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1 17:3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我保證下星期前就還清。」
「拘留我也沒錢還!」
以上都是同一位被執行人說的
電話不接,人找不到
如此反覆無常
讓人心累…
案情簡況
2018年,李某以賒購的形式向王某購買了52570元的水泥。2019年,李某向王某出具了一張欠條,後王某多次催討無果,便向嵩明法院提起訴訟。
在嵩明法院主持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由被告李某於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王某水泥貨款50000元,若到期未履行付款義務,由被告李某承擔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執行過程
此後,李某還是未按約還款,案子便進入了執行程序。2020年7月,執行幹警通知李某到法院處理,但李某一來就和幹警兜圈子,先說王某未及時交付水泥,又說買來的水泥有問題,不願意支付違約金。
和申請人王某商量後,王某不同意去掉違約金。在幹警的調解下,李某答應於2020年8月20日前全部付清。還款期限到了,李某失約了,幹警多次電話聯繫,李某要麼不接電話,要麼說沒有錢,對於法院的傳喚,李某均置之不理。
2020年11月4月,執行幹警接到申請人線索,找到李某,將其拘傳到法院。面對幹警的詢問,李某一會兒稱沒時間到法院處理,一會兒稱沒聽見電話,顯然,這都是躲避執行的拙劣藉口。
李某提出2020年11月5日先還3萬,剩餘的2020年11月14日之前還清,還寫下了保證書,真誠的樣子連申請人都信了。然後……李某又!失!約!了!這樣反反覆覆保證,一次次失約,著實讓申請人和幹警心累。
後來,執行幹警打了不下30個電話給李某,李某都不接電話。12月14日,在申請人在帶領下,幹警終於找到李某。
李某的家人跟著李某來到法院,他們用質問的語氣問幹警:「別人欠我們錢你們怎麼不管?」幹警只能耐心向其釋法說理:「一案歸一案,如果真的有這種情況,你們可以整理相關證據起訴,這和李某履行還款義務不衝突。」
執行幹警詢問李某如何履行,李某卻堅稱沒錢,對於之前的保證他似乎也不當一回事,幹警向其說明了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可能要面臨限制高消費、上失信名單、拘留等後果,李某又「故技重施」,保證年前還清,但申請人已經不相信他的「保證」了。
未達成一致意見,李某揚言「我沒錢!拘留我也沒錢!」面對態度如此囂張的被執行人,執行幹警準備採取拘留措施。這時,李某家人坐不住了,又想和申請人再商量商量。最終,李某當場還了30000元,並寫下保證書承諾在年前還清剩餘的錢,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接下來,執行幹警將繼續督促李某履行還款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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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執行實錄】幹警打了30個電話給他!他來一句:「拘留我也沒錢!」...如你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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