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天氣
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預計今天陰天,東南風微風,溫度20~29攝氏度。
活動指數:適宜 旅遊指數:適宜
紫外線指數:弱 感冒指數:多發
01
電子客票將實施
18日,記者從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獲悉,6月20日起,該集團公司管內鄭州、洛陽、開封、商丘、許昌、新鄉、安陽、焦作、南陽、長治、晉城等地市的49個普速車站將實施電子客票,此次電子客票實施與全國普速鐵路電子客票推廣實施同步,電子客票「一證通行」時代將為更多旅客帶來出行便捷體驗。
在內地高鐵和城際鐵路實現電子客票全覆蓋後,鐵路部門即著手普速鐵路實施電子客票的技術設備升級改造工作,目前已具備實施推廣條件。
6月20日,鄭州局集團公司管內49個普速車站實施電子客票與全國普速鐵路推廣實施同步,鐵路電子客票將覆蓋京廣、京滬、京九、隴海等普速鐵路路網幹線和運輸繁忙線路,共涉及全國1300多個車站。此次推廣實施後,全國鐵路有2400多個車站實行電子客票,將覆蓋95%以上的鐵路出行人群。
02
強制騰房
南陽的一對「老賴」夫婦,怎麼也沒想到執行幹警在疫情的特殊時期竟然前來強制騰房了。知道了法院騰房是真的,倆人當場履行欠款42萬元,剩餘8萬元約定一周內還清。6月17日,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冒雨來到南陽市方城縣強制騰房,成功促案件和解。
2019年4月5日,周某璽、張某麗夫婦向李某飛出具欠條,該欠條載明周某璽、張某麗夫婦欠李某飛貨款859160元,並保證在2019年4月10日前付清,如到期未付,周某璽、張某麗願意承擔每日3‰的違約金。後周某璽、張某麗夫婦並未如期償還該欠款,李某飛將二人訴至法院。後經管城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周某璽支付李某飛貨款846905.6元,張某麗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然而調解書生效後,周某璽、張某麗夫婦分期償還了490000元後,就再未按要求履行還款義務。於是李某飛向管城法院申請執行,該案件進入執行階段。
執行立案後,申請人李某飛向執行幹警提供線索稱,被執行人周某璽、張某麗夫婦名下有一套位於南陽方城縣的房產,並提供了明確的不動產信息。得知這一消息後,管城法院執行幹警立刻通過執行系統向南陽方城縣法院委託查詢並查封了該房產信息。隨後,管城法院張貼了騰房公告。
然而,面對法院的查封、騰房公告,二被執行人仍未履行義務。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管城法院幹警決定前往方城縣進行強制騰房。
6月17日,管城法院執行幹警、法警一行4人冒雨來到周某璽、張某麗夫婦位於南陽市方城縣某小區的房屋內,開展騰房工作。此時,被執行人周某璽得知後慌了神,他本以為疫情期間,法院的騰房公告就是「走個形式」,沒承想執行幹警竟然「來真的」。
在強大的執行壓力面前,周某璽、張某麗夫婦當場將420000元轉至管城法院帳戶,並約定剩餘80000元一周內還清。
03
一直不發工資
近日,有網友投訴稱,我們是南陽市經十路未來星幼兒園的老師,疫情期間,幼兒園的老闆讓我們進行網上授課,並承諾發「工資」,從疫情開始至5月25號幼兒園開學到今天,所有老師均未發一分錢。
南陽市人社局回應說,反映的問題已經收悉,我們根據所反映的單位地址,轉到城鄉一體化示範區,要求城鄉一體示範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對所反映的幼兒園疫情期間拖欠工資情況進行查處。反映人也可以直接向城鄉一體化示範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反映,我們會按照相關規定對舉報人保密。
04
5年3次酒駕被查
近日,南陽鎮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城區平安大道與新華路交叉口附近執勤在對一輛小型轎車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員滿嘴酒氣,有酒駕嫌疑,於是將其帶回大隊進行處理。經檢測,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43.6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期間該駕駛員自稱「咱們都是老關係」,被問及什麼老關係時,該駕駛員尷尬一笑。
民警對其身份信息進行核實時發現,王某和鎮平交警真的可以稱得上是「老關係」了。原來,王某在二零一六年因醉酒駕駛被交警查獲,被鎮平縣人民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王某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二零一七年5月因醉酒駕駛被交警再次查獲。
除此之外,王某還曾在2020年一月在微信群發布辱警言論,言辭激烈,歪曲交警執法初衷,詆毀公安機關形象,被鎮平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此次查獲,已是第三次醉駕了,第四次和交警打交道了!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拘,,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05
史振琳你身份證掉了
06
通報
為切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嚴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全力維護我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平穩,南陽市鎮平縣交警在加大對酒駕醉駕、假牌套牌、超限超載等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的同時,將強化違法曝光力度,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事故案例和嚴重交通違法案例。希望廣大駕駛員朋友以此為警示,切實提高守法出行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珍愛生命,平安出行。現將2020年鎮平縣駕駛營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情況通報如下:
典型案例:
2020年四月十三日14時20分許,張X朝駕駛鄂FT****號牌重型自卸貨車,在鎮平縣鎮菩路城郊鄉舜王廟附近倒車時,與行人劉X相撞,造成劉X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因張X朝駕駛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的載質量,倒車時未查明車後情況,未確認安全後倒車,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張X朝已被鎮平縣公安局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一款規定: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07
抓獲2名涉惡逃犯
近期,南陽市唐河縣公安局深度摸排、精準出擊,一周時間內連續抓獲兩名涉惡逃犯吳某(男,30歲,安徽省潁上縣人)、王某(男,34歲,駐馬店市確山縣人)。
二零一九年10月份,唐河縣公安局立案偵辦一起套路貸詐騙案,五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中的三名陸續到案,但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因線索不足一直未能到案。
今年5月初,經過數月秘密摸排,偵查人員成功鎖定安徽省潁上縣吳某、駐馬店確山縣王某,並對該兩人上網追逃。
五月21日,民警發現兩名嫌疑人的線索後,立即趕往浙江省溫州市以及駐馬店市,將兩名嫌疑人抓獲。至此,該案五名主要嫌疑人全部落網。目前,犯罪嫌疑人吳某、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映象網、南陽交警權威發布等
本期編輯:左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