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歡女愛本就是這個世界上最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有相聚那也就有分離,曾經都已經達到水乳交融,不分你我的戀人在分手後,大多數都是在無往來,也就是俗話說的曾經有多愛,那麼分開之後就有多遠離開,因為即使再對對方在無半點情感,但是一看到她依偎在另一個身邊,看到他牽著另一個女孩的手,內心中要是說沒有半點波瀾,那恐怕也是對於曾經那段甜蜜歲月的不尊重,因此,在我看來,達到「發生過關係」這種程度按的戀人分手後,很難再做朋友,至少在我身上我很難再和對方做回朋友。
但是一個人的認知中不能代表所有人,於是我採訪了身邊的幾位朋友,沒想到她們的回答驚人的一致。
君君:
「不能,有個異性朋友,相處起來就好像兄弟一樣,認識十幾年了,上大學的時候他追求學校的女孩還是我給他出謀劃策的。
畢業之後他被當時的女友甩了,於是意志消沉,我就把他叫來了我住的地方,給他做飯,陪他喝酒想著給他鼓鼓勁,可是小酒喝起來之後不知怎麼的就發生了關係。
時候我感覺我倆的關係明顯就不一樣了,我們冷靜地談了一次,發現我倆的性格做朋友可以,但是無法更進一步,於是心照不宣就想將這件事情遺忘,努力回到過去無話不說的時候,但是很多事情一旦發生感覺就完全變了。
後來他去了其他城市工作,也交了新的女友,而我留在現在的城市,國慶時候他結婚了,我只是通過微信給他轉了紅包,沒有過去。」
很多男女之間因為某些事情,情到深處發生了關係,本以為可以再進一步,可實際上卻是連退兩步,最終連朋友都做不成,就像君君一樣,一個衝動毀掉了十幾年的友誼,我想這對於對方來說也一定很後悔。
小可:
「如果雙方都要往往還可以,但是一旦都付出過感情,也付出過身體的關係,那麼分手之後絕對沒有再做回朋友的可能。
就比如我就有一段經歷,我和前男友分手之後,心裡一直掛念著他,因為當時我太能作了,所以被他提出了分手,但是我心裡仍然有他,分手後雖然嘴裡口口聲聲說那就做回朋友,但是我知道我只是想通過做朋友這種身份繼續在他身邊,想要重複曾經的感情。
可是女人委屈求全,更容易讓男人輕視,一味的妥協也換不回來感情,他也許是真的把我當成了朋友吧,向我介紹他新交的女朋友,那一刻起我才知道,我真的沒機會了。」
其實,在小可的事情可以看出,情侶分手之後就應該一刀兩斷,不再糾纏對方,因為既然提到了分手那肯定是因為雙方存在一些無法解決的東西,而即使身份仍然在一起也只是在消磨曾經的感情,並且存在的問題依然沒有解決,就比如小可的「作」,我想她能改變的有限。
雯雯:
「絕無可能,他親口跟我承認:『我和她睡過了』,這還能做回朋友,我連打死他的衝動都有。
第二天我就和他提出了分手,提的時候淚流滿面,並且一個人離開了北京回到了老家,離開的理由就是我不想和他呼吸同一片空氣,想到他我就來氣。
所以你問和曾經親密的戀人再做回朋友?我只想說我只後悔認識這個『渣男』,後悔離開的時候沒抽他一頓。」
我一直都認為感情是一種消耗品,經不起一而再再而三的損耗,消磨殆盡了也就失去了愛人的能力,同樣,對一個人的愛重量也是有限的,越來越愛也只是以為一起經歷過事情才能有越來越喜歡的感覺,而分手本就是兩人產生隔膜,那麼即使做回朋友就像小可說的這種隔膜也依然存在,不是一方不喜歡另一方,就是雙方互看生厭,如果雙方都仍然記掛著對方,那怎麼還會分手呢?即使是衝動分手也不會再做回朋友,而是很快就會再次複合。
其實有時間把男女朋友變回朋友,還不如重新認識新朋友,把朋友變成男女朋友來的實用,而且擁有前車之鑑,也能避免曾經做過的很多傷害過對方內心,永遠忘不掉的事情,這樣的感情也會更加純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