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第五部》(139)
《我們的生存》
古往今來,我們把生存當作存在方式,我們以生存的方式存在在地球上。然而,我們恰恰意識不到生存是一種什麼方式,生存就是相對於死亡的存在,求生存就是拒絕死亡。我們生存著幹什麼?就是讓自己不要死去。我們呼吸,我們進食,我們與其他生物或者與同類爭奪生存的權利,這種你死我活的邏輯就是為了個體生存,生存是必須爭奪而得到的一種存在,生存是必須以痛苦為代價換取的一種存在,而這種存在有什麼目的和意義?我們直到如今也不明白,但我們就是要不惜一切代價生存著,這就是一個永遠解不開的謎。
生存是一種存在方式,我們就生活在生存方式之中。這其實十分矛盾,我們生活在生存方式之中,生存方式左右著我們的生活,我們為了生存在生活。生存方式限制了生活的內容和生活的性質,我們只得為了生與死去生活,我們只得為了繁衍後代去生活,我們只得為獲得生存的資料——財富去生活,我們只得為了生存的競爭去生活……最終我們發現,生存方式決定了我們的生活形態,我們必須生活在矛盾衝突與災禍苦難之中,因為生存就是這種方式,生存邏輯就只能這樣運行,我們主觀想像出來的幸福愉悅生活和生存競爭邏輯及倫理原則格格不入,所以永遠無法實現。
生存是我們主觀構建的強力意識模式,我們都以為這是客觀形成的事實,是不以我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我們完全沒有意識到這是一種存在方式,這種方式決定了我們的存在性質,從而也決定了我們的存在命運,更決定了我們的存在形態和存在內容,我們從此成為了生存的奴隸。這就好比說,鳥以飛的方式、魚以遊的方式、羊以吃草的方式,老虎以吃肉的方式……它們都在以各自的方式存在,而我們更為特殊,以生存的方式存在。生存是一種什麼方式,是從生到死的方式,是從自然世界求取存在的方式。
這是一個邏輯不通的問題,某種存在如果不求取就不存在了嗎?所有的生物是它們求取了才存在的嗎?它們要不求取了就都不會存在了嗎?其實一思考就不難發現這樣的邏輯關係,魚要成為鳥才要求取,貓要成為老虎才要求取,違背存在的邏輯、違背存在的規律才需要求取。我們的生存方式無疑是一種強烈的求取,我們在求取不符合存在原則的存在狀態,我們在求取活著不死。這種求取註定是艱難的,也註定是不可行的,違背自然規律的求取全部都將以失敗告終。
是誰將我們的存在變成了求取的過程?是誰將我們的存在變成了對抗死亡的生存?難道我們一開始存在的微生物狀態是我們向自然世界求取來的?難道其後我們一系列的進化狀態都是求取的結果?難道這世界成為今天這樣是各類物種求取的結果?那麼,誰是未經求取而存在的?這世界的本體是向誰求取來的?
求存首先排除了我們的主體地位,我們成了依附於物質世界的客體,我們成了隨時可被拋向死亡之地的客體。我們置自己於客體地位導致了生存邏輯的發生,我們將生存作為自己的存在方式導致了苦難深重的生存過程。我們作為客體在向存在主體求取什麼?我們求取自己的生存有意義嗎?有什麼意義?數萬年的求存使我們得到了什麼?人類偉大的文明成就是求存的結果嗎?求存方式製造了生活的和諧幸福,還是製造了激烈競爭的矛盾衝突?求存方式給人類造了福還是惹了禍?求存方式使我們的生活產生了什麼意義?我們的生活有意義嗎?
不是說我們的存在無意義,是求存方式導致我們的存在沒有意義,我們將求存作為目的反而失去了我們的存在意義。飛鳥存在的意義不是它活著,是它飛翔在天空上;蝴蝶存在的意義不是它活著,是它舞蹈於花叢中;我們存在的意義也不是在於我們活著,是在於我們時刻不停地感知著氣象萬千的世界,是我們感知著存在的愉悅。我們的求存方式扭曲了我們的存在意義,致使我們失去了存在的目的。借詩人艾青的一句話:為什麼我們的眼裡常含淚水,不是我們還活著,是我們對這個世界愛得深沉。(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