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籤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
中國自2004年1月1日起啟用的新式婚姻登記證,大家有沒有注意過結婚證下面有一排字母,「MZHBJZH」,這是什麼意思呢?
網友開始了自己的奇思妙想,「妹子何必嫁這貨」「馬子何必急著換」「妹子何必結這婚」「沒準會不久再換」「明早花唄記著還」!
其實,民政局裡並沒有明確的記錄,這一行字母到底代表什麼,而且當初設計結婚證版面的人也已經離職,據說這個行字母的含義是「MZHBJZH(民政部監製)」。
中國大陸的結婚證是在民政局辦理,那臺灣、香港的結婚證在哪辦理,長什麼樣子呢?是不一樣的嗎?
目前臺灣沒有制式的結婚證書,是要自行於文具店購買。書面內容沒有規定,但為便利民眾,民政機關有提供最簡單的「結婚書約」模板。填完後兩人一起拿去登記,就算完成結婚手續,十分簡便。
法律上規定,男女雙方和主婚人、證婚人、介紹人在有公開儀式的場合籤名蓋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如需公證結婚則交由有關部門認證。
香港的結婚證由入境事務處轄下的婚姻登記處發出,港英政府時期有皇冠徽號,主權移交後則改為洋紫荊區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