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現代快報+ 、ZAKER南京
揚州的王女士(化名)丈夫在外地工作。去年年底臨近元旦假期的一天深夜,王女士正在家中熟睡,迷迷糊糊感覺有人進了臥室。
她誤以為是丈夫放假回來了,雙方發生了性關係。後王女士開了燈,才發現身邊的男子竟是個陌生人
。
" 別說話!你小孩還在隔壁睡覺!" 男子威脅地說。王女士害怕家人受到傷害,不敢大聲呼叫,在對方的要求下互加了微信。男子離開後,王女士發現,家裡的防盜窗窗條被弄壞了幾根,窗臺上還留有腳印。報警後,男子很快被警方抓獲。
今年 6 月,經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起訴,邗江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男子李某採用扳斷防盜窗窗條的手段入室,利用被害人的錯誤認識與被害人發生性行為,其行為符合強姦罪的構成要件,被判處有期徒刑 4 年。
然而,李某對此判罰並不認可,提起上訴。
李某自稱,事發當天晚上喝過酒後,想回到自家在該事發小區的房子裡,但因為醉酒沒找到鑰匙,於是下樓來到王女士家窗前,誤認為是自家的窗戶,於是用手扳斷窗條入室。
但法院查明,有多位證人證實,李某當天雖然喝了酒,但頭腦清醒,說話清楚。其家屬也證明,李某並不經常在該小區房子內居住。偵查機關還查明,李某入室後,曾在王女士家中多個房間走動窺視。這些舉動均證實李某系故意實施犯罪,其辯解並不能成立。近日,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二審宣判,駁回李某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