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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大胸懷無限情懷
心若敞開萬法自來
太上常清靜經老君曰:大道無形,生育天地。道者,開口動舌、發言之詞也。又云:道者,虛無之炁也,混沌之宗,乾坤之祖,能有能無,包羅天地。道本無形,莫之能名。無形之形,是謂真形;無象之象,是謂真象。先天地而不為長,後天地而不為老;無形而自彰,無象而自立,無為而自化。故曰大道。經云:視之不見。故曰無形。杳杳冥冥,其中有精;混混沌沌,分為陰陽,故為天地也。育者,養也。長養陰陽,故為生育也。陽者,清也,上騰為天。陰者,濁也,下潛為地。天地者乃大道之子也。此一段明無情而運行,陰陽之用也。日月者,是陰陽之精氣也。
大道無情,運行日月。自無而生有,造化以成形。故天無精氣,無以制日月之明;地無精氣,無以制山嶽鎮焉;人無精氣,無以制身形之存焉。故曰日月稟陰陽之所運行。故知道之無情,隨機而所化。又云:天何言哉?四時行焉;地何言哉?萬物生焉。經云:用之不可既,無情而運行日月也。日月者,大道之用也。此一段明無名,而萬物自生,長養萬物。
大道無名,長養萬物。故元氣無形,不可名也。經云:道隱無名。乃生於天地。故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者,五行之子孫也。三才者,萬物之父母也。道者,三才之祖宗也。故元氣清靜,不可常名也。凡學道之人且在觀宗察行,若能智性無礙,可以登涉大道之徑,遊於三才之外,常人無所能知也。前章明無形無名,故能運行於日月。此兩句乃是太上之自稱,無名之名,強名為道也。
吾不知其名,強名曰道。吾者,我也。此明太上自言,吾不知其名,強名曰道。此故亦明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之義也。老君匠成天地,開闢乾坤,變化萬物,不言我為緣。道法自然,不能名號。一則從有入無,或從無入有,隱顯無方,存亡自在,豈有常名之稱焉。故經云: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又云: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前兩句明太上之所自稱,緣道無名。此後九句明大道尊卑之體,以元炁清靜,以天地男女為喻。就此章中,分為三段:第一明道分清濁動靜之喻;第二明天地男女動靜之機;第三明萬物本末之由。
夫道者,有清有濁,有動有靜。
清者,天也,正陽之炁上騰為天。濁者,地也,正陰之炁下結為地。夫者,發語之詞也。夫道能清能濁,能動能靜,以至大道無測,常名清濁動靜,皆為至道之用。幾曰學道之士,若能明動靜之炁,安其位,則至道自來歸之。動靜合宜,故為正色也。此四句與前三句俱明清濁、動靜之理。並後二句,共成一章,以契至道尊卑之位、本末之由。於三段之中,第二段明男女清濁之用、動靜之機。
天清地濁,天動地靜。男清女濁,男動女靜。
《列子》曰:天積炁爾,地積塊爾。天地相連,終不相離。自地以上皆是天也。有諸天諸地,其名不一。四面八天,上有三十二天、三十二帝,皆清炁也。下有九地,九地之下謂之風水。風水之下,冥冥不測。自九地之上,上至諸天,皆出混元之圖也。
