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8年,從57歲到65歲,從街道辦到中央巡視組,吳建平一直都在上訪路上。作為曾經海口市瓊山區國興街道夏瑤經濟合作社主任、法人代表,海口市第15屆人大代表,吳建平上訪是為了村民利益,從一開始,他不知道上訪的路有多長?
吳建平的信訪訴求很簡單,32年前的1988年,也就是海南建省的那一年,當年8個經濟社聯合申辦了一家「塔光農工商貿易總公司」,定性為「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集體所有制企業」。但後來經過一系列的運作,眼睛一眨,老母雞變鴨,集體所有制企業卻變成了股份制,原屬於8個經濟社村民的「塔光公司」,所有利潤和資產居然歸管理公司所有。吳建平不斷找人申訴,我們請的保姆當管家,怎麼保姆成了業主?我們反而無家可歸了?
信訪查證,2008年12月29日,海口市工商局接到美蘭區政府辦公室、美蘭區商務局、美蘭區藍天街道辦和藍天街道塔光社區居民委員會聯合出具的一紙證明書,稱「由於體制機構的變更,海口市郊區白龍鄉塔光管理區變更為海口市美蘭區藍天街道塔光社區居民委員會,因此,海口市美蘭區藍天街道塔光社區居民委員會是海口市塔光農工商貿易總公司的主管部門。」塔光公司並提供了一份注資500萬元的資金證明,據此,海口市工商局變更了法人登記手續。
直到2012年,實際出資人的原塔光村6個經濟社明白真相後提出異議,認為體制的變更不涉及到財產權的變更,希望將法人代表變更糾錯。海口市工商局查實,所謂的追加500萬元的「驗資報告」屬於虛假材料,撤銷了註冊資金變更登記。海口市工商局認為,法人代表的變更是根據美蘭區4部門的證明書變更的,專門致函美蘭區政府辦,希望他們能出具一份糾錯的證明書,他們才能將其重新變更過來。
儘管時過境遷,美蘭區4部門卻沒誰肯糾錯,建議村民採取司法程序。
不得已,吳建平和8個經濟社開始打官司。2014年10月,8經濟社根據美蘭區人大的建議,向瓊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股東資格確認訴訟,案經瓊山區法院和海口市中院一、二審,均以沒有證據證明8經濟社投入資金為由,駁回起訴。但是二級法院均認定塔光公司是集體所有制企業。
2015年1月9日,海口中院判決:從塔光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看,塔光社區是作為塔光公司的投資者進行登記的。至於該工商登記是否正確,則屬於行政管理的範疇,不是本案的審理範圍。如果8個經濟社對此有異議,可另行提起行政訴訟予以確認。
有律師朋友說,出現這樣的判決,一是村民沒有打官司的經驗,訴訟主體錯了;二是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沒有進行必要的指導,導致時間耽誤了,成本增加了,信息也變得紊亂了。海南法治,路還很長。
既然打官司沒路可走,不得已,還得找政府。以前的鄉鎮企業局撤銷了,相關職能轉移到了農業局。海口市農業局2016年7月8日答覆確認,依據相關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時,應提交原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文件。」塔光公司在沒有報請農業局審查同意的情況下,就向市工商局出具了變更主管單位的證明。對此,還是建議向市工商局協調解決。工商部門則稱,我們明知道吳建平上訪有道理,但我們以前變更法人是有文字依據的,現在沒有新的文字依據,我們也不能貿然變更。
於是,吳建平他們開始找媒體。海南媒體開始關注這場馬拉松式的信訪。
愚公移山,改造中國。不知是吳建平他們的誠意感動了有關部門,還是有關部門真的開始轉變作風。吳建平終於拿到了一份有明確表態性質的文件:
文件明確:「」由政府有關部門責令塔光公司上級主管部門藍天街道塔光社區居委會及塔光公司進行整改,重新修訂公司章程,恢復各村經濟社分配利益用於公益事業的權利。並由公司主管部門適時組織對塔光公司進行清產核資和企業改制,以明確企業財產權和經營權。」
很快,美蘭區藍天街道辦也拿出了限時整改的通知,通知明確時間節點為「2020年12月31日前」。
八年踢皮球,終於糾錯了!對此,有人點評,遲來的愛總比不來要好,只要心誠,石頭也會開出花來;有人擔心,文件下了,工商局能改名嗎?信訪期間的收益能追回嗎?凡事一旦涉及到利益,簡單的事情就變得複雜化了。
不管結果如何,已經白髮蒼蒼的吳建平高興得還是含著眼淚感謝政府,如果沒有政府撐腰,他們不知道還要信訪到哪一天?
我們的老百姓是善良的,善待善良,守住良心,是我們每個官員的底線。維權與維穩,一字之差,都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