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節日期間堅持不懈正風肅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紀委關於元旦、春節期間緊盯「四風」問題工作、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相關要求,為確保元旦、春節風清氣正,黨員幹部清廉過節,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向國資委機關各廳局,直屬單位、直管協會,各中央企業發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級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要身體力行、以上率下,形成「頭雁效應」,要把糾「四風」、樹新風,堅持不懈正風肅紀,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一把手」工程和履行「兩個責任」的重要抓手。要認真組織學習中辦、國辦和中央紀委「兩節」通知、近期中央紀委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公開曝光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典型案例通報,不以「看戲」心態看通報,不當置身事外的觀眾,認真對照自身進行檢查,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要求。
要採取有力措施,盯住本單位公務接待和差旅、公務用車、單位食堂、培訓中心和駐外辦事處等關鍵環節,嚴防相關單位和黨員幹部借過節之機搞吃喝送禮、公車私用、公款旅遊、濫發錢物、大辦喜慶事宜等節日「四風」問題;嚴肅幹部人事紀律,嚴禁借節日之機說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確保節日期間風清氣正。
要緊盯節日期間易發多發和隱形變異問題,嚴禁違規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或用公款在系統內組織相互宴請等拜年活動;嚴禁違規用公款購買消費高檔酒水;嚴禁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超標準公務接待;嚴禁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實物或以各種名義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嚴禁違規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旅遊、娛樂、健身活動;嚴禁違規用公款贈送、收受、發放禮品禮金、有價證券、電子禮券;嚴禁利用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藉機斂財;嚴禁違規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會所和俱樂部會員卡、高爾夫球卡等各種消費卡,嚴禁違反公務接待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打著「公務接待」「商務活動」「外事活動」等旗號,領取、發放、贈送上述卡或券;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嚴禁組織、參加隱秘聚會;嚴禁用公款打高爾夫球;嚴禁違規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嚴禁公車私用、「私車公養」或向下屬單位、服務對象私借車輛使用、轉嫁相關費用;已實施車改的,嚴禁象徵性付款公車私用。
各級紀委(紀檢組)要在節前約談財務、公務接待、公車、食堂、接待場所等管理部門負責人,督促其認真履行監管職責,把好第一道關口;對把關不嚴、放任不管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要立足本單位和自身職責範圍,嚴格按照中央辦公廳關於規範督導檢查的有關工作要求開展監督檢查,既要注意針對性、有效性,形成有力震懾;又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影響正常工作、不增加基層工作負擔。要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完善節日期間值班、報告和督辦制度,加大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力度,不斷傳導壓力,持續保持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對群眾和媒體網絡反映、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發生在元旦、春節期間的「四風」問題線索、重要輿情,要及時組織核查處置,嚴查快辦,決不姑息,對工作失責失察的,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對不敬畏、不在乎、屢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觀故意、情節嚴重的,依規依紀依法從嚴處理。(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