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可能是我們所熟知的中國歷史上第一個變法,正是由於商鞅變法在一定程度上的成功,導致秦國在秦孝公統治之後綜合國力不斷增長,在當時農業相對不發達的地區,建立了屬於自己的霸權。之所以說商鞅變法是在一定程度上的成功,是因為,它確實給秦國帶來了政治上的以及軍事上的成功,實現了富國強兵,為後來秦國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但是對當時的廣大農民朋友,那是苦不堪言。而商鞅本人也死於自己所制定的措施裡面。
下面,筆者就來列舉一下這個在政治上無限風光的商鞅帶給了老百姓怎樣的傷害。
最嚴重的就是「連坐法」。秦國的都、鄉、邑、聚原來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地點處。商鞅為了加強封建專制的統治,管理廣大居民,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主要內容是:居民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將什、伍作為基層行政單位。按照編制,登記並編入戶籍,責令互相監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須連舉告發,若不告發,則十家同罪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發「奸人」的與斬敵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這與後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時規定,旅店不能收留沒有官府憑證者住宿,否則店主也要連坐。這樣不僅使得人們每天都活在心驚膽戰之中,而且一旦有人觸犯法律,還傷害到更多無辜的人。法律的實施固然需要一些強制的措施,這樣殘忍的連坐法未免過於缺失人性。
輕視教化,鼓吹輕罪重罰;商鞅制定的刑法非常嚴苛,如百姓違反法律規定,在路邊倒垃圾,就要被砍去雙手,如盜竊牛馬者要處以死刑。商鞅推行的法律體現了輕罪重罰的思想,迫使人們遵守規矩,達到以刑去刑的目的。史書記載,商鞅一次在渭水邊處決了七百多人,渭水為之變赤。
而後就是實行重農抑商,違背商品經濟的發展規律,導致中國的商業在兩千多年的封建統治中一直處於被打壓的地位,人們被束縛在自己的一畝二分田裡面,無法實現經濟按照規律的發展。
焚燒史書,蔑視文化:摧殘了文化,壓制了思想,導致民族創新意識窒息。不允許國民學習更多的文化知識,扼殺人們的思想。
提倡君主獨裁專制,使得中國在封建道路上一走就是兩千多年。
雖然,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變法觸及到了很多貴族的利益,而商鞅本人也死於自己所制定的措施之中。公元前338年,秦孝公病危,想傳位於商鞅,商鞅推辭不接受。同年,秦孝公去世,其子惠文王嬴駟即位,即秦惠王。這時,商鞅想要告老退休,有人向 秦惠王說:「大臣功高蓋主就會危害國家社稷,對身邊的人過於親近就會惹來殺身之禍。現如今秦國的男女老幼只知道商鞅的新法,而不知道君上您。況且君上您與商鞅有仇,願君上早下決斷。」
正在這時,公子虔等人藉機告發商鞅謀反,秦惠文君於是派人捉拿商鞅。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任何憑證,便告訴他說「商君之法」(即商鞅之法)規定,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連坐」治罪的。商鞅最終也死於五馬分屍。
商鞅在變法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是不可磨滅的,但是他制定的法律措施給普通民眾造成了巨大傷害,在實行法律之時極奇殘忍,最終也被殘忍的殺死。筆者是認為商鞅是自作孽,不可活,雖然給秦國帶來了巨大收益,也難以有一個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