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爬塔吊索薪之痛:小人物的性命值多少錢?
雲南文山,一名綠衣女子爬上了70米高的塔吊,只為討要自己在工地受傷產生的誤工費;
據悉,這位索薪女子在工地做木工時,不慎被脫落的鋼管砸到;
她的右腳第5個趾骨近節端發生骨折;
受傷的她在醫院住了有10多天,因為腳上有傷;
她不能工作,就向工地索了4萬元誤工費;
但負責人只答應賠償一萬。
於是女子一氣之下就爬上了70米高的塔吊架!
隨後相關部門調解下,施工方現場轉帳4.22萬元後;
女子下塔吊被公安機關帶走調查。
如此激進的做法不可取
看著辛酸,看著無奈。無可辯駁,這種方法違法,但簡單、粗暴、有效。
事情鬧大了,施工方迫於輿論壓力和社會影響,會加快解決糾紛的速度。
該女子索要醫藥費與誤工費沒有問題,但是如此激進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1. 安全風險。
跳塔吊還是跳橋、跳樓,農民工討薪都曾經採取過這些途徑;
可是那麼高,沒有安全措施;
若本想嚇一嚇對方,爭取個關注度,可萬一失手掉了下去,不是釀成悲劇?
如果為了討薪或賠償金付出了生命,是不是不值得呢?
2. 違法風險。
這些行為不僅危及自己的生命,還會擾亂社會治安;
有時候還會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討薪者可能會要到錢人被拘留,也可能陷入錢沒要到人卻被行政拘留的尷尬境地;
因此,「跳塔吊討薪」三思而後行,要理智處理,儘量採取正常的渠道;
企業更應反思,不應拖欠農民工工資,遇到矛盾應當積極化解,不要讓衝突激化。
「農民工討薪」已有法規保障,我們需正確討薪
2020年5月1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開始施行;
這是「依法治欠」的一個重要保障!
但是即使有了制度保障;
仍然沒有避免用極端方式討薪的新聞不時出現;
充分反映了在落實方面需要進一步的加強;
讓違反制度的人和企業,付出嚴重的代價,讓他們不敢欠薪!
農民工掙錢不容易,要錢更不容易!
但是不要用自己的生命當作兒戲,甚至於用自己的生命來解決問題,
遇到這樣的問題一定要理智處理,用正規的渠道去維護自己的權益!
小人物的性命真的這麼不值錢?反映的本質是什麼?
新聞中,為了1萬、2萬、3萬等看起來不多的錢,就用危及性命的做法來爭取。
表面上看,好像是小人物的命「不值錢」;
實際上反映的實質是——小人物不懂法,不會用法律維護自身的權益。
另一方面,用法律的方式,走程序,在他們的眼中,過程長,太麻煩;
在沒有專業人員支持的情況下,只能採取這種極端的方式。
最後的結局就是:
底層小人物用「違法」的方式,來維護本來屬於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種「痛」什麼時候才能避免呢?
生命本無價,萬物本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