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點評】
作者:馮潔菡(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教授、武漢大學國際法治研究院副院長)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在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發布的《2020年全球創新指數報告》中,我國連續兩年排名第14位,是唯一一個進入全球創新指數前30名的中等收入國家。「十四五」時期,應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依法促進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為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智慧財產權法治體系建設,構建法治大保護格局。一是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智慧財產權立法,科學制定和完善涉及智慧財產權效力、取得、範圍、使用、轉讓、維持、實施、侵權救濟等的全鏈條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大力培育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業,完善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政策諮詢、信息檢索、成果孵化、價值評估、收購託管、質押融資、金融保險、交易流轉以及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等法律服務制度,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轉讓與傳播。二是嚴格智慧財產權執法,提高智慧財產權司法公信力,通過實施有效迅速、規範透明、公平公正的民事、行政、刑事和邊境全鏈條智慧財產權執法程序,構建包括司法審判、仲裁與調解、行政執法和監督在內的智慧財產權綜合保護機制,有效遏制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三是打造智慧財產權普法信息化平臺,增強全民保護智慧財產權法治觀念,營造智慧財產權法治文化環境。
加強智慧財產權涉外法治體系建設,維護智慧財產權領域國家安全。一是構建助力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智慧財產權法律體系,著重完善對外貿易和投資領域的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二是加快中國智慧財產權法域外適用法律體系建設,健全現行法律域外適用的標準和程序。三是加強對國內智慧財產權立法草案的審核,做好與智慧財產權國際規則的銜接,樹立重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負責任大國形象。四是強化智慧財產權涉外法律服務,提高我國企業涉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能力。
加強國際法治合作,推動智慧財產權全球治理體系變革。一是維護世貿組織《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所構建的利益平衡機制,深度參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框架下的全球智慧財產權治理,推動智慧財產權及相關國際貿易與投資規則的可持續和包容性發展。二是堅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在公共衛生、藥品可及性、教育、文化等領域更多發揮引領作用,與發展中國家、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等加強智慧財產權領域國際法治合作。三是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興領域,重視通過國內司法解釋和適用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規則,培養並向國際組織輸送複合性國際爭端解決人才,掌握智慧財產權國際規則制定和解釋的話語權。四是深化智慧財產權司法執法國際合作,推動國際爭端預防與解決組織建設。
(項目團隊:光明日報記者 張勝、靳昊、王斯敏 光明日報通訊員 劉釗汐)
《光明日報》( 2020年12月24日 07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