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浪漫的事,就是我們彼此相遇
許多人喜歡你
是因為不了解你
了解了就不喜歡了
而了解了你最醜的一面
最壞的一面
最虛弱的一面之後
還願意喜歡你的人
才是真正的喜歡你
1
經常聽到有人感慨:「人與人之間,還是剛認識的時候最好。」
仔細想想確實是這樣,人在剛認識的時候很容易對對方產生好感,也許因為對方一句禮貌周全的話,一個貼心細膩的動作,一個溫柔清澈的眼神,就喜歡了。
那個時候,沒有太多的失望,也沒有太多的期待。
兩個人從對方叫什麼名字開始,慢慢了解他的喜好,他的習慣……每當發現和自己相似的地方,都能開心很久,僅僅憑藉一個背影,就能夠在人群中一眼看到他在哪裡。
你會生怕跟他聊天沒有話題,生怕自己變得無趣,於是開始關注他喜歡的東西,想用盡一切辦法讓他開心。
你會去看他喜歡看的電影,他喜歡看的書;你會想了解他的朋友,想進入他的圈子;你會找機會去跟他親近,跟他交流,跟他說話;你會從他身邊的那些人那裡去搜集他的信息;你所做的一切就是為了要親近他,與他親密。
也許他對你也一樣,為了送你回家,東西南北都順路;只要和你在一起,酸甜苦辣都愛吃,不怕麻煩,也從來都不忙。
那個時候的你們,一邊對彼此充滿著美好的臆想,一邊竭盡所能展現自己最好的一面,然後一起歡喜,甜蜜新奇。
慢慢的,隨著你對他越來越親近,你對這個真實的他的了解會越來越深刻,你會越來越懂他,當你越來越懂他的時候,會出現兩種結果,第一個你越來越懂他,你越來越反感他。
2
第一種結果當然是再好不過,可是很多人得到的往往是第二種結果。都說時間是一個又好又壞的東西,它讓你更了解一個人的同時也更容易看清一個人。
就像莫文蔚在《陰天》裡面唱的:「開始總是分分鐘都妙不可言,誰都以為熱情它永不會減,除了激情褪去後的那一點點倦。」
就像是買了一雙很喜歡的鞋子,剛開始蹭上一點灰,都要蹲下來仔細擦乾淨,可漸漸到了後來,即使被人踩了一腳,可能也很少低頭了。
你不再每時每刻展現最完美的自己,因為了解因為信任,你開始在對方面前展露自己最鬆弛最真實最自然的一面,可他卻覺得你變了,覺得你敏感,脆弱,甚至喜歡無理取鬧;而你也漸漸發現他沒有一開始的時候那麼體貼上心,善解人意了。
從一開始的暗生情愫互發消息,電話不停,見面不夠,到後面爭吵過後的互刪,閉口不談。
那些最初因為新鮮感而被蒙蔽的"缺點",瞬間都成了對方不愛自己的「線索」。
原以為「不忘初心,方得始終」,可現實告訴我們,「初心易得,始終難守」。
所以愛情最殘忍的地方就在於,從它發生的最初就已經到達巔峰。
那種怦然心動,那種想要收割對方的強烈欲望,那種迫不及待想要到達未來的期許,都在戀愛的開始就已經被預支,從此往後,再怎麼走都是下坡路。
因為不夠了解的喜歡,就選擇在一起,無論對自己,對對方,還是對愛情,都是一種辜負。
3
我一直認為,無論是愛情還是友情,都不要太快地選擇在一起,先推敲自己是否真的喜歡,推敲他是否真的真心,推敲雙方之間是否適合。
如果真的喜歡,不要著急,不如再等等。等新鮮感退卻,等了解真實的彼此,再選擇一起。
好的感情,不在於在一起的速度有多快;不在於能碰撞出多麼熱烈的火花;也不在於對方有多勇敢,有多優秀;而在於當你看過了對方最不堪,最脆弱,最真實的一面之後依然願意與他攜手共度此生。
了解徹底,再去喜歡。
願每個女生都能有不懼夜行的自由
"不動聲色的男人,往往愛你最深」
做個壞女人,才不會被這個世界拋棄
倔強式單身:明明渴望幸福,卻始終不敢靠岸
這個世界根本沒有真正的感同身受
懂你的人,喜歡你本來的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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