《上清經》云:諸方各有五億五萬五千五百五十重天,天地之數亦然。此乃以彰至道之尊,大無不包,細無不納也。男者,陽也;女者,陰也。夫人在於母腹之中受胎之日,皆稟天地陰陽之炁,以成其形,稟天地純陽之炁者,以成其男。十月之中,常在母左腋下者,男也。稟天地純陰之炁者,以成其女。十月之中,常在母右腋下者,女也。女之水性,極陰之炁,故為靜也。男之火性,極陽之炁,故為動也。動者飛升,上應於天。靜者濁滯,下應於地。故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男尊女卑,陰陽分矣。故曰男動女靜。此二句明本末之由。與前七句合為一章,義分三別。
降本流末,而生萬物。
本者,元也;元者,道也。道本包於元炁,元炁分為二儀,二儀分為三才,三才分為五行,五行化為萬物。萬物者,末也。人能抱元守一,,歸於至道,復於根元,非返於末。末者化也;本者,生也。人能歸於根本,是謂調復性命之道者也。《南華真經》云:生者,神凝也;死者,物化也。人能歸真神,歸真神是謂返本還源,不可逐物也。此一段四句明清濁之源、動靜之基,人能有道,道自然皆歸。
清者濁之源,動者靜之基.。人能常清靜,天地悉皆歸。
清者,天之炁也;濁者,地之炁也。皆因清濁之炁生育萬物。世人若求長生之道,煉陰為陽,煉幾成聖,皆因清自濁之所生,動因靜之所起。清濁者,道之別名也。學仙之人能堅守於至道,一切萬物自然歸之。故《西升經》云:江河淮海,非欲於魚鰲、蛟龍,魚氅蛟龍自來歸之。人能清虛,寡慾無為,非欲於至道,至道自來歸之於人。但能守太和元炁,體道合真,萬物悉皆歸耳。此四句明心神本來清靜,皆因世欲之所牽也。
夫人神好清而心擾之,人心好靜而欲牽之。
神者,妙而不測謂之神。心者,神也;神者,心也。心擾則神動,神動則心浮,心浮則欲生,欲生則傷神,傷神則失道。人能調伏其心,內安其神,外除其欲,則自然清靜。謂下文也。此一段四句,明修行之功,遣欲澄心,自然清靜也。
常能遣其欲而心自靜,澄其心而神自清。
遣者,去除之喻也。人能去其情慾,內守元和,自然心神安靜。心既安靜,世欲豈能生焉?故引《西升經》之言,所謂教人修道,即修心也;教人修心,即修道也。故以令人絕利一源,修真養性,次保心神安樂。故聖人云:修真養性,載神扶命,則離苦升樂,福慶延流,而成真道矣。此兩句為一段,明修真至神,六欲、三毒自然消滅。
自然六欲不生,三毒消滅。
六欲者,六根也。六根者,是眼、耳、口、鼻、心、意也。欲者,染著之貌、情愛之喻。觀境而染謂之欲,故眼見耳聞,意知心覺。世人若能斷其情,去其欲,澄其心,忘其慮而安其神,則六欲自然消滅,豈能生乎?內神不出,六識不動,則六根自然清靜,故不生也。三毒消滅。三毒者,三塗之根、三業之祖也。三者,身、心、口也。人有身時,身有妄動之業,心有妄思之業,口有妄語之業。此三業又為三毒。又雲,三毒者,乃三屍也,彭琚、彭瓚、彭矯。上屍好華飾,中屍好滋味,下屍好淫慾。人若能斷得其華飾,遠其滋味,絕其淫慾,去此三事,謂之日三毒消滅。三毒既滅,則神和、炁暢、精固,三元安靜,三業不生,自然清靜。三元者,上元、中元、下元也。上為三境,生於萬物,天下三元掌人性命。且上元主泥九腦官,為上丹田;中元主心府絳官,則為中丹田;下元主炁海,屬腎官,為下丹田。此之三元,上主於神,中主於炁,下主於精,故乃掌人之性命也。人若能絕其三業,保此三官,更辮四時之炁,運轉精華,往來無窮,則三丹田固實,萬和柔順。心若太虛,內外貞白,皆因三屍消滅,除假留真,乃為清靜之道矣。前明修真至神,六欲三毒自然消滅。此明迷惑未斷,而心有所染著,故未能窮於妙用。
(太上常清靜經)註解。
所以不能者,為心未澄、欲未遣也。
