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小巷、公園、遊樂場、樹下、路燈旁隨處可見青年男女手挽著手,肩並肩,時而喜笑顏開前仰後合,時而竊竊私語,親密無間熱戀的情景。你還會看到大庭廣眾之下,男女熱情擁抱,又啃又咬的激情戲,也會看到男生拎包拿物,身前身後服侍左右的暖人畫面,這就是不同人不同的戀愛方式。偶爾在公園還能看到男生手捧鮮花,單膝跪倒,向女生深情求婚的美好畫面。在美麗的夜晚也能欣賞到煙花滿天飛,浪漫點亮夜空,男主角拿出戒指對自己的小公主大喊:「我愛你,親愛的嫁給我吧」的精彩劇情,求婚是戀愛的升華,愛情更進一步,倆個人愛情最後歸宿就是婚姻。
那麼經過多久的戀愛時間走入婚姻殿堂最合適呢?眾蒼生紛紛說出自己的想法。有的說越快越好,現在狼多肉少,找個姑娘不容易,閃婚也挺好,我覺得這是對愛情的不負責任,愛情是需要相互了解,相互磨合,是心靈相通,情誼相投的過程,愛情一旦走進婚姻的殿堂就意味著一輩子的責任、擔當,要一起面對所有困難,還有生活中的平平常常,能共享貧窮或者富貴,所有歡樂和悲傷,無論疾病與健康,各種問題都要細細考量,婚姻不是一個隆重的儀式就能決定地老天荒。
有的人說戀愛時間越長越好,我願意用一輩子戀愛,最好永遠不要走進婚姻的墳墓。這個思想更荒唐,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都是耍流氓。你是拿別人的青春滿足自己的欲望,每個人的青春都是有限的,就那麼幾年時光,你浪費她人青春,讓別人為你買單,這是人渣的表現。只戀愛沒有結婚打算也是對彼此的人生不負責任,證明你沒有投入全心全意的愛,抱有把對方當備胎的私心,現在的關係是為了填補感情生活的空白,彌補心靈上的空虛,如果遇到更好的你隨時都會跳槽,沒有死心塌地的愛著對方,也是一種最不道德的戀愛關係。
我個人感覺戀愛2―3年時間最適合結婚的。因為兩個人從相知、相戀、相愛結婚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需要用時間相互了解,互相適應,彼此理解、相互包容,形成默契,最後相互信任才能組建幸福家庭。在這2年左右的時間裡,兩個人的戀愛熱度還滾燙,彼此的吸引力還很強,還處在你儂我儂的愛的漩渦,誰都離不開誰的狀態,此時結婚是最好的時間節點。
如果戀愛超過3年還不結婚,愛情長跑轉入拉鋸戰,結果很難預料。由於時間長了,兩個人感情開始走入平緩階段,兩個人對彼此的了解已經在心間,沒有了新鮮感,對方的每一個舉動兩個人都一清二楚,沒有任何秘密可言,也就沒有求知的欲望,男女的感情磁場開始變弱,吸引力下降,兩個人在一起已經沒有了以前的激情。步入婚姻的想法逐步變淡。因為婚姻需要激情碰撞點燃愛的火花,才能照亮生活的每個角落。戀愛太久雙方什麼事情都覺得順其自然,心中沒有激情火焰,點燃不起生活中的乾柴、木炭,兩個人的矛盾就會越來越多,每個人的缺點不斷顯現,並且隨著時間推移,缺點無限放大,這樣結婚的想法越來越渺茫。所以就出現了,有很多情侶經歷愛情長跑7、8年,經過了貧苦、艱難,一起品味生活苦辣酸甜,可到最後出現忍痛分手的悲慘結局。原因就是時間太長了,彼此太了解了,沒有激情只剩友情了,兩個人手拉手就好比相互握手,沒有感覺了,從而看不到一起繼續生活下去的希望了。真的有七年之癢,十年之痛。結婚後都如此,何況沒結婚,所以戀愛時間超過一定界限結果可以想像。結婚以後度過感情危機的王牌是:結婚證、孩子、夫妻多年情份、家庭責任。沒有這些的戀愛男女在愛情長久的馬拉松之路拿什麼拯救你的愛情,挽救婚姻?各位大神不知我分析的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