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行蹤詭異的情侶
2006年11月13日,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趙先生的報警電話,說妹妹趙玥失蹤了15天,懷疑已經遭遇不測。
刑警隊立案後立刻調取了趙玥的個人資料。
趙玥,26歲,本地人,一家文化公司的職員。社會關係較為簡單,父母是退休幹部,哥哥是企業職員,男朋友是公司老闆李明。
趙玥的哥哥說,15天前,他最後一次見到趙玥。那天晚上,他們一起吃晚飯,趙玥說要和男朋友李明去天津買車。從那以後,就杳無音信。而且,更蹊蹺的是,趙玥的男朋友、公司老闆李明也有十幾天沒有回過公司了。
李明,43歲,本地人,文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經商十幾年,社會關係複雜,有過一次婚姻,前妻帶著9歲的兒子一起生活,少有往來。一年前,李明與公司職員趙玥確定了戀愛關係。
那麼,李明和趙玥是不是同時失蹤的?他們是故意消失?還是發生了意外呢?
偵查員立刻前往李明的文化公司進行調查。
證人一是公司的財務總監,她向警方證實:
10月25日,李明在網上通知她準備6.3萬元人民幣放在辦公室的柜子裡,第二天下午,李明發簡訊說「錢已取走,忘記籤字,回來補籤。」
證人二是李明的朋友劉某,他向警方證實:
10月26日,李明發簡訊讓他幫忙把奔馳跑車賣掉,高於50萬就出手,越快越好。當天,他以50.5萬元的價格賣了李明的奔馳跑車,因為李明的電話關機,短息不回,他只好把錢交給了公司的會計。
證人三是李明公司的行政總監,她向警方證實:
10月26日凌晨2點,李明發郵件說要購買保時捷和奧迪轎車,讓她和財務總監用公司帳上70多萬元和李明個人帳戶的90多萬元,再加上賣奔馳跑車的50萬元,全部兌換成美元交給女朋友趙玥。當天晚上8點,趙玥帶走了他們兌換的26萬美元後,就再也沒有收到李明的簡訊。
證人四是李明的弟弟,他向警方證實:
「11月1日,他突然接到哥哥李明的簡訊,說他和趙玥得了一種怪病,要去西藏看病,大概一個月時間,讓他幫忙管理公司。
那天,李明的弟弟、公司的行政總監、財務總監都收到了李明說要去西藏看病的簡訊。從此,李明和趙玥就徹底消失了。
那麼,李明和趙玥真的帶著26萬美金去了西藏嗎?他們到底得了什麼病呢?
02. 誰是幕後操縱者?
2006年10月底,文化公司的老闆李明和女朋友趙玥一起失蹤。失蹤前,他們留下的最後線索是:李明簡訊指揮公司員工籌集上百萬,說要去西藏看病,而她的女朋友趙玥跟哥哥說,她和男朋友李明要去天津買車。
那麼,到底哪條線索是真的?他們之間是否存在相互侵害的可能?
在調查中,偵查員了解到,這些年,李明的生意越做越大,遍及全國各地,趙玥一直在李明的公司上班,兩人雖然相差14歲,但是感情非常好,他們計劃在2007年完婚。也就是說,李明和趙玥不可能自相殘殺。那麼,這對情侶的行蹤為什麼如此怪異?他們是不是得罪了什麼人,已經遭遇不測了呢?
很快,偵查員在李明與四位證人往來的簡訊和郵件中發現了破綻。
時間線顯示,2006年10月25日至28日,李明要求員工籌集並兌換26萬美金,由女朋友趙玥將錢取走,之後,二人發信息說要去西藏便徹底消失。那麼,問題來了。
第一,李明和趙玥到底得了什麼病,為什麼非要去西藏治療?
第二,如果李明真的急需上百萬,為什麼不親自回公司處理?
第三,李明與員工的交流為什麼只用手機簡訊或郵件,他為什麼不直接打電話?
第四,那個用李明手機發號施令的人到底是不是李明本人呢?
偵查員對案情進行全面分析後判定:發出這些指令的人並不是李明,李明可能在25日就已經被犯罪嫌疑人非法拘禁,無法與外界通話。
那麼,如果說李明是被人脅迫要求員工籌款,那麼3天後,他的女朋友趙玥如何回到公司拿走26萬美金?她把錢送到了什麼地方?在那兒能否找到失蹤的李明呢?
