報考人員或其他人員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繫電話、電子郵箱、通訊地址必須真實準確,確保能夠及時聯繫本人。因提供錯誤聯繫信息或未保持通訊暢通致無法及時聯繫的,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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