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日報導:香港著名女藝人張栢芝與助手27日晚八時許於尖沙咀漆鹹道利時中心一商店購物期間,遇上雜誌記者上前不停拍照,柏芝對此感到不安,遂報警求助,直至警方人員到場,事件仍未能平息,再召警車到場,分別將柏芝及其助手與五位雜誌的記者一併帶返警署,列作投訴滋擾案處理。
據香港文匯報報導,柏芝與雜誌傳媒一同於尖沙咀警署落口供後,至晚上十一時許,有兩部黑色房車駛入警署接載柏芝,柏芝坐於第一輛駛出的房車的右邊後座,並駛往西隧方向再折返大埔康樂園寓所。據警方方面表示,今次事件分類為投訴滋擾案處理,但最後雙方和解,並沒有人被扣留。
到昨晚七時許,張栢芝就事件發出聲明,表示她於尖沙咀購物時突遇到兩名手持相機的男子衝入商戶拍她的照片,由於他們自稱記者卻不肯出示證件,令她感到非常不安,之後再有三名男子到場也拒絕出示證件繼續拍照,她有感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脅,惟有報警求助。她稱明白新聞自由對香港的重要性,但當某些新聞從業員不顧專業操守,以採訪為名,對市民的人身自由造成威脅,這與新聞自由無關。
《東方新地》也就此事作出響應,指記者進行採訪時,柏芝助手只問記者屬何機構,並沒要求出示記者證,亦指柏芝召來數名大漢到場企圖阻止採訪,她的情緒越發激動,還認得記者是《東方新地》的員工。及至調查完畢,警方也不受理該投訴,顯示他們以合法合理程序進行採訪。
附:張栢芝聲明
本年二月二十七日晚約八時許,本人與助手在尖沙咀利時中心某商戶購物期間,突然遇到兩名手持相機之男子衝入該商戶拍攝本人之照片。當時該兩名男子自稱記者,但卻拒絕本人助手要求出示記者證。由於不能確實該兩名男子之身份,本人感到非常不安。未幾,又有三名彪形大漢手持相機自稱記者衝入該商戶,更令人驚恐的是該後到之三名男子也拒絕出示記者證。到場維持秩序的保安人員要求該等自稱記者的男子出示記者證及停止在商場內拍攝,但該等自稱記者的男子全不理會商場保安人員之要求,在該等來歷不明男子不合理地拒絕證明身份之情況下,本人擔心助手與自己的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脅,本人惟有報警求助。
警方到場後,將各人帶返尖沙咀警署協助調查。該五名男子直至抵達警署報案室後,方才出示其記者證,證實該五人全是《東方新地》雜誌。
作為香港市民一分子,本人絕對明白新聞自由對香港社會的重要性。但當某些新聞從業員不顧專業操守,濫用傳媒在完全不合理的情況下以採訪為名對市民的人身自由造成威脅,這種惡行絕對與新聞自由無關,更應受到輿論制裁!
張栢芝
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東方新地》響應
本年二月二十七日晚,本刊兩名記者(下簡稱記者)在尖沙咀百利中心採訪正在穿耳店內的張栢芝小姐,由於店鋪櫥窗圍上布簾,記者一直在門外守候,並無「衝入該商戶」,及後張栢芝小姐步出店門談電話,記者上前拍照,張栢芝小姐助手詢問記者屬何報刊,但並無要求出示證件,記者清楚說出隸屬《東方新地》,稍後到場的三名記者亦有表明身份。
及後張栢芝小姐報警,並不斷透過手提電話召集數名彪形大漢到場企圖阻止記者拍照,期間張栢芝小姐情緒越發激動,不斷向記者指罵,言談間亦聲稱認得記者乃東方新地員工:「你系東方新地嘛……」證明早已知悉記者身份。
記者一直冷靜忍讓,保持緘默直到警員到場,記者亦合作接受邀請到尖沙咀警署協助調查,並攜同錄像帶及錄音帶作證。
至警方調查完畢,不受理該投訴,顯示本刊採訪程序合法合理,並無越軌。
作為娛樂雜誌,本刊深明藝人承受極大壓力,情緒時有失控,本刊深表體諒,但不能接受失實指責。特此澄清,以正視聽。
《東方新地》
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