循著這個思路,偵查員再次對李明公司的員工進行排查。這次,女員工小劉向偵查員提供了重要線索。
小劉說:「28號晚上下班,我臨時走看到趙玥還在辦公室,就問她,怎麼還不走。趙玥說她沒開車,她等木杉來接她。」
「木杉是誰?」偵查員追問。
「木杉是我們公司市場部的。」
「她這幾天來上班了嗎?」
「嗯......好像這兩天沒有看到她。」
木杉這個名字引起了偵查員的注意,因為趙玥的哥哥也曾提起過木杉。
趙玥哥哥說,妹妹失蹤後,他曾到公司問過木杉,但是木杉並沒有說是她接走了趙玥。
那麼,木杉為什麼撒謊?她把趙玥帶到哪兒去了?此時此刻,她為什麼也消失了?
03關係微妙的兩對情侶
種種證據顯示,木杉是最後一個見到趙玥的人。
那麼,2006年10月28日晚上,木杉為什麼要接走趙玥?這兩個女人到哪兒去了?趙玥身上的26萬美金又在哪兒?
偵查員立刻排查木杉的社會關係。
資料顯示,木杉,26歲,本地人,出生在一個知識分子家庭。高中畢業後離家出走,跟著一個比她大十幾歲的外地男人遠走他鄉。兩年前,入職劉明的公司。
提起木杉,公司員工對她的說法不一。
小王說,不知道木杉是什麼背景,來公司的時候什麼都不會,但她被劉明任命為市場部經理。
小李說,木杉和老闆女朋友趙玥是閨蜜,兩個人情同手足。
小張說,木杉和老闆劉明的關係不一般,這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只有趙玥不知道。
那麼,木杉到底是怎麼來的公司?她與老闆李明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
公司人事部的主管羅小姐說出了實情。
羅小姐告訴偵查員,木杉的男朋友和劉明是生意上的夥伴,那時候,木杉呆在家裡沒事兒做,她男朋友就介紹她來公司工作。但是,木杉一沒學歷,二沒工作經驗,完全不符合公司的用人標準,但是老闆李明為了給木杉男朋友面子,就勉強收留了木杉。
那麼,木杉的男朋友是誰?他與李明、趙玥的失蹤是否有關聯呢?
很快,一個名叫林奇的男子進入了警方的視線。
林奇,45歲,木杉的男朋友。蹊蹺的是,李明和趙玥失蹤後,林奇突然離開當地去了廣東。他為什麼要走?他是在逃避什麼嗎?
偵查員立刻調取了林奇的戶籍資料,然而,結果令人大吃一驚,林奇一直在盜用別人的身份!
那麼,林奇到底是什麼人?他的真實身份是什麼?
一周後,林奇和木杉被抓獲歸案。
在突審中,木杉像是一隻受到驚嚇的貓,語無倫次地念叨著:「死了兩個人之後,我就知道,我會被抓的,他覺得他安排得很好,不會被抓,他說只要我聽他的,我就不會被抓,他說過,這輩子別想離開他.....」木杉口中的他,正是他的男朋友林奇。
根據林奇和木杉的供述,偵查員在一個出租房內,找到了一大一小兩個影視器材箱。箱子裡裝的是已經高度腐爛的李明和趙玥。
經屍體檢驗鑑定書證實:李明和趙玥的頸部都被繩索纏繞七周,均符合機械性窒息死亡;另外,李明的身上還有被燙傷的痕跡。
那麼,林奇和木杉為什麼如此殘忍,他們與李明、趙玥之間到底有什麼恩怨?木杉又什麼那麼害怕林奇呢?
