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即使是姐弟戀,也請不要將就愛情。
我離婚了。與相戀了五年的前夫。本是一個糾結的狀態,猶豫,不知道要不要離婚。最後讓我下定決心離婚的原因也是因為他媽媽從中挑唆。我跟他是2010年戀愛,2013年領證,2015年領離婚證。這其間沒有設宴,沒有小孩,也沒共同財產。
離婚之後,我一度認為二婚的女人應該沒有什麼選擇的權利了,也沒有市場了,所以就沒有再想過要再戀愛,當然也就是從那時候起,我開始更好的經營的自己。健身、學習、開店各種折騰。直到遇見現在的男友。
我86年雙魚女,男友95年巨蟹男。雖然是我80後,但對星座說特別相信,我這個人還有一點,就是信命。雖然男友小我9歲。但是通過接觸,我能感覺得到他這人在生活、工作、思想上都很成熟。我自己感覺我們兩個人能如此合拍原因大概就是因為他的星座思想感情細膩我的星座溫柔體貼吧。
戀愛一年,我懷孕了。猶豫要不要打掉。因為他剛剛開店,沒有經濟來源。但一想到,第一個孩子總是最好的。我的心就硬不下來了,所以就強烈想要把孩子留下來。於是我們決定結婚。
跟他家人提結婚的事兒,我以為會順利的,畢竟我懷了他們家的孩子。但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一個如此優秀的男友,他的媽媽辦事會如此差勁。他媽媽問他,你確定要結婚,不後悔。男友肯定是認真的回答,想要結婚。
他媽媽竟說,既然已經到這一步了,我也不攔著。但是有一些事情,必須要說在明處,你是頭婚,她是二婚。娶一個二婚女子本來就掉價,她居然還比你大,這個媳婦不是我的首選,所以彩禮錢我不出;房子已經給你買了,不出錢買家具;再有就是結婚的酒席,就在普通的飯店訂二十桌就可以了,來的人緊著咱們家的人,她們就來些比較要緊的家人就行,其它的就不用備席了。
我跟男友說,如果你媽媽這麼介意我二婚的身份。咱們這個婚還是不要結了,不會幸福的。男友說,娶媳婦的人是我,不是我媽。我認定你了,就是你。你要多少彩禮,我出。家具我自己買,我們家擺席擺的少,我們可以在擺一次以你家人為主的席。這樣不就好了嗎。
我說,不好。雖然我是二婚,可是我不能將就我的婚姻,不能得不到婆婆的認可。男友說,她不認可你,是因為她不了解你。你相信我,只要我們結了婚,我們一起讓她認識你,了解你,相信她會喜歡你的。你要對我有信心。
我是真的喜歡這個人。也知道他也喜歡我,可一份不被家人看好的戀情,加上一段失敗的婚姻,這一次的婚姻,讓我猶豫了。最後,我決定止步,我拿掉了孩子,停止了婚禮,我對男友說,我們還是先把家人說服之後再結婚吧。
我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對不對,我還是認為,雖然二婚姐弟戀,但我還是不想將就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