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西安音樂學院一系領導被指性騷擾女生致其自殺一事持續引發關注。《緊急呼叫》從該校相關人士處獲悉,涉事者梁某平時喜歡和女生開玩笑,和學生沒有把握好分寸和距離。此外,梁某在學校認乾女兒一事基本屬實。相關人士還透露,2019年4月,學校就對梁某做出停職處理,也曾在會上以其為反面案例,督促教師引以為戒,抓好師德師風。目前,陝西省紀委已對此事立案調查。
作者/熊丙奇 教育學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11月18日,西安音樂學院一系領導被指性騷擾女生致其自殺一事引關注。新京報記者從該校相關人士處獲悉,涉事者梁某平時喜歡和女生開玩笑,和學生沒有把握好分寸和距離。此外,梁某在學校認乾女兒一事基本屬實。目前,陝西省紀委已對此事立案調查。
這名系領導是否涉嫌性騷擾,還需要司法機關介入調查,因為性騷擾不只是師德問題,還是法律問題。而從媒體報導的信息看,這名系領導在學校認乾女兒的做法,已經突破師德底線,這不是沒有把握好分寸與距離,而是不清楚教師的職責。構建良好的師生關係,必須「教師是教師,學生是學生」。
也許在這名系領導看來,認乾女兒是為了體現與學生的「親近」,但此舉存在三方面問題。其一,被認乾女兒的學生,自己情願嗎?由於當事教師是系領導,和學生的地位並不對等,面對老師超出教師倫理的非分要求,學生出於各方面因素考慮很難拒絕。近年來,類似教師讓學生叫「爸爸」的事不止一起,都造成學生產生嚴重心理問題。
其二,教師認學生為乾女兒的目的是什麼?眾所周知,在當今的輿論場裡,「乾爹」、「乾女兒」是帶有負面意味的。教師認學生為乾女兒,讓乾女兒坐在自己腿上,給自己按摩,這是超出正常師生關係的行為,不能以「認乾女兒」為名合理化。據媒體報導,女生在留下的遺書中寫道,「他總以長輩的名義摟著我,或者讓我坐他腿上,摸來摸去,親來親去」;女孩父親提到,「大約從大一的下半學期開始,梁某就以入黨為由開始騷擾女兒,多次接近他的孩子,並逐漸發展到摟抱,甚至讓女兒去他的辦公室,以及去他家裡做各種非常下流的動作,李先生說由於孩子害怕,根本不敢把事情告訴家裡。」
其三,認學生為乾女兒,還影響對學生的公正評價,是濫用教師職權,威逼利誘學生。這是有的對學生圖謀不軌的教師的「招數」,通過與學生建立所謂的「親密關係」,給學生評優、評獎的好處。這是自身師德的敗壞,也破壞學校的教風、學風。
陝西省紀委已對此事立案調查,可能是因為女生父母舉報「梁某曾向他們索要十六萬七,還威脅孩子不讓她發聲。」而從此事的性質看,司法機關和學校都要啟動調查。司法機關要調查這名系領導是否存在對學生的性騷擾行為,如果查證屬實,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學校應該結合司法機關的調查結果,按照師德規範,給予其相應處理。至於如果紀委調查查證其有索要金錢的行為,則屬於犯罪了,要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責。
而透過這起事件,需要在我國高校,進一步明確師生關係的邊界,要建立禁止教師與學生發生師生戀,認乾爹、乾女兒、乾兒子等所有曖昧關係的基本制度。我國教育部於2018年發布的《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明確,高校教師不得與學生發生任何不正當關係,嚴禁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行為。這裡的不正當關係,主要指違背倫理的性關係,而非其他帶有曖昧色彩的關係。比如,已經成家的教師和學生「談戀愛」,這屬於不正當關係,而單身教師和學生「談戀愛」則不被認為是不正當關係,屬於成年人之間的正常交往;再比如,有的教師在和學生相處時,稱把學生當自己的孩子,這通常被認為是老師「愛生如子」,但這種「愛」是否變味,只有當事的學生知道。
為防止師生關係的異化,應該明確禁止一切師生戀和可能造成違背教師倫理的親密關係。美國高校,從上個世紀80年代起,為治理教師對學生的性騷擾,就明確提出禁止師生戀,最初還指針對有直接師生關係(如學生的任課教師、導師)的教師,近年來,進一步把禁令擴大到所有教職工,主要原因是教職工和學生的權利、地位不對等,教師和學生建立親密關係,很難判斷學生是否真出於自願,另外,只要有親密關係,就可能帶來利益關係,影響對學生的正常評價,而且,一旦發生情感糾紛,不但當事教師會被捲入性騷擾、性侵的指控之中,學校的聲譽也受到嚴重影響。如果教職工要和學生發生親密關係,必須做出選擇:離開本校,不再有師生關係。這是我國可以借鑑的做法,以此讓師生關係變得清晰,除了教學關係外,不要摻雜任何其他利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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