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讀過《紅樓夢》的人,在那五彩斑斕的人物群像中,或許不記得大鬧廚房的司棋,無視過悔婚遁世的柳湘蓮,甚至不知道囂張跋扈的夏金桂,但是對於多姑娘,印象沒有不深刻的,雖然作者與她的筆墨少得可憐。
多姑娘第一次出場時,是在第21回,因巧姐出痘,家中需要齋戒,賈璉便移至外書房作息。在此之前,賈璉早就對生性浮浪的多姑娘垂涎已久,而多姑娘亦有意賈璉多時,只恨賈璉內懼悍妻,故二人眉來眼去多時也未能得手,此次正好有了機會。
在程本第64回,賈璉偷娶尤二姐一節,便寫了多渾蟲死去,多姑娘再嫁鮑二,到了晴雯之死一節,又杜撰一個吳貴夫婦作為晴雯的表兄嫂,取代了多渾蟲與多姑娘。然而在脂批本第21回,寫到多姑娘時,脂硯齋批「總為後文寶玉一篇作引」。雖然目前尚未確定脂硯齋是誰,但其與作者關係非同一般,這是毋庸置疑的。而脂批本則作為紅學研究的重要參考資料存在。至於程本,是在原有八十回的基礎上續書並作了部分改動。
及至第77回,在寶玉偷偷出府探望病中的晴雯時,文中稱晴雯有位姑舅哥哥,此人正是多渾蟲。多渾蟲一味吃酒,其妻遂肆意放縱,滿院內延攬英雄,文中寫道:
若問他夫妻姓甚名誰,便是上回賈璉所接見的多渾蟲燈姑娘兒的便是了。
如此可以確定,這一對活寶夫婦,正是第21回的多渾蟲夫婦。
然而在第77回,多姑娘卻被稱為燈姑娘,這難道是作者的疏漏,抑或傳抄者抄錯了嗎?並非如此,由第21回「多姑娘」三字僅僅出現兩次,第77回則出現了五次「燈姑娘」,便知這不是作者疏漏,也不是傳抄者抄錯,而是作者刻意為多姑娘改名了。
但凡我們留意,便發現文中不乏人物突然改名的情況,譬如賈母屋裡的鸚哥,跟了黛玉後變成了紫鵑;襲人自不必多言,文中對其改名特意交代了兩次;更有茗煙後來改成了焙茗,英蓮改為香菱等等。大多是因故更名、隨事命名。這些改名往往是作者為了表達一定的思想意義,並且含而不露。如珍珠變成了襲人,結合寶玉的珍珠變成「死魚眼珠子」論,便知襲人不再是寶玉口中的珍貴女兒,而是一個暗中襲擊人的「魚眼珠子」;鸚哥悄悄變成紫鵑,暗合黛玉愛哭、血淚灑斑竹的命運。
看清了作者的苦心孤詣,我們便不難知道,多姑娘變成燈姑娘,是作者又要表達自己的思想意義了。那麼作者到底想表達什麼呢?
第七十七回,燈姑娘出現,是在寶玉探望晴雯,一個生離死別的場合。寶玉和晴雯,一個是自小身居綺羅、珠翠圍繞的豪門公子,天生一種「愛紅的毛病」,被父親賈政視為「酒色之徒」,再長大些,又添上了「逼辱母婢」、「流蕩優伶」的名聲,連燈姑娘都聽旁人說,他是「風月場上慣作功夫的」。可知寶玉在外人眼中,與乃兄賈珍、賈璉之流難分伯仲,皆一丘之貉矣。
而晴雯呢?在賈府的眾多丫頭裡,以晴雯的姿色最為出色,眼光極高的王熙鳳就曾說過:「若論這些丫頭裡,總共比起來,都沒有晴雯生得好」。而作為晴雯的頭號敵人,王善保家的都不能否認晴雯的貌美,其稱:「那我丫頭仗著模樣比別人標緻些……」;賈母則直接將其視為將來服侍寶玉的人。然而在王夫人看來,晴雯這樣的美人「必定不安靜」,只會逢迎寶玉的淘氣。而襲人就不會了,因為襲人長得笨笨的,看著就老實,不僅性情沉穩,還只會對寶玉「死勸」。
晴雯的純潔爛漫,使其成為寶玉的摯友,而兩人的親密友愛,也為晴雯招來了災難,致使其「紅顏絕世,易啟青蠅」,襲人之流的誹謗和構陷,最終讓王夫人對晴雯下了摧花折柳之手,晴雯被以「狐狸精」的罪名攆出了賈府。而縱觀整個賈府,唯一肯定與寶玉偷試的僅花大姐一人,到最後卻是花大姐博得一個「至善至賢」的美名,潔白無瑕的晴雯卻成了狐狸精,真真黑白顛倒,人妖混淆。晴雯被攆,成為了大觀園的一樁冤案典型。
然而這一樁冤案,最終被燈姑娘所見證,在晴雯絕死之前,其與寶玉密談,二人吐露真情中,晴雯不甘枉擔「狐狸精」虛名。這一切都被燈姑娘聽了去。其道:
可知人的嘴一概聽不得的。就比如方才我們姑娘下來,我也料定你們素日偷雞盜狗的。我進來一會在窗下細聽,屋內只你二人,若有偷雞盜狗的事,豈有不談及於此,誰知你兩個竟還是各不相擾。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
什麼叫「明無不見,照察纖微」?什麼叫「妍醜無隱,毫芒必照」?晴雯和寶玉是清白或汙穢,是妍是蚩、是美是醜,都被燈姑娘這一盞「燈」照得絲毫必現。晴雯和寶玉的磊落光明,對燈可表。而作者為何偏安排浪蕩成性的多姑娘作為燈姑娘?只因為為了一照那個別人嘴裡的「風月場上慣作功夫「的寶玉,到底是真假虛實。然而面對一般男子見到便「至此豈有惜命者哉」的多姑娘,寶玉竟然能坐懷不亂。經住了多姑娘的「考試」,這是對寶玉清白絕好的證明,也為寶玉和晴雯的清白雪恥。
反觀襲人,在當年和王夫人煞有介事的毀謗寶玉和誰「作怪」時,自稱自己的心事唯有「燈知道」罷了。然而正因為沒有燈,襲人才幹做出此欺詐之言,而其能在王夫人面前虛言假語,只因為王夫人不是「明燈」罷了,這麼一看,王夫人連燈姑娘還不如呢。此乃作者刺心之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