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晴是合肥一家網絡文化公司的女主播,入行沒多久,她就想把直播中「不上鏡」的鼻子做隆鼻手術。去年12月,方晴來到省城馬鞍山路「合肥壹加壹美容醫院」做了隆鼻手術,可不到一個月,隆起來的鼻子就塌了。想到花掉的三萬多元手術費,方晴無法接受現實。日前,該整形機構與方晴籤下調解協議,退還她3.4萬元手術費用。
[經歷] 她的鼻尖塌了 鼻梁也變矮了20歲的方晴是合肥人,打小時候開始,她就覺得鼻子長得不夠好看,塌鼻梁一直是心頭的「疙瘩」。2016年底,她在合肥一家網絡文化公司擔任女主播。進入這個「靠臉吃飯」的網紅行業後,方晴覺得自己的顏值中唯獨就是鼻子減了分。鏡頭面前,這一缺點甚至被放大。去年,方晴曾做過一次隆鼻手術,效果不理想。去年12月初,她找到了一家名叫「合肥壹加壹美容醫院」的整形機構,花了近3.4萬元,做了第二次隆鼻手術。方晴介紹說,自己這次做的是假體墊鼻子,軟骨墊鼻尖,鼻中隔骨做鼻延長。
「墊鼻尖的軟骨,是從我的一隻耳朵上抽取的。」方晴告訴記者,手術結束已經三個多月了,她一側的耳朵上,仍能清楚地看到抽取軟骨後所留下來的疤痕。「這根從耳朵上抽取的耳軟骨,如今早已在鼻內起不到隆起的作用,鼻子重回術前狀態。」
「手術剛做完時,鼻子的塑型效果的確挺好的,手術結束不到一個月,我發現隆起來的鼻子開始塌下去了。」方晴說,後來她拿手機一照,感覺很明顯,鼻尖塌掉了,鼻尖也變圓了,鼻梁的高度也下降了。
[維權] 認為手術失敗 多次討要說法除了隆起的鼻子走樣,方晴術後感到鼻腔內也有諸多不適。「鼻子裡分泌物變得比以前多,呼吸不順暢,有時候拿棉棒掏一掏,還有血跡。」方晴覺得,自己花三萬多元隆鼻,這種情況讓她很難接受,「一些相熟的朋友說我這次整容失敗了,我心裏面也這麼認為。」方晴稱,她日前多次去「合肥壹加壹美容醫院」討說法,院方的回覆令她無法滿意。「院方當時給我出具了一份『術前告知暨知情同意書』,上面寫著『建議用肋軟骨做鼻延長,顧客拒絕。』」方晴說,她當時的確看到了這份知情同意書,並在上面籤下自己的名字。「院方這麼建議我,是因為肋軟骨偏硬,不容易被人體後期吸收。我當時擔心費用,最終選擇相對容易被人體吸收的單側耳軟骨作為鼻內的假體。」方晴說,「院方多次強調,他們給我做完隆鼻手術後的即刻效果是成功的,後期出現的問題,是因為我自己術後護理不當造成的,如經常熬夜、抽菸、喝酒等。」
[進展] 建議再次手術 女主播不同意儘管涉事醫院工作人員術後告知過她醫囑,方晴卻認為選擇在該院隆鼻不圖「即刻」,只圖長久,「術後不到一個月鼻子就塌了,這樣的手術顯然算不上成功。」10天前,該院建議方晴再取身上的肋軟骨,來重新墊鼻尖,只收成本價。方晴拒絕,她只想拿回手術費用。對於這樣的訴求,該院當時未給答覆。
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這天,記者幫方晴諮詢了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承龍。孫承龍稱,方晴和整形機構之間是服務合同關係。在手術開始前,整形機構如果沒有將手術潛在的風險明確告知或不完全告知方晴,就構成了侵權。孫承龍建議方晴,如果手術給前來整形的她造成了重大傷害,方晴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3月19日,記者聯繫方晴得知,這起困擾她三個多月的醫療美容糾紛有了令她滿意的結果。幾天前,該院與她籤下調解協議,並退還她3.4萬元手術費用。 19日,該院一名黃姓負責人向記者證實,當事雙方已就這起醫療美容糾紛調解處理完畢。
[提醒] 如果構成損害 可以申請鑑定這起醫療美容糾紛幾經周折,終於順利解決,孫承龍藉此提醒愛美女性,如果構成了醫療事故,或者是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的話,消費者可以去申請醫療鑑定,向涉事整形機構索賠。
孫承龍還說,在整容過程中,誘惑和風險並存,這也需要消費者在決定整容前,最好先對整容手術的方式、方法,以及可能導致的意外後果等方面,都需要在事先儘可能做到全面了解,從而規避掉其中的風險。
(原標題:《不到一個月隆起的鼻子竟然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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