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1/6/2 8:35:00 來源:網際網路點擊關注微信:
關於2011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2011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219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1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我市2011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規劃局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考試指定用書的徵訂和考前輔導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註冊中心負責。
考試報名及資格初審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規劃主管部門共同負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報名資格的終審。
二、考試時間安排及考區設置
2011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10月22日、23日兩天。請各單位按照《2011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考試統一在南京設立考點,具體考試地點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試科目設置仍為《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市規劃實務》4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為合格;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城市規劃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餘3科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
五、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居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
3.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4.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5.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6.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7.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8.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並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兩個科目,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2年。
2.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在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15年;或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或非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5年。
(三)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後從事規定業務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六、報名組織
(一)報名辦法
我市2011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採取網上報名、老考生網上支付、新考生現場確認並支付的方法。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5月31日—6月13日。
2.報名流程:考生登陸無錫人事考試網(WWW.WXRSKS.COM), 「網上報名」欄目,選擇「2011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根據提示完成報名程序,工作人員在兩個工作日內初審,請初審通過後及時列印報名表。
3.新考生請選擇「首次報考」入口進行報名,按提示完成報名。並於2011年6月14—16日到選擇的報名點進行資格確認和支付考試費用,否則視作放棄報名。考生在現場交費2個工作日後需登陸報名系統確認繳費狀態。
4.老考生請選擇「老考生報考」入口,不能選擇「首次報考」入口報名,否則會造成已考成績作廢。根據提示完成報名程序,待審核通過後直接在網上交費,不需到現場確認、交費。繳費截止時間為6月16日,逾期不繳費者,視作放棄報名。考試費用的財政票據可選擇領取或郵寄,選擇領取的考生請於7月11—22日(工作日內)到人事考試中心領取;對選擇郵寄的考生,票據將於7月18日快遞寄出,收取快遞成本費5元。
(二)新報考人員現場確認時應帶好以下材料:
1.相應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及複印件,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應根據需要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書及複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及複印件;
3.2011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必須填寫完整並蓋章)。
(三)各報名點注意事項
各報名點在審核報名材料時都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複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後籤名並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籤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各報名點於6月22日前將報名材料上報市人事考試中心。
(四)考生有關網上報名信息的更改與確認
1.考生網上報名信息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關信息(姓名、身份證號除外)。
2.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已審核通過的,請致電0510-85740575聯繫,由審核人員修改審核狀態為不通過後,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關信息,並重新保存待審。
3.考生網上報名後已列印報名表,並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的,請下載附件《網上報名信息修改申請表》,認真填寫並貼好身份證複印件後,傳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請於傳真後一個工作日登陸網報系統確認是否修改,並重新列印報名表。
4.考生報名數據上報國家之後,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五)準考證列印時間
考生自行在2011年10月13日起登陸無錫人事考試網(www.wxrsks.com)的「列印準考證」欄列印。
七、教材徵訂及培訓工作
2011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依據《全國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版)》實施。考試大綱、教材的徵訂及考前培訓工作等相關事項,請登陸江蘇建設人才網「辦事指南」查詢。
需要考試輔導的考生點擊此處了解>>>> 需要考試資料的考生點擊此處了解>>>>
八、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轉發國家計委辦公廳關於註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註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蘇價服〔2001〕32號)精神,2011年度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觀題按每人每科120元標準收取,報名費按每人每科10元收取。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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