人若能去前三業,則三屍滅,三屍滅則保其三丹田,三丹田固實則炁通暢,往來無窮,即無世欲牽心,故為清靜之道。若未能專勤志意,澄心絕慮,則心不能內修至道,難窮妙用之理,則無所制伏於心猿,即漸失精神。精神既失,則六根妄起,世欲牽纏。此謂自不能解於生死之羅,難出輪迴之網者也。前章明能與不能修習。此章獨明能修而不著,破執而成真。九句正經,義分三別,合為一段。
能遣之者,內觀其心,心無其心;
人能斷情,絕食去欲,即無三業之罪。不以專志,修於內行,守於絳官,自內觀己心。心者,火也。故引《內觀經》之言,心者,火也,南方太陽之精,主於火也。上應熒惑,下應心也。心為絳官者,神也,妙用不測,變化無定,神明依泊,三葉如蓮花。又雲,制之則正,放之則狂,清靜則生,濁躁則亡。明照八表,暗迷一方。故使學人可以觀之者,心處於形內,不以形觀心。既使形觀,則為二義。形者舍也,心者主也,舍不能觀主,故不可觀也。可使神觀心。神者炁之子,炁者神之母。但心意引炁,存神而觀之,自然感應。何以知之?古德云:為使炁神,神之與心,炁之與道,不相遠離。故聖人設法教人,修道即修心也,修心即修道也。心無所著,即無心可觀;既無心可觀,則無所用、無所修,即凝然合道。故心無其心,乃為清靜之道矣。
外觀其形,形無其形;
心者形之主,形者心之舍。形無主則不安,心無舍則不立。心處於內,形見於外。內外相承,不可相離。心形俱用,不可觀執。凝然混沌,有若無形,亦非無也。若非無心,豈能忘於形體乎?心忘形體,故曰無心。本經云:吾有大患,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心之與形,動無所染,靜而無著,此謂形無其形也。
遠觀其物,物無其物。
五行造化謂之物。又雲,塊然有凝謂之形。幾有形質者,俱謂之物也。物無其物者,謂之真,真空也。本經云: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物者,道之妙用也,非世之常物。
三者既悟,唯見於空。
三者,心、形、物也。內外中問,俱無所著,是名無為。既入無為,是名空法。空者,道之用也。有用有著,不名於道矣。前一段分三事。此一段獨明無空寂,雖名空寂之理,則俱無所著,即為真道也。此一章六句,合為一段。
觀空亦空,空無所空。
空者,真空也。空法之相,乃有二種:有大空,有小空。大空者,無為不為之理。小空者,破有歸無,以無為為無,是名小空。此二空俱無,即自然不染正性,乃成真道也。空無大小,亦無所去,有著即顯,無著即隱。空法之相,即隨影而見形,若言無見即斷滅。其法長存,如水似鏡,在人之身,掌人之性命。凡居有質,皆藉道以成形。一切物類,無不從道而生。大道坦然,常存於物,非為斷滅者也。
所空既無,無無亦無。
空者,亦非大非小,喻如道性,本無長短,亦無塵垢;悟即謂之真空,不悟謂之假相,非為至道。《上清經》云:空假之相,還復成假,天尊慈悲,乃立空假之相,善巧方便,隨機應化,教導人天,皆歸至道。所說空相,亦非空相。空相是道之妙用,應道用即有,不用即無。非無非有,非名為道。道本無形之形,真之能名;德本無象之象,是謂真象。杳杳冥冥,其中有精,其精甚真,非無為也。萬法俱無,是為空無。空無之道,亦非自然。破此空無,還歸於無無也。
無無既無,湛然常寂。
無無者,無執也。雖無執見,歸於寂法。寂法亦無,非為寂也,亦非空也,亦非無也。非空為空,謂之真空。非無為無,是無中之法。法亦俱無,歸於真寂。真寂亦無,非為無法,不有不無,非空非色。假名稱見,化導眾生。種種分別,皆為執見。執見既無,名曰自然。清靜非為空寂之法,空寂既無,則湛然常存,豁然無礙,即謂之真常之道也。前六句明空寂之理。此一段四句,明空寂俱無,自然無欲,即成真道也。
寂無所寂,欲豈能生?
