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管網消息,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的《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發改能源規〔2019〕916號)有關要求,為落實國家石油天然氣管網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家管網集團)服務國家戰略、服務人民需要、服務行業發展的企業宗旨,促進「X+1+X」油氣市場體系加快形成,國家管網集團擬於2021年1月15日-2月12日開展2021年LNG接收站窗口期集中受理工作。
其集中受理時間安排為2021年1月22日前,託運商按要求提交服務申請;2021年1月25日,公布受理的託運商名單;2021年1月25-29日,開展集中受理; 2021年2月5日前,通知各託運商受理結果;2021年2月12日前,完成服務合同籤署。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服務申請時間範圍為2021年2月-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