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遇見前方有車輛橫在路上擋住去路,你會選擇跨越雙實線逆行繞過,還是停在原地等待?近日,市民安先生因為選擇停車等待,受到了交通處罰。
2020年10月19日,市民安思潔在開車前往凱德廣場購物時,路遇前方車輛橫向停放在道路上,於是停車等待。在他車後的車輛紛紛跨越雙實線從對向車道繞行,但他認為這種逆行的做法不對,於是依然在原地等待。
「我當時的第一感覺是前車在倒車,但是經過車輛不讓他,所以我就想讓他先倒過去,所以停車把路給他騰出來。」安思潔說。
等了差不多2分鐘後,安思潔發現,前方車輛在具備倒車條件的情況下還是沒有倒車。
「我就懷疑這個車子可能壞到了路上,但是他沒有樹立紅色的警示標誌,我感覺他應該是小故障,很短的時間就能夠運行。而且我是要左轉到停車場,需要轉大彎,那輛車剛好在停車場入口。」安思潔說。
原地等待了約5分鐘後,前車還是不見動靜,最終,安思潔繞過前車,駛入停車場。
可是,讓安思潔沒想到的是,約一周後,他收到了綿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的通知,稱他當時在會仙路上停車屬於違法行為,對他進行罰款100元、記3分的行政處罰。這讓他很不理解。
安思潔認為,壓雙實線逆行,或者在禁停路段停車,正常情況下兩種行為都是交通違法行為。但是,當前方有車輛擋住去路時,為什麼逆行就不會遭受處罰,而停車等待要受處罰?
「根據道交法的規定,左側通行,這是典型的違法逆行行為。不能因為別人逆行,就認為我不逆行也違法,我守法行為還變成了違法行為。」安思潔說。
安思潔是一名法律工作者,2020年11月12日,他用一紙訴狀,將綿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告上了法院。
直播綿陽記者查看該案件的行政判決書看到,經開區法院基於「此時段有多輛機動車從原告車輛左側道路駛過,且該路段沒有發生交通堵塞」等原因,駁回了安思潔的訴求。
「我認為這種導向顯然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我已經將這個案子向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安思潔說。
直播綿陽記者聯繫到綿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待二審結束後,將會對該事件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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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鄧堯
責編:張燁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