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瑣事發生爭吵,
男子田某打了女友臉部兩下,
6天後女友突然不治身亡,
這是這麼回事?
近日,
廣州中院對該案作出終審裁定,
田某以過失致人死亡罪獲刑。
被打後出現嘔吐等症狀
據了解,田某生於1956年。一審法院查明,2018年11月17日15時許,田某在廣州市南沙區黃閣鎮某村一出租屋內,與其女朋友周某因瑣事發生爭吵,繼而打了周某左臉部兩下,後二人被勸開。
當日22時許,周某出現嘔吐等症狀。次日8時,田某帶周某去診所就醫,未發現嚴重情況。19時許,田某見周某依然精神不振,就叫來劉某一起勸說周某前往醫院就醫,未果。
11月19日7時許,田某發現周某嘔吐且無正常反應後,叫來王某、李某送周某到黃閣醫院就診,後轉送南沙中心醫院搶救。同日21時,田某在現場被傳喚到案。11月23日21時,周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鑑定,周某主要因頭面部遭受外力作用致右額顳頂部硬腦膜下腔出血致急性中樞神經系統功能障礙死亡。
法院: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田某的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田某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田某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一審法院判決,田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周某家屬(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不服,上訴認為,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與適用法律錯誤,周某系被田某醉酒後大力毆打並怠於送醫搶救所致,且一審法院判決的民事賠償金額過低。家屬代理人也認為一審法院對田某的量刑明顯過輕。
廣州中院認為,一審法院依據本案查明的事實和證據認定田某有自首情節,並根據田某籤署的認罪認罰具結書採納了一審公訴機關對其量刑有期徒刑十個月的建議,符合法律規定,該院予以認可。
死者家屬對本案刑事部分判決有異議,應當向一審公訴機關反映,由一審公訴機關決定是否提起抗訴,目前,田某沒有上訴、檢察機關也沒有抗訴,本案刑事部分判決已經生效。
二審於是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院還對附帶民事訴訟部分進行了裁判。
來源:信息時報 記者:何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