僥倖心理不可有,肇事逃逸被抓後從重處罰。
5月5日晚上,恭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在恭城蓮花鎮梘頭村路段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行人受傷,肇事車輛逃離了現場。
接到報警後,值班民警迅速趕往現場,從先行趕到的120急救人員口中了解到,傷者由於傷勢過重,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交警大隊立即啟動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成立專案組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和案件偵查工作。
在事故現場,交警發現了路邊遺留了一個拖拉機的搖把,還有一塊車門。結合報案人提供的肇事車輛特徵,民警初步確定肇事車輛車型為一輛三輪農用拖拉機。經過大量的摸排工作,和反覆的對比,警方終於鎖定平安鎮橫山村容某有重大肇事逃逸嫌疑。
5月6日凌晨1點半,警方來到容某家中,發現院子裡就停著一輛三輪手把式微拖,而且駕駛室的右門沒了,和現場遺漏的車門一對比,剛好吻合。隨即民警將其抓捕歸案。
經訊問,容某對其當晚駕車與行人王某發生碰撞後駕車逃逸事故現場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案已立案偵查,肇事者容某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肇事逃逸性質非常惡劣,要知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跑得了一時跑不了一世,更逃不掉自己良心的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