04 十年,他是一個迷
這天早上9點,被羈押在看守所的木杉第二次接受民警的訊問。
「木杉,今天訊問的重點是你和同案林奇的關係,以及你們與兩位被害人的關係。」
「我覺得,我已經兩年多沒有講過實話了,從2004年到現在,我活在兩個世界裡。」
木杉深深地嘆了一口氣,像是悔過,更像是解脫。她向民警講述了與林奇的關係。
1996年,木杉在展覽館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時,認識了一個做紙漿生意的商人,他瘦瘦高高,戴著一副眼鏡,一口綿軟的南方口音,這讓情竇初開的木杉一下就喜歡上了這個男人,這個男人就是比木杉大19歲的林奇。
很快,16歲的木杉就和35歲的林奇確定了戀愛關係,但這遭到了木杉父母的強烈反對。
木杉是獨生女,父母對她寄予厚望。可木杉認識林奇後,讀高一的她再無心思學習,經常逃課,跟著林奇天南海北地跑。
後來,木杉高中畢業後就離開父母,跟林奇去越南做玩具出口生意。幾年後,林奇和木杉把玩具生意做到了俄羅斯,掙了一筆錢後,又回到了木杉的家鄉。
從那時起,木杉就成了家人朋友眼中的小富婆。然而,沒有人知道她內心的恐懼。
木杉說:「我跟林奇最可怕的就是在這十年裡,我跟他所有聯繫方式就只有一個手機號碼,除此之外,我就再也無法找到這個人。」
木杉告訴預審民警,她也曾懷疑過林奇的身份。雖然林奇的身份證顯示,他是山東人,但林奇一口南方口音,有時接電話還會說閩南話。而且,林奇從沒回過山東,也沒見他跟父母兄弟聯繫過。
「我跟他說話,他就習慣性地說,不要問我為什麼,我讓你怎麼做就怎麼做。」
說到這兒,木杉的淚水悄然滑落臉龐,她心裡始終都明白,林奇一定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2004年,是木杉和林奇在一起的第8年,木杉的父母不得已默許了他們的關係,就催促他們結婚。但是沒想到,父母的這個要求卻嚇跑了林奇,林奇突然消失了。
木杉擦了擦臉上的淚水說:
「我父母說不能再這麼不明不白的,一定要結婚,但是我不知道他什麼原因,堅決不同意,我們大吵了一架,他就走了,半年多都沒有消息。」
那麼,林奇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他和木杉之間的關係似乎並不是情侶那麼簡單。而慘遭毒手的李明和趙玥和他們又是怎麼認識的?
這四個人之間究竟有什麼恩怨呢?
05錯綜複雜的戀情
2003年,木杉帶著林奇參加閨蜜的聚會,認識了開文化公司的李明。聚會當天,林奇和李明這兩個年齡相仿的男人聊得很投機,酒足飯飽後還談起了生意。
當時的李明打算開一家餐廳,二人一拍即合,每人出了30萬。之後,林奇就去廣州繼續做他的玩具出口生意。三個月後,他再見到李明的時候才知道,李明沒有用這60萬開餐廳,而是給他當時的女朋友開了一家酒吧。這讓林奇非常惱火。
為了看著李明,林奇提議讓女朋友木杉去李明的公司上班,李明爽快的答應了。從此,木杉就成了李明公司的員工。
然而,兩年後,李明和木杉的關係似乎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2004年,木杉和林奇在一起整整8年,木杉提出結婚,林奇卻暴怒!他沒給出任何解釋,就消失了。
也就在林奇消失的半年多裡,公司老闆李明走進了木杉的生活。而那時,李明的正牌女友是趙玥。
那些日子,李明瞞著女朋友趙玥,帶著木杉去美國、日本四處遊玩。漸漸的,她變成了李明的秘密情人。而這一切,林奇和李明的女朋友趙玥都不知情。
然而,安穩的生活並沒過多久。
半年後的一天,林奇突然出現在了木杉的面前,他質問木杉與李明的關係,木杉只好說了實話。這件事顯然刺激到了林奇,他掐住木杉的脖子,惡狠狠地警告木杉:
你們兩個,一定要死一個!
