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3 09:3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瀘州發文明確了!
全市大中小學校(幼兒園)寒假
分批次錯峰放假、錯峰開學
瀘州市教育和體育局現已印發《關於做好2020-2021學年度全市大中小學幼兒園寒假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市大中小學校(幼兒園)寒假分批次錯峰放假、錯峰開學。
寒假起止時間
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
原則上於2021年1月16日起放寒假。
小學、初中
所有年級原則上於2021年1月18日-1月23日考完即放寒假,具體放假時間由各區縣根據考試結束時間錯峰安排。
高中(含中職)
一、二年級根據考試安排考完即放寒假,原則上於2021年1月24日放寒假;
高三年級由學校根據教學實際合理安排放假時間,有條件的學校應實行封閉式管理。
駐瀘高校
根據學校實際,按照省教育廳統一要求實行錯峰放假、錯峰開學。
注意!
各中小學校在組織完期末測試後不再組織學生集體返校。考試成績由教師一對一告知學生家長,不得在微信等班級群內公開學生成績。
開學時間及要求
全市大中小學校(幼兒園)2021年春季開學在確保師生員工絕對安全的前提下,原則上從2月27日起分區分類、分級分段、錯時錯峰、陸續有序組織開學。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 2021年春期開學疫情防控要求與2020年春期開學要求總體一致,各區縣教育體育局要在開學前全覆蓋檢查,市局隨機抽查,防控條件不具備不得開學。
附.寒假注意事項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校園安全工作
寒假期間,各學校要對師生開展疫情防控和寒假安全教育,倡導學校師生員工自覺遵守各項防控措施,服從居住地疫情防控管理,非必要不出瀘,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聚集。同時,要加強極端天氣應急防範工作,抓好防寒保暖、校車安全及學生上放學交通安全、防師生防煤氣中毒等工作。
科學安排師生假期生活
01加強思想政治教育
利用春節對學生進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對學生進行崇尚科學、破除迷信和勤儉節約教育,引導師生過一個文明、祥和、節儉、健康的春節和寒假。
02合理控制假期作業總量
引導學生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小學低年級原則上不布置書面寒假作業;小學中高年級、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業各科總量不得高於平時每天的要求。提倡布置有利於學生動手動腦、提高實踐創新能力的活動類、實踐類、拓展類作業,提倡開展多種形式的讀書活動,引導教師、學生、家長多讀書、讀好書,讀經典。
03鼓勵學生利用假期參加活動
積極鼓勵學生利用假期在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加強體育鍛鍊、開展家務勞動和社會實踐等活動,培養學生熱愛運動、熱愛勞動、熱愛生活的態度,豐富假期精神生活。引導家長與孩子多溝通多交流,切實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陽光、樂觀、積極的人生態度。
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監管
嚴格落實區縣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各區縣在寒假期間要對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執法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辦學行為。尤其加強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檢查,嚴格落實同一培訓時段生均教學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3平方米的要求,嚴格控制培訓學生總量,嚴禁超審批規模招收學生,切實防範化解風險。
各區縣要充分利用中小學校、新聞媒體、兩微一端等多渠道多方式開展宣傳,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成才觀念,理性看待孩子參加校外培訓的作用,不盲目攀比,不跟風從眾,寒假期間儘量不參加或少參加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學習。確需參加培訓的,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選擇證照齊全、辦學規範、信譽較好的校外培訓機構,真正能學有所獲。
同時,要籤訂培訓合同,索要繳費發票,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嚴格遵守招生紀律
1.各學校不得在寒假中開展招生宣傳、諮詢等活動。在寒假期間,學校不得對外發布招生信息、開展招生諮詢、組織校外學生及家長探校等活動。不得通過冬令營、研學旅行等形式選拔招收學生。不得組織或利用校外培訓機構及其他中介機構組織筆試、面談或任何變相形式的考試、考核選拔學生。
2.各學校、教研機構、校外培訓機構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學生基本信息及學業成績等情況,不得對學生學業成績進行排名。
3.各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個人不得違規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未經教育部門批准的考試(測評)、競賽等活動。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個人不得以招生政策分析、學生素質測評等名義組建校外家長微信群、QQ群等網絡社交平臺,違規組織招生諮詢、講座、考試等。學校校長、在職教師不得參與校外培訓機構組織的招生宣講、諮詢、培訓等活動。
原標題:《瀘州各階段學校寒假時間定了!實行分批次錯峰放假、錯峰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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