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寫"看事物要一分為三"的文章時,一個叫"沒有橋的愛河"的網友評論說:"你只不過說了一個人人都明白的道理"。我認為越是簡單的道理,越在生活中背道而馳。比如,在逛商場的時候遇到某一種商品大減價,人們蜂擁而上搶購時,你也會不加思索地買下來買完東西回家仔細想想根本用不著,於是按照傳統的想法,也許某一天就能用上,順手把它放到了角落裡,該商品一下子就被打入了冷宮,從此再沒有用過,這就是購物的從眾心理,
80年代初,一個中國留學生在考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時,老師出了一道題,就和我上面的例子相同,絕大多數人都回答,先買下再說,反正那麼便宜,唯獨這個留學生答道,不買,因為沒有用。最後他被錄取了。原理就是沒用的東西再便宜也不買。
有的人看到別人買車很是羨慕,本來上班就走幾分鐘路根本用不上車。不行非要買個車,目的就是攀比。結果買了車,要養車,車老不開也不行,容易壞,只好為開車而開車。也就是"溜車"即浪費了時間,又浪費了精力.得不償失。
我上街買東西就是一個原則,再便宜的商品只要對我沒用,我就不買。我只買我要用的商品,同時,也要及時捨棄,用的不能再用的東西要及時更新,不要老是不捨得扔,這樣也可以拉動消費。
我想說的是現實生活中往往有這種情況,越是簡單的道理,越是不會運用。我們看事物還是要理性一些。要反覆問自己,我買了這個東西後有用嗎?我需要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