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清明節,在浙江省金華市橫跨婺江的城南橋上,擺放著一束束黃菊花。事情已經過去近5年了,市民們依舊不忘來悼念捨己救人的英雄孟祥斌。他們中有老人,有兒童,有企業家,也有打工者。
2007年11月30日,第二炮兵某飛彈旅機要參謀孟祥斌帶著妻女在江邊散步,突遇一名女青年落水,他立即跳進冰冷的江水中救人,女青年得救了,而孟祥斌卻獻出了年僅28歲的寶貴生命。
孟祥斌捨己救人的故事感動了無數人。隨後,他被追認為革命烈士,入選「感動中國人物」。2009年5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籤署命令,追授孟祥斌「捨己救人模範軍官」榮譽稱號。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英雄人物,在他見義勇為犧牲後,名字卻被金華當地一個市民註冊成「夢祥斌」商標,用於商業運作轉賣牟利。去年年底,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正式受理孟祥斌生前部隊提出的撤銷申請,此案也成為國內首個因「傍英雄」、「傍英烈」而被依法提請撤銷的商標案。
英雄犧牲一個月後,姓名就遭到搶註,商標註冊人說「價格可以面談」
陳雲海是第二炮兵某飛彈旅政治部保衛幹事,也是孟祥斌生前一起工作多年的戰友。2010年9月,陳雲海所在的旅政治部接到駐地市民舉報:當地一家保健服務公司將「夢祥斌」註冊成商標,在街頭巷尾到處張貼,尋求轉賣。
陳雲海和該旅政治部原主任華國生立即趕到現場,只見在一棟陳舊的樓房牆面上,張貼著一幅「夢祥斌」商標合作推介廣告,廣告的上方寫著「他為駐地創名牌,永創英雄精神在」,中間「夢祥斌」的字樣最為顯眼,下面寫著「註冊人:民生疼痛癌症康復院方醫師」,還附有聯繫電話和地址。
這樣的「商標合作推介」廣告,在金華市大街小巷還貼了不少,陳雲海對此廣告作了照相取證。駐地媒體也聞訊趕來,對此事進行了報導。當地媒體記者以買商標為由,曾與註冊人進行過電話對話。
「你如果想要的話,價格我們可以當面談,而且轉讓的一切手續我都可以幫你辦理的。」方醫師在電話中說。
「這個商標的名字和英雄『孟祥斌』很相似,合不合法?在金華的影響可能不好吧?」記者問。
電話裡,方醫師說:「我和孟祥斌是認識的,當初和他商量過的,所以可以用這個商標名稱,這個商標絕對合法,這一點你們完全可以放心。」
筆者近日來到金華市工商局,在商標廣告監管處,工作人員打開了國家商標局主辦的「中國商標網」,查詢「夢祥斌」商標的註冊信息。
註冊信息顯示,該商標的使用商品為服裝,包括嬰兒全套衣、駕駛員服裝、防水服、鞋、帽、手套、圍巾、腰帶、婚紗。註冊人為金華市之本保健服務有限公司,有效期限為201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6日。該商標申請日期為2008年1月4日,也就是在孟祥斌犧牲剛剛一個月便遭搶註申請的。
金華市工商局工作人員介紹說,金華市之本保健服務有限公司營業執照早已被工商局吊銷,公司法人代表是方冬生。
筆者電話聯繫方冬生後,在一家社區的民營診所找到了他。當問起最初註冊這個商標的想法時,他閉口不談,只是反覆強調「不放棄商標擁有權」。
在當地媒體的公開報導中,筆者看到了他最初的解釋。方冬生說:「孟祥斌救人犧牲的英雄事跡發生後,我被深深感動了,有時連做夢都會夢見他,於是就突發靈感,想著是不是能用他的名字申請一個商標,讓他的精神發揚光大。把『孟』改成『夢』,一是取個諧音,讀著順口,二是『夢』為動詞,意為想念,好讓大家永遠懷念他。」
經過一系列程序,2010年8月商標正式註冊成功。隨後他便到處張貼「夢祥斌」商標合作推介廣告,尋求出租或轉賣。在當地媒體的報導中,他說,打廣告的目的是為了尋找合作夥伴或將商標轉讓,至於價錢要與對方商談。他說:「申請商標是為了創品牌,還得有敏感性,要搶在別人前頭。」
借英雄的名字賺錢,這是對英雄的褻瀆
在古城金華,孟祥斌英勇救人的事跡家喻戶曉。談及把英雄的姓名搶註成商標並尋租轉賣,有的市民讚嘆方醫師「頭腦靈活,商業意識強」,有的則認為這是對英雄的不敬。
「雖然『夢祥斌』和『孟祥斌』只有一字之差,但後邊的兩個字不變,前面的字又是諧音,我們一看到這個商標,就自然而然想到英雄孟祥斌。」家住金華市柳湖花園的女會計師楚瑞說,「孟祥斌送行大會我參加了,在我們老百姓心中,孟祥斌就是英雄的符號,孟祥斌在大家心裡是聖潔的。現在把英雄名字與商業混在一起,這樣做有損英雄的形象。」