為了保住性命,木杉妥協了,她主動跟李明提出了分手。
就這樣,木杉又回到了林奇的身邊,但是他們之間卻有一塊揮之不去的陰影。在木杉的眼中,林奇變得越來越恐怖。
2005年3月,林奇帶著木杉去廣州,在酒店裡,林奇用溼浴巾裹住木杉,對她拳打腳踢,第二天木杉的身上看不出一點傷痕。後來,林奇變本加厲,有一次把木杉的頭摁進馬桶,在快要窒息的那一刻,木杉知道,她的命運完全被林奇這個惡魔控制了,她想逃,卻又根本無處可逃。
在無數次的爭吵中,林奇和木杉終於達成共識,林奇向李明要一筆錢,木杉帶著客戶離開李明的公司,然後他們一起去南方。
然而,時間一天一天過去,木杉始終沒有約李明出來,這阻止了林奇的計劃。轉眼一年過去了,林奇給木杉下了最後通牒,他威脅木杉,如果再不約李明出來,木杉的家人就會出事。
那天夜裡,木杉失聲痛哭,想到父母只有自己一個孩子;想到自己當初不聽父母勸說,決絕地跟著林奇離家出走;想到如今差點死在林奇手裡,木杉吞下了十幾顆安眠藥後不省人事。
第二天,木杉被林奇送到醫院搶救了過來。
當她睜開眼睛看到林奇那雙陰冷的臉時,她知道,林奇的計劃並非要錢那麼簡單,兇殘的林奇一定會要了李明的命。
06秘密情人引來殺身之禍
2006年十一過後,林奇按照計劃開始行動了。在林奇的吩咐下,木杉在影視器材城訂購了一大一小兩個帶輪子的影視器材箱,還用別人的名字租了一套兩居室,承租時間是一年。
10月24日,李明像往常一樣下班離開公司,這一走,就再也沒露面,沒人知道,他被木杉騙走了。
當天晚上7點多,林奇在事先租好的出租房裡等著李明,兩人見面後,李明立刻意識到,自己中了圈套,但為時已晚。
林奇把李明捆綁了起來。木杉躲在廚房,聽著這兩個與她有感情瓜葛的男人做最後的談判。
林奇對李明說:「這幾年的帳應該算一算。」此話一出,李明立刻明白林奇的用意。他主動說:
「我剛賣了一套房子,家裡有100萬現金,我再從公司湊點,你趕緊把我放了。」
「100萬?夠嗎?你欠我的只有100萬嗎?」木杉聽到了林奇的咆哮,幾分鐘沉默後,李明小聲說:
「那你要多少?」
「300萬!我的條件是,你給我300萬,木杉帶著客戶從你公司走。」
「好!」李明不假思索地答應了林奇的條件。
第二天,李明公司的行政總監、財務總監陸續收到了李明用簡訊和郵件發來的一連串指令,讓他們儘快籌錢,還要換成美金。兩天後,李明的朋友賣掉了他的奔馳跑車;財務總監提空了他的個人帳戶和公司帳戶上的錢款,一共籌集了200多萬,兌換成26萬美金交給了他的女朋友趙玥。
10月28日晚上,木杉聽從林奇的安排去公司接走了趙玥。
毫無防備的趙玥一直把木杉當作閨蜜,她始終不知道木杉和李明的情人關係,也不知道李明突然要這麼多錢幹什麼用。她更不會想到,死亡正在逼近。
當天晚上,木杉把趙玥帶到了案發地,那時的李明已經遍體鱗傷、奄奄一息。趙玥慘叫了一聲,還沒來得及求救,就被林奇用繩子勒死了。為了滅口,李明也難逃一劫。
木杉說,李明遇害時,她一直躲在廚房抽菸,聽著李明一聲聲慘叫直到呼救聲越來越微弱。當她再看到李明時,這個曾經對他溫暖體貼的男人已經面目全非、停止了呼吸。
那時的她,並沒有選擇報警,而是像行屍走肉一般,繼續聽從林奇的下一個命令。
凌晨時分,林奇把李明和趙玥裝進了事先準備好的兩個影視器材箱,之後開始清理作案工具,木杉看著眼前這個魔鬼瑟瑟發抖,不敢說話。
天快亮了,林奇和木杉用租來的車,將裝著李明和趙玥的兩個影視器材箱運送到事先租好的房子。
為了掩人耳目,林奇讓木杉繼續回公司上班,自己卻乘坐最早的航班逃到了廣州。
07屍檢鑑定還原案發現場
案發後的半個多月,對木杉來說,生不如死。
木杉裝作什麼都沒有發生,每天按時到公司上班,她也聽到了同事私下偷偷議論著老闆李明和女朋友趙玥失蹤的事兒。
幾天後,公司的財務總監和主管先後收到了李明發來的最後一條簡訊,說他和趙玥得了一種怪病,要去西藏去看病。木杉知道,這是林奇用李明的手機發的最後一條簡訊。
20天後,偵查員出現在了林奇和木杉的面前。那一刻,木杉鬆了一口氣,她說,那是一種解脫。
在後來的審訊中,林奇笑著說,李明罪有應得!
