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班的點兒,Baby發了一篇聲明,她想洗刷長達十年扣在她身上第三者的冤屈。
她說,當初交往的時候,黃曉明和她說他是單身,她現在不想再幫別人扛這口鍋了。這口吻和當年剛和黃曉明在一起時候的她判若兩人。
字裡行間稱呼黃曉明為黃先生,而且那句幫別人也實在是耐人尋味。
很快,黃曉明也發了一篇小短文,和Baby那篇相比,黃曉明這篇看起來更深情一點。他好像兩個女人都不想辜負。
他說,Baby不是小三,同時又隱晦地表示李菲兒作為當事人,不應該停留在這個話題裡。
但儘管他在替Baby說話,倆人這篇聲明卻全然不是一個陣營了。Baby想表達的是,他倆愛咋地咋地,與我無關。黃曉明想說的卻是,Baby還是我的家人,不要再傷害她了。
與此同時,更讓人震驚的是黃曉明的打字速度。在我的認知裡,黃曉明的打字速度是這樣的...老年人的標準姿勢。而Baby發文才這麼短的時間,他居然就能打出這麼多東西來?
說明這應該是事先知道提前準備的吧?
昨晚他的微博評論也很熱鬧,能活活把人笑死的程度。
可儘管他們都強調不是,網際網路卻仍然是有記憶的。當年採訪的時候,兩個人都說是09年在一起的。
15年的採訪
16年的採訪
第一次見面的時間是09年10月7日,按Baby的說法,她來上海看外婆。
而且當時她微博確實是09年10月來過上海。
但有趣的是09年的12月,黃曉明探班李菲兒。
更更更有趣的是網際網路的記憶力總是如此驚人,網友還曾表示,當年Baby和黃曉明在一起的時候,似乎還沒有和陳偉霆分乾淨。
那條曾經被李菲兒曝光的不知道真假的簡訊,「我要的是男朋友,不是sex partner」也還存在大眾的認知裡。
簡訊不知道是真是假,但黃曉明曾說:「我是黃曉明」,然後Baby回,「我是夜店」,那一幕名場面我也還沒忘。
我在翻他倆過去的同時,是真的有被磕到,不談時間線,不談誰對誰錯,我認為他們是真心愛過。
否則當年黃曉明和Baby的地位懸殊,他沒道理一定要公開去娶她,大可以繼續偷偷地交往。
有博主曾表示,曾經採訪過兩個人,覺得他們是真心相愛。很多年前採訪黃曉明時,宣傳都已經出來攔住不讓問有關和AB的話題了,他卻還是忍不住想說。
同樣地Baby對於「明」也曾經很敏感。
更不用提還有這種照片,據悉是當時Baby探班黃曉明,兩個人都累了,就擠在沙發上睡了,黃曉明自動當人肉靠墊。
還有黃曉明一次一次在節目裡公開說的,我喜歡她。
還有他倆感情很好的那幾年,情侶外套情侶鞋,那麼多情侶款。那場AH的婚禮,他親手給她的資源,小S都吐槽他是一個很愛老婆的男人。
細枝末節的互動。
還有當年上跑男,黃曉明那伸手就來的擁抱。連拍何以笙簫默都要強行帶上Baby...
和後來幾年的機場前後互不搭理也是成鮮明對比。
所以呢,其實無所謂他們為啥發這一出,但我是真情實感有被他們曾經磕到的~
(圖片來源於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