「這個商標的意圖太明顯了,就是想借英雄的名字賺錢。將英雄的名字搶註成商標,還堂而皇之地印到街頭廣告上轉賣,這是對英雄的褻瀆。」浙江師範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毛醒策說。
「對於這種行為,我決不能接受,祥斌也根本不認識這個方醫師。」孟祥斌妻子表示,「即使孟祥斌不是一個救人英雄,哪怕只是一個普通的逝者,也應該對他保持基本的尊重,而不是拿他當搖錢樹,這讓九泉之下的他如何安息?」
孟祥斌生前所在部隊政委徐國明說:「每年清明節、部隊執行任務等時候,我們都會面對孟祥斌銅像宣誓,孟祥斌精神時時激勵著全旅每一名軍人。英雄的形象是不容褻瀆的,如果有人蓄意把英雄姓名拿來進行商業炒作,孟祥斌生前戰友一定不會答應。」
「如果是公益的,由政府組織來註冊,成為金華的一個公益品牌,我相信老百姓都會參與進來的。如果被一個與英雄毫無關係的人私人擁有,並進行商業運作,這是對英雄形象的傷害。」家住柳湖花園的公務員朱建軍說。
那是不是雷鋒等名人的名字都應該註冊成商標,進行商業推廣
施愛芝是浙江勇佳律師事務所的一名資深律師,也是金華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名成員。按照法律援助中心的職責劃分,她義務負責部隊的涉法維權工作,因此也成為「夢祥斌」商標案的代理律師。
「這個案子有個容易讓人誤解之處,就是從程序上看,這個商標經過了一整套審批程序,理論上講是可行的。比如,在商標的初審公布期,所有最新註冊的商標都將被公示3個月,如果其間任何人有異議,可以向商標局反映,像『夢祥斌』這個商標,應該是沒有人提出異議,最後通過初審成功註冊的。」施愛芝律師說。
對此,該旅保衛科長夏在旺滿臉無奈,他說,部隊由於受特殊任務性質所限,軍人不會專門登陸網際網路瀏覽商標公示情況,更何況部隊長年累月在外執行軍事訓練任務,也根本不知道商標公示的事情。
「但是,孟祥斌是一個公眾人物,是一個英雄人物,利用諧音拿他的名字來搞商業行為,這是一種惡意行為。」施愛芝律師說,「雖然該商標已經獲準註冊,但應當屬於註冊不當商標,依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可以申請撤銷。」
針對註冊人「註冊商標是為了懷念孟祥斌」的說法,浙江勇佳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朱國勇律師說,商標是一種經濟產物,是有商業價值的,不是用來懷念的,並且他的懷念也不能建立在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更不能據為己有,這種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浙江師範大學法政學院副教授餘功雄說,《商標法》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這個在先權利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權。孟祥斌在金華甚至在全國都是一個公眾人物,具有特定的意義,同時從商標註冊人的陳述來看,其搶註意圖非常明顯,是侵害了孟祥斌的姓名權,這是撤銷該商標的一個法律依據。
浙江厚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魯邦升,是中國政法大學的在讀博士生,他對此商標案頗為關注,曾在網上連發《孟祥斌,若是你泉下有知願意被人商業利用嗎》、《孟祥斌,如果你要維權容易嗎》等4篇系列評論。他說:「《商標法》規定,違反公序良俗的標誌是不得註冊為商標的。從他註冊行為本身看,帶有一種投機性,並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廣告推介,據為己有,損害了社會道德,有違公序良俗,這屬於註冊不當,可以申請撤銷。」
撤銷商標,一是由註冊人主動提出撤銷申請;二是由孟祥斌家人或孟祥斌生前所在部隊提出撤銷申請。讓註冊人主動撤銷,既能避免冗長繁雜的裁決程序,又能和諧徹底地解決問題。施愛芝律師和旅保衛科人員,多次找到註冊人方冬生醫師,就商標撤銷一事與他協商溝通,希望他能從維護英雄孟祥斌的名譽權和形象權,尊重烈士遺屬感情的角度考慮,主動撤銷「夢祥斌」商標。
然而,多次協商均遭拒絕。2010年11月20日,孟祥斌生前部隊正式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申請。
