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月23日,中共陝西省委會議決定:「必須繼續穩定地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制度。」這是肯定人民公社,反對包產到戶。
山西省委第一書記王謙在1979年1月說:「大寨是在毛主席指引下成長起來的,山西是堅持學大寨的。」
湖南省委第一書記毛致用在1979年春說:「要繼續堅持學習大寨的基本經驗。」
也許是在包產到戶問題上,過去的教訓太深了,至今心有餘悸,省委書記們誰也沒有公開附和安徽。最大膽的也是避實就虛,說「各種辦法都可以試」,就是不回答可不可以包產到戶。
然而農民們卻受不了餓肚子,行動起來了,1979年春,各地不少農民把人民公社的土地重新劃分,三家五戶結為小組,共同擁有那一份共同的土地。到春耕時,全國已有200萬個村的3億社員採取了這種行動。這也叫包產到組。正在這時,發生了「張浩事件」。
張浩是甘肅檔案局的幹部,他回河南洛陽老家探親,看到那裡正在搞包產到組,分地分牲口。他以激烈的措詞給《人民日報》寫了一封信說:三級所有、隊為基礎搞了二十幾年,群眾已經習慣。現在搞包產到組、包產到戶,是倒退,是脫離群眾不得人心,會搞亂幹部群眾的思想,給生產造成危害。報社收到這樣一封來信並不奇怪。
當時擔任國務院副總理、主管全國農業的是王任重, 從《人民日報》一篇社論的送審樣上看到華國鋒的批示,批評農村中搶牲畜鬧分隊的現象。王任重立即於3月14日給《人民日報》總編輯胡績偉寫了一封信,指出要穩定三級所有、隊為基礎,決不能倒退回去,並且要《人民日報》站出來說話。
來自上級如此急迫而且具體的親筆指示,使編輯部沒有任何迴旋餘地。於是《人民日報》的編輯在一大堆來稿中選出了張浩來信,並依據王任重的指示寫了編者按。
3月15日,張浩的信和編者按一同刊登在《人民日報》頭版顯要位置,張文題目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應當穩定》。
《人民日報》為此文加的編者按要大家認真讀一讀張浩的信,不能從隊為基礎退回去,已經出現包產到組和分田到組的地方,必須堅決糾正。
所有有頭腦的人當然都認為這是黨的農村政策的最新體現,而決不是一封普通來信。立刻,有的縣把已經分田到組的人都合併起來。有的縣大批農民當即停止春耕,說:「報上又批評啦,算啦,不幹啦!」
鳳陽縣更是人聲鼎沸。縣委書記陳庭元頂住了,仍然堅持大包幹。
萬裡叫秘書打電話給鳳陽,對那些不知所措的人說:「《人民日報》能給你飯吃?」
3月12日至24日,由王任重兼任主任的國家農委請七省農村工作部門和安徽三縣負責人在京開會,會後形成紀要,經中央同意批轉全國。雖然會上有爭論,但文件的精神是「不許包產到戶」。文件要求:已經搞了包產到戶的地方,要積極引導農民組織起來。
同時,國務院副總理陳永貴批評萬裡「好行小惠」「變相單幹」,指責萬裡不肯學大寨。剛正不阿的萬裡回敬說,你們不要強加於我們,我們也不強加於你們,「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這句話後來成為名言。
面對這種形勢,中共四川省委及時發出《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生產隊建立健全生產責任制和獎懲問題的通知》,穩定農村政策,穩定已經包產到組的農民的人心。萬裡則指示安徽省委給《人民日報》寫信,反駁張浩。
3月30日,《人民日報》在頭版發表安徽省農委辛生、盧家豐的來信,題目是《正確看待聯繫產量的責任制》。來信尖銳批評張浩的信和編者按給農村造成了混亂,批評有人「把聯繫產量責任制看得一無是處」和視「包」字為洪水猛獸。來信指出,應當相信大多數群眾,不要硬要群眾只能這樣不能那樣。
《人民日報》為此文加的編者按承認3月15日張浩來信和編者按「有些提法不夠準確」「今後應注意改正」。還說:各地情況不同,怎樣搞好責任制應和當地幹部群眾商量,切不可搞一刀切。《人民日報》發表安徽反駁張浩的來信和編者按,極大地緩解了對包產到組的壓力,給了各地從事農業改革的官員和農民迴旋的餘地。
當然,《人民日報》這樣做是冒了風險的。從圍繞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誕生的整個宣傳來看,這一出擊,反映了當時《人民日報》一貫的支持改革的立場。在當時的形勢下,為了適當保持平衡,同一天《人民日報》還登了一封贊成張浩觀點的來信。但鬥爭仍然是很尖銳的。國務院農委主辦的頗具權威性的《農村工作通訊》,1980年第2期和第3期分別發表了《分田單幹必須糾正》和《包產到戶是否堅持了公有制和按勞分配?》兩文。批評分田單幹違反黨的政策,導致兩極分化;批評包產到戶既沒有堅持公有制,也沒有堅持按勞分配,實質是退到單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