此明法相皆歸寂滅,真道自然,長存不去,無著無欲,自然成道也。
欲既不生,即是真靜。
真靜者,自然無欲也。有欲則患生,無欲則道生。本經云:吾有大患,謂五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無身者,無欲也,無欲謂之真身。真身者,道身也。前四句明無欲無寂。此四句明真性之道,隨機應物,無所不應,自然清靜。
真常應物,
真者,體無增減,謂之真。常者,法也。常能法則,謂之真常之法也。法則真常,應物隨機,而化導眾生,無所不應於物,道之物也。常者,道之法也。應者,道之用也。法用無有,皆為常道,常道之中,自有真應之道。故云真常應物,道之妙用也。
真常得性。
凡欲得成真性,須修常性。而為道性得者,動也。動其本性,謂其得性也。
常應常靜,常清靜矣。
既在道性,本求清靜,自然應物,常用於世,無染無著,無垢無塵,隨機而化。本經云: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又云:和其光,同其塵,湛兮似或存。存者,道也。本清靜常應,而無所不應,隨方而無所不靜。故云常清靜矣。此一段六句,標前清靜之性,道性既清靜,乃得真性;既得真性,返歸於無得之理也。
如此清靜,漸入真道。
此言清靜之性,名為真道。經中不言,令人須假性修,漸進而成真也。真者,能長能久,不增不減,與天地齊壽,故為真道也。
既入真道,名為得道。
既入真道,名悟修真。煉凡成真,煉真成神,神真者,道也。故與天地同壽,日月齊明,造化萬物,故名為得道也。
雖名得道,實無所得。
道者,無得無失,亦無常形。本經云:道本無形,莫之能名。故云雖名得道,實無所得也。大道常存,亦無去住。又云: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前明真性之道返歸無得之理。此明大聖立教,以無名之名,強名為道,教導人天,應接群品,雖無正形,悟者必得。
為化眾生,名為得道。
化者,返以守真謂之化。化者是遷變之義,逐換應見之名。化別種種,應見容儀,有無莫測,誘化時人。誘化者,指事為喻,恆勸開悟教道之名。普令後學之人拾惡從善,惜身保命。故要歸於聖教,只如太上西化流沙八十一國,亦法視相;或見大人,身長千丈,或見小人,身長丈八,變見無方,易形改號。或為金仙,或日梵仙,隨方設化,同體異名。教人修道,去妄成真,乃立清靜之教,皆為化也。應見降生於太清,渦水之右,真源之左,九井長存,雙檜猶在,見其道相,以化人天。又《聖紀經》云:老君自上古混沌初分,或以未分,開闢天地,安置日月星辰,分配五行,造化萬物,代代不休。為天王之師,時人莫能知之,非獨為西國演化。所言道本自然,無所不入,十方諸天,莫不皆弘至道。普天之內,皆為造化。蠢動含生,皆有道性。若能明解,即名為得道者也。
能悟之者,可傳聖道。
悟者,覺也,猶通也。通者,達也。凡學仙之士,若悟真理,則不以西竺、東土為名,分別六合之內,天上地下,道化一也。若悟解之者,亦不以至道為尊,亦不以象教為異,亦不以儒宗為別也。三教聖人,所說各異,其理一也。本經云:同出而異名。又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能悟本性,非分別所得也。但能體似虛無,常得至道歸身,內修清靜,則順天從正,外合人事,可以救苦技衰。以此修持,自然清靜。傳者,付度之名也。人能清靜,至道自來,不求而得,不學而成。本經云:天道無親,常與善人。清靜自然,聖道歸身。所以言可傳聖道也。凡此一段,前獨標無爭無德。後學眾生皆執偏見,妄情所起,失道迷源。老君
老君曰:上士無爭,下士好爭。
爭,求靜也。所言上士好爭處而求安,靜本性而自靜。爭者,執有也。上士不執有見,非為喧爭也。緣下士求達本性,故好爭而求靜,以其執見而求之者也。是名能體道合真者,不著於耳、目、鼻、口、身、意之病,亦不著於鹹、苦、辛、甜之味,亦不著於官、商、角、徵、羽之音。此之執見皆非本性。此者下士好爭之理,諸見無心,豈有爭乎?人若無爭,為清靜也。
上德不德,下德執德。
