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東劍軒
責編丨陸慧
男子在5年間居然遭遇了70餘起「交通事故」
有時一個月內有多起
甚至
一天內有2至3起
what?!
這難道真的是傳說中的「水逆」?
真相究竟是怎樣的呢?
「有備而來」的事故
2020年11月2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一處路面監控記錄下這樣一起「交通事故」:駕駛電瓶車的男子徐某與一輛正在緩慢右轉的白色轎車發生碰撞。監控中可以清晰看到,事故發生時,路口並無視線遮擋,且雙方車速都較慢,徐某也有足夠距離和反應時間可以及時剎車,但只見他徑直駕車撞了上去。發生碰擦後,白色轎車立即停車,而徐某卻向右側後仰,整個人翻倒在地。隨後,徐某起身與司機理論,轎車司機賠償後才肯作罷。
這樣的「交通事故」在幾年的時間裡,在徐某身上發生數十次之多,他也因此獲得了「不菲」的賠償款。大多數轎車司機都對交通事故的發生心存疑慮,因為事故均在準備停車、倒車或者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緩慢右轉的情況下發生,但考慮到去醫院驗傷、做鑑定,可能會浪費更多時間,甚至更多賠償,因而大部分司機會選擇在第一時間進行賠償。
但徐某並不是每次都能得逞,亦有司機在事故發生後選擇報警,2020年11月底,交警在處理徐某的交通事故時發現,僅2020年,在他身上就發生十餘次交通事故,甚至有一天發生幾起事故的情況,隨即展開調查。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 是車先動的手」
經查,2015年至2020年期間,徐某在浦東新區道路上獨自駕駛電動自行車,趁他人駕駛機動車倒車、轉彎之際,故意碰擦前方車輛製造交通事故,並故意隱瞞其製造交通事故的真相、重複使用同一份病歷材料、虛構收入情況,欺騙對方駕駛員,在事故處理中獲得賠償。徐某還謊稱自己月薪兩三萬,以此抬高誤工費。5年間,徐某實施詐騙70餘次,其中已確認賠付的交通事故有55起,騙得賠償款共計人民幣17萬餘元。
到案後,徐某拒不認罪、不退賠,堅稱詐騙來的錢款是事故賠償。
「我這人就是比較倒黴。」徐某對於幾年間發生數十起交通事故的客觀事實予以承認,但否認是自己刻意製造交通事故以此騙取賠償款,辯解是因自己倒黴,外加高度近視,才會頻繁發生交通事故。
背後的真相
經審查,檢察官認為,短期內發生數十次交通事故,頻率明顯有違一般規律,且沒有合理解釋。雖然徐某辯解自己高度近視,但事實上事故發生時,徐某有佩戴眼鏡,且並不存在不適、影響駕駛的情況。根據被害人陳述以及監控視頻可以看出,被害人駕駛機動車緩慢右轉、或者緩慢靠邊停車時,徐某雖然距離機動車仍有足夠的剎車距離和反應時間,但他不僅沒有減速、剎車,反而直接撞上機動車。同時,徐某還存在將同一份病例資料多次利用,利用虛構的工資收入憑證,以此騙取賠償款的行為。
現有證據已經可以證實犯罪嫌疑人徐某刻意製造交通事故,使得對方車主誤以為發生交通事故導致犯罪嫌疑人車損人傷,從而自願交付錢款,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
日前,浦東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徐某批准逮捕。
檢察官說法:
根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的規定,碰瓷行為依據情節不同認定不同的罪名,如實施碰瓷,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賠償,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那生活中遇到此類事件該怎麼處理呢?
檢察官提醒,如果遭遇疑似「碰瓷」事故,要堅持報警處理,切莫因嫌麻煩而私下了結,並建議配備行車記錄儀,保留現場證據。另外也提醒車主朋友,規範自身的駕駛行為,不給「碰瓷」者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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