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個月以來,直屬二大隊堅持整治與教育並行,持續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如今路上頭盔佩戴率顯著提高,非機動車的守法率也大幅提升。但仍有部分群眾不顧安全放鬆警惕,不戴頭盔、不系安全帶。
針對此情況,直屬二大隊採取巡查管控和定點檢查相結合的形式,在重點路口、路段對駕乘機動車不系安全帶,駕乘摩託車、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的行為進行糾正、勸導和查處,邊整治邊教育,面對面講解發生交通事故時戴不戴頭盔、系不系安全帶所帶來的兩種截然不同的後果,達到執法處罰和警示教育並進的良好效果,最大程度降低交通安全隱患。
11月1-18日,大隊共查處不系安全帶202起,不戴頭盔71起。下面曝光部分案例,望大家引以為戒,重視自身安全。
案例:
2020年11月16日14時14分,高鐵中隊在瑞祥路進行執勤時,發現小車川A**025駕駛人範*充未按規定系安全帶,執勤交警立即上前攔截檢查,並依法對其進行罰款、教育。
交警提示
一盔一帶,安全常在。交警蜀黍提醒您,無論是駕乘摩託車還是電動自行車,無論是在車輛前排還是車輛後排,請您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範使用安全帶。
籤發:吳鏑
編輯:韓玉蘭
【來源:樂山交警直屬二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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