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男友和女同事的親密照」:不同意婚前同居,就要分手嗎?

2021-01-08 戀愛指導員

阿晴和男友從大學戀愛到現在,也有4年多的時間了。

畢業後他們留在同一個城市工作,但跟其他情侶比較不同的是,他們各自租了房子住。

一來是因為兩人的單位相差較遠,二來阿晴對於婚前同居這件事一直都處於沒有做好準備的狀態。

所以這兩年,他們基本都是工作日各自生活,周末和節假日就會在一起度過。

在阿晴看來,這樣既有甜蜜時光,又不失個人空間的相處模式,好處良多。

但阿晴的男友可不這麼想,軟磨硬泡的,關於同居,他提過很多次。

什麼好好照顧她啊,節省房租啊,提前感受婚姻小甜蜜啊等等,男友的理由從來都是五花八門的。

來源:《流金歲月》劇照

可阿晴思來想去還是想要貫徹自己一直以來的堅持。

她希望自己能擁有「戀愛、見家長、被認可、求婚、訂婚、結婚、生活在一起」順序不顛倒的愛情。

而且在她看來,好的感情是急不來的,好的感情是需要耐心加持的,好的感情是值得等待的。

如果兩人是奔著結婚而去的,那又何必搶佔如今的朝夕呢?

阿晴自以為說服了男友,他們還是維持著生活的原狀。可惜啊,關於對當下的認知,關於對未來的憧憬,那不過是阿晴的一廂情願。

男友對她的態度越來越冷淡了,男友回信息也越來越敷衍了,提前約好的見面也開始被男友用加班的理由多次爽約。

來源:《流金歲月》劇照

阿晴感受到了男友的轉變,她也開始反思是不是自己的思維太傳統了。

因為足夠珍視兩個人之間的感情,阿晴想借給男友慶祝生日,兩個人心平氣和地好好溝通一下。

那個周六,她一大早就起來了,布置房間、買菜做飯、預定蛋糕、檢查準備好的禮物……

她把一切都準備妥當了,就等著男友到來給他一個驚喜。

可對方電話不接,微信不回,從中午等到晚上,阿晴都準備過去男友那裡找他了,剛要出門就收到了他說在忙,不方便的信息。

懂事如阿晴,她忙不迭地回覆:再晚都等你。

可一直到晚上十點多,菜都熱了好幾輪,男友還是沒有出現。強打著精神刷手機繼續等的阿晴,突然收到了男友的微信。

以為是他馬上就要到了,可她點開對話框,映入眼帘的是男友摟著另一位女孩兒,姿勢曖昧的合照。

那女孩兒她知道,是和男友一起入職的女同事。

短短5秒鐘,那張圖片便撤回了。雙方都陷入了良久的沉默。

第二天,男友來她這裡了,她一夜沒睡,甚至想好了面對他的懺悔,她如何譴責。

但沒想到,男友一上來,便提了分手。沒有任何心理準備的阿晴,準備了一肚子的質問一句都沒有說出來,只呆呆地問了一句:「為什麼?」

男友低頭不說話,一時間氣氛冷到冰點。還是阿晴率先開了口:「因為她嗎?」

「不全是……我感覺你更想擁有自己的空間,而我想要兩個人一起生活。」男友沒有掩飾自己的真實想法,正面回答了她的問題。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我不同意婚前同居,我們就必須結束嗎?」阿晴的情緒有些激動。

「可是她願意。」男友只用了這一句話,便擊潰了阿晴所有的驕傲。原來4年深情,抵不過一晚陪伴,想來也是可悲。

來源:《流金歲月》劇照

當然,阿晴男友和女同事的事情,應該不止一晚那麼簡單,只是阿晴想當然罷了。

在她幾次三番地拒絕男友同居的要求後,他們的感情就已經開始發生變化了,不過是她後知後覺罷了。

婚前同居與否,原本是情侶兩人之間的事情,需要雙方達成共同的認知,然後再作出決定。

可這中間如果有一方有了另外的選擇,那結局就真的很容易讓人猝不及防。

因為你不願意的事情,多的是人願意。因為你想按部就班的事情,多的是人跨好幾步往前走。

該如何論對錯呢?感情裡很難說得清是非,不過是愛與不愛的區別罷了,不過是「必須是你」和「是誰都沒差」的區別罷了。

來源:《流金歲月》劇照

畢竟,有些男人覺得,婚前不同居等同於還有二心,可我們還見過不少男人把同居後分手的女生直接劃分到「二婚」的行列啊。

有人同居分手被瞧不起,有人不願意同居被分手,看上去好像怎麼選擇都不對是嗎?

其實不盡然。

重要的是,我們要先選好,選對談戀愛的那個人。

如果對方真的愛你,那ta在感情裡,會先把你的感受放在第一位,而不是在負不起責任的時候把欲望放在第一位。

記得曾在網絡上看過一個男孩子對同居的看法:

婚姻就像鞋子,合不合適只有腳知道,肯定是要試試的,不合腳的肯定不會買。

是,我們不否認,婚前同居可以進一步檢驗兩個人是否適合在一起生活,因為更近距離地相處,會暴露出很多平常戀愛裡感受不到的問題。

可走進這個大考驗的前提是雙方都願意,絕不是依著一個人的想法隨意做決定。

如果你願意接受,那兩個人大可以想法一致地奔著皆大歡喜而去。

但如果你不願意接受,那無論對方如何強求,還是要堅持自己的想法。

倘若因為同居與否的問題談不攏,如阿晴一般鬧到被分手的地步,那這個人真的不要也罷。

因為一個人離開你,是損失還是慶幸,取決於你之後變得更優秀還是更糟糕。如果你變更優秀,那就是他的損失。反之,那就是他的慶幸。

聚散都有時,本也就是無可厚非的事。

最後我想說,關於婚前同居,基本就是進一步結婚,退一步分手。雙方可能連平常戀愛狀態下冷靜的機會,和好好溝通的可能都會被動不存在。

所以,如何決定,真的要慎之又慎。

戀愛,就好好戀愛;結婚,就好好結婚。每個階段都該有每個階段應有的狀態,這樣之後,長久才更加可期。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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