在施愛芝律師提供的材料裡,筆者看到撤銷申請理由為:其一,孟祥斌是被授予「舍已救人模範軍官」的英雄人物,影響著廣大公眾,被申請人的商標「夢」與「孟」雖然不同字,但兩字諧音,且「祥斌」兩字完全一致,讓廣大軍民馬上會聯想到孟祥斌,這是利用孟祥斌的名字獲取不當利益,褻瀆了孟祥斌精神,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
其二,商標註冊成功後,被申請人便在金華開展商業推介合作活動,給社會帶來了不良影響。
其三,被申請人宣稱,註冊商標是為了紀念、宣揚孟祥斌精神,按其邏輯推理,那是不是雷鋒等名人的名字都應該註冊成商標,都應該進行商業推廣,都應該被私人據為己有,顯然這種說法是不成立的。
為此,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八款「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的規定,被申請人以不正當的手段,藉助英雄的社會知名度,為其謀取利益,不僅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且對社會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懇請商標評審委員會充分考慮申請人所提事實和理由,撤銷爭議商標。
去年冬天,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向孟祥斌生前所在部隊發函,正式受理商標撤銷案。隨後,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向被申請人發出答辯通知,並將答辯書郵寄給申請人以進行質證。
方醫師在答辯書中多次強調,申請人舉證不出註冊人獲利的實質證據,這個商標並未賣出一分錢,並未有害社會主義道德風尚。
經施愛芝等律師的參與,孟祥斌生前所在部隊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了質證書。質證書中指出,被申請人抗辯其未曾從這個商標中獲利,該抗辯就跟「一個小偷偷了他人的財物,被抓獲時卻說他還未將財物兌現,不是小偷」一樣的道理,該商標變成他私人財產的一部分,是不爭的事實。
據施愛芝律師介紹,至今還沒有收到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抽組評審委員小組的函,此商標撤銷案可能還要有很漫長的路要走。
還有人直接搶註了「孟祥斌」的商標,使用商品是衛生紙、訂書釘
就在筆者採訪接近尾聲時,商標案又出現了戲劇性一幕。
浙江廣宇商標事務所的負責人周國榮,在業界頗有名氣,他一直關注著英雄孟祥斌商標案的進展情況。採訪期間,他向筆者提供了一個驚人信息:山東齊河有一個叫李繼華的人,直接註冊了「孟祥斌」商標。而山東齊河正是孟祥斌的老家。
在他提供的資料上,筆者看到該商標註冊使用商品是衛生紙、寫字紙、書籍封皮、訂書釘等,使用時間自2010年8月28日至2020年8月27日。也就是說,兩人在同一個月內,搶註了孟祥斌的姓名。
「這兩個案子,無論是諧音搶註,還是完全相同搶註,都是一樣的惡意搶註性質。」周國榮說,這兩個案子可合併到一起處理,而當務之急,一是申請快速進行撤銷,二是申請對「孟祥斌」三字實行保護,跟「孟祥斌」有關的名稱不予核准註冊,徹底杜絕此類問題。
「如果這次能成功註冊孟祥斌,那下一次就會有人惡意搶註郭明義、徐洪剛等,只要你出現一個英雄,就會有人瞄準這個有『錢景』的市場,因此必須認真對待這個嚴肅問題。」朱國勇說。
「傍英雄、傍英烈成為商標註冊的一個新情況,這不同於傍娛樂明星、傍體育明星等,畢竟他們都屬於商業運作的產物,從事的就是商業活動,而英雄、英烈們體現的是一種為人民服務、為人民獻身的精神,跟商業是扯不上的。」金華工商局廣告商標監管處的工作人員說,「國家商標法將要進行修訂,可以通過社會各方面共同努力,將此新情況寫進法律層面,填補有關空白。」
毛醒策說:「英雄、英烈是聳立在全國人民心中的豐碑,是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在成千上萬群眾接受心靈洗禮的時候,卻有人惡意利用他們的名字謀利。」
「希望徐洪剛、郭明義等不會遭遇惡意搶註的命運。」毛醒策教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