林奇說,2004年,李明想去廣東和香港做走私車和快艇的生意,讓他幫忙介紹資源,後來他介紹了幾個客戶給李明,但李明卻始終沒有付介紹費。兩年時間,李明欠了他270萬介紹費。另外,他認為,李明竟然敢碰自己的女人,那必然要為此付出代價。
那麼,林奇為什麼要對李明的未婚妻趙玥下狠手呢?
林奇說,趙玥的死與自己無關,他親眼看見,是李明不小心打死了趙玥。這個說法令人費解,趙玥是李明的女朋友,而且是來送錢的,李明為什麼要打死趙玥呢?
林奇說,那天晚上,李明打暈趙玥讓木杉叫救護車,他想趁機逃跑。但這個說法還是讓人難以信服。因為當時李明的手腳已經被林奇捆綁住了,他怎麼去打暈趙玥呢?
種種跡象表明,林奇在撒謊。
很快,偵查員在出租房內找到了被裝在影視器材箱的李明和趙玥。雖然箱子的邊緣被林奇注入了玻璃膠,但是依然有血跡流出。
經法醫鑑定,李明和趙玥的頸部都有一條繩索,都是纏繞頸部七周,並在頸部右側打結,而且,兩個人都符合機械性窒息死亡。
由此充分證明,兇手是同一個人,這個人就是林奇!
經查,林奇和木杉在作案過程中,除了拿走了李明未婚妻趙玥送來的26萬美金,還拿走了李明價值3萬多元的高端定製手機、價值6500元的筆記本電腦等物品。
經相關部門核算,所有款物共計217萬多元。林奇和木杉將其中的14.9萬美元存進了銀行的保險箱,還買了一輛奧迪A6轎車,剩下的錢去向不明。
08她的餘生......
等待生死判決,是什麼樣的感受?木杉說,那是一種站在懸崖邊的感覺,有焦慮,有恐懼,也有生的渴望。
2008年1月,林奇和木杉再次相見,此時的他們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等待法院的審判。也就在這一天,木杉才知道她跟了十年的男人的真實身份。
法庭上,公訴人出示了一份林奇的身份證明材料,證實他的真實姓名叫林章,早在1996年12月被註銷了人口信息,而宣告他死亡的正是他的妻子。
原來,林奇竟然是一個活死人!
林奇當庭供述,1995年,他和妻子做洗衣機生意。因為賣了一批返修洗衣機,被客戶發現後要求賠償,後來傾家蕩產,還不起債,他找人做了一份死亡證明,從此改名換姓逃到了香港。然而,在香港,他並沒有找到發展機會,他又來到北方做生意,無意中,認識了當年16歲的木杉。
聽著林奇的供述,木杉非常震驚地看著林奇。這一刻,她終於明白了林奇為什麼不能跟她結婚,而這時候的她已經欲哭無淚。
面對檢察機關指控的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木杉平靜地說:
「我感謝今天所有在場的人,我今天才知道,我跟了10年的男人是個有婦之夫,我對他的過去一概不知。事到如今,我只能說,我認罪。」
說完這段話,木杉突然釋失聲痛哭,像是在釋放十年來的所有情感,她知道,一切都結束了。
庭審中,矢口否認了自己的罪行,他說,所有的指控都是推測,都是描述。
法院經審理查明,林奇所提與被害人李明存在經濟糾紛的辯解,沒有證據佐證;林奇所提是李明失手殺害了趙玥的辯解,也不能成立,不予採信。
法院認為,被告人林奇和木杉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犯罪性質惡劣,手段兇殘,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鑑於木杉歸案後,如實供述,屬於坦白,可酌予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林奇死刑,判處木杉無期徒刑。另外,判令林奇和木杉賠償李明的家屬63萬多元,賠償楊趙玥親屬46萬多元。
半年後,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林奇被執行死刑。而木杉在監獄服刑至今。
木杉說,十幾年來,她始終活在深深的自責和後悔中,她意識到,在犯罪過程中,自己其實有很多次機會擺脫林奇的控制向警方報案,但她卻沒有這樣做,現在想想,是因為對林奇的愛還是恐懼,她自己也說不清,只是覺得,從接到法院判決的那一刻起,她不再感到恐懼.
如今,最大的心願就是早日回到家中,為年邁的父母養老送終。
— 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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