德者,貴也,有名稱也。上德者,明上古之君本無名號,亦無所稱,故言不德。本經雲,上德無為者,道德所稱也。又雲,有若無,實若虛。道者若執有見、有名,即非上德也。本不有不無,不虛不實,應用即有,昧用即無。故云: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知而不言者,隱也。又知可如不知,知不知上,不知知病,故云知者不可言也。故云上德不德,下德執德也。下德執德者,有名跡功業,以成稱名自見。凡諸有見,皆生分別。又本經云: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何以分別?既有分別,即為執德。若能除兩件之心,乃名為自然之道。兩件者,有為、無為之法。或立無為為是,破有為為非;或執有為為是,乃破無為為非。此是兩件之心。至道自然,亦非有為,亦非無為。故至道自然,湛寂清靜,混而不染,和而不同,非有非無。幾學仙之士無以執非,但俱無執見,則自達真道,超越三乘,悉歸一乘。道不為下,故執德者不名為道矣。
執著之者,不名道德。
前說執德以為下德,故執諸相,行流涉於有為,不名道德也。道德者,通變無方,存亡自在,應用即見,能尊能貴,悉皆自然,非執見之人。若執見之人,豈能知之乎?此一段明眾生所以不得真道.至常清靜矣。
眾生所以不得真道者,為有妄心。
妄者,動也。情浮意動,心生所妄,動者思之,因妄者,亂之本也。一切眾生不得真道者,皆為情染意動,妄有所思,思有所感,感者感其情而妄動於意,意動其思而妄生於心。人若妄心不生,自然清靜。又雲,妄動者,亡也。皆亡失其道性,故逐境而感情,妄動其心,故不得真道。
既有妄心,即驚其神。
驚者,心之極畏,名曰驚也。非祗指於心驚也。驚有二說.一則內修清靜,乃忘於形而驚其神。二則外習事業,乃勞於心,而驚其形;外既驚其形體,內誘則驚於其神。若得心神安靜,則外欲不生",欲既不生,自然清靜也。
既驚其神,即著萬物。
凡人若驚其神,則外有所著於境,內則失於正性。萬物者,眾多之名也。緣道貴守一,不可著於萬物而驚其神也。夫人得生於世,故稟地、水、火、風四大之中,和炁而生,按三才而所育,貴亦難勝。若能安然不動,內守元和,則思慮不惑,自然清靜也。
既著萬物,即生貪求。
貪者,是愛著之貌。雖名愛著,亦有二種分別之義:一者貪於世事,外求華飾,欲樂其情,則為陰咎,不合於陽教。既屬於陰,即不能清靜,乃為濁滯也。二者貪於進修,窮尋真教,堅求至道。此為內貪。名為貪,其理合於陽教,即輕清而為正,陰即濁滯而歸邪。若能體道合真,自然輕靜也。
既生貪求,即是煩惱。
然貪外事,漸漸斷除;貪求內事,勸勤修進。雖即內求至道,不可堅執之,亦乃生煩惱。凡言煩惱,亦有二一種,分別輕重:一者輕煩惱,二者重煩惱。一輕則是貪求至道,執之亦生煩惱。二則是外求世法,名重煩惱。輕即合陽,是名為清;重即合陰,是名為濁。雖分輕重,則不可執之。執猶著也。既貪著即生迷惑。但以拾重棄輕,內守元和,湛然不動,故謂之懷道抱德,自然淳樸。夫長生之道全在養神,若守元和不失,神即居之,神若居則心大安,忻忻而若喜,自然清靜,豈有煩惱生乎?
煩惱妄想,憂苦身心,便遭濁辱,流浪生死,常沉苦海,永失真道。
身心耽著外境,憂苦自生於內。濁者,染也;辱者,汙也。身心染汙,自歸流浪者,返復也。返復生死,不離輪迴,流浪於苦海之中。苦海者,憂苦之海也。海者,大也,憂苦事不能免也。非幹至道不慈,自為人心造作。夫學道之士,但內守其一,外除其想。一者,身也。聖人皆雲存三守一。三者,精炁神也。但守其身,必存於三也。故《西升經》云:守身不失,常存也。專守其一,不生妄想,即免於苦海沉淪,憂苦不著於身心,自然解脫,合於清靜。故聖人遺其經文,以正其義,施大法橋,閉其徑路,教化未悟,令入妙門。此明人皆自失真元,故非為至道不慈者也。
真常之道,悟者自得。得悟道者,常清靜矣。
真道者常存,非古非今,非生非滅,外包天地,內入毫芒,法則萬物,常用於世。人能悟解,雖己自得,非為化物也。夫太上所言,人能覺悟,悟則本性,謂之得道也。亦非至道難求,亦非易得也。本經云:天道無親,常與善人。又云:道本無形,莫之能名。得悟之者,唯己自知。善人常能守於清靜,即皆為得其真道者也。此一章至書而錄之,總為一段。先明仙翁誦持此法,次明傳授帝君,天官洞府,悉皆秘隱,非為常輕者也。
元恆子
有心若無形,久坐必有功,
寒暑如一日,虛清才松靜,
花開非三載,結果得自在,
有功更積德,性命雙圓滿,
水到渠自成,果熟蒂自落,
功成回大眾,出世入世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