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訴「抖音」侵權 ,要求索賠500萬!網友:一山不容二虎。
據海澱法院網5月12日報導,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快手開發和運營的主體,向法院起訴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並要求賠償500萬元,因為其認為第三方APP搜索的是「快手」一詞,搜索結果排名第一的是「抖音短視頻」。
快手公司發現「快手」這個詞在第三方應用商店的「360手機助理」裡輸入時,出現的第一個搜索結果並不是「快手」產品。而搜索結果是「抖音短視頻」應用程式,在應用程式名稱的右側顯示了一個「推廣」標誌。點擊搜索結果,完成「抖音短視頻」應用程式的安裝和正常使用。經應用商店公示及「抖音短視頻」《用戶服務協議》約定,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為「抖音短視頻」的開發及運營主體。
原告「快手」公司認為,被告將「快手」設定為付費關鍵詞,並利用春節期間巨額投資推廣其產品和「快手」商標受歡迎的機會來推廣自己的產品。此外,由於兩種產品功能高度相似,相關網絡用戶希望通過搜索「快手」來搜索相關產品,但搜索結果與「抖音」經營的產品有關聯,從而削弱了「快手「公司提供的產品與其註冊商標之間的具體聯繫,從而實質上損害了快手公司獲得的專用商標權,構成商標侵權。
此外,被告的行為客觀上導致了想下載並安裝「快手」的網絡用戶在第三方應用商店中搜索程序名稱,但他們在搜索結果的第一篇文章中獲得了「抖動短視頻」的安裝連結,從而增加了「抖音」產品獲得用戶的機會,減少了應該屬於「快手」的用戶數量,損害了他們的合法權益。這種行為屬於典型的「同類相食和增肥」和「搭便車」行為,混淆他人的商品名稱,構成不公平競爭。
日前,海澱法院受理了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