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臨洮派出所所長為毒販改年齡減刑被逮捕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07日 10:43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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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洮縣公安局對趙樹德一案諱莫如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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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本該被判重刑的毒販,卻因在派出所將年齡改小8歲,變身「未成年人」,而僅獲罪7年,其同案犯2人死刑、3人死緩;8年後,秘密敗露,當年為其改年齡的派出所所長被逮捕,而已刑滿釋放的毒販仍逍遙法外。
那麼,8年前究竟發生了什麼?派出所所長為何幫助犯罪嫌疑人修改年齡?日前,本報記者在甘肅省臨洮縣進行了採訪———
時光回溯到8年前。
1998年5月份,甘肅省廣河縣的6名毒販在上海販毒時,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滬甘兩地警方共查獲涉案毒品6000餘克。隨後,經上海的法院審理,6名毒販中,2人被判處死刑,3人被判處死緩,唯獨一名叫「張志龍」的案犯,卻因實施犯罪時「不滿16周歲」,僅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同案犯刑滿釋放牽出「改齡」黑幕
「公安民警將嫌疑犯的年齡改小整整8歲,我還是第一次聽說,膽子太大!」
當時負責審理此案的司法人員並不知道,這個「張志龍」,其實是這個販毒集團的核心人物之一,他的真名叫馬格麥,「張志龍」這個名字是偽造的,而且年齡也是假的,被整整改小了8歲。這個1974年3月1日出生,到案發時已24歲的青年,搖身一變成了不到16歲的未成年人。
2006年,馬格麥刑滿釋放,從上海回到了老家。他的出現讓同案犯的家屬十分震驚,當年的販毒集團頭頭,為何重獲自由?同案犯家屬將這些疑問舉報到了紀檢部門。
隨著相關部門的深入調查,一個黑幕逐漸浮出水面———8年前,時任臨洮縣公安局站灘派出所所長的趙樹德,幫助馬格麥將其戶口從祖籍廣河縣遷到站灘派出所,並為他改名、改小年齡,這才使馬格麥「成功」逃罪。
今年9月19日,趙樹德被檢察機關帶走。而頗具諷刺意味的是,被捕時他的職務是臨洮縣公安局禁毒辦副主任。
「公安民警將嫌疑犯的年齡改小整整8歲,我還是第一次聽說,膽子太大!」一位在臨洮政法系統工作20餘年的幹部這樣評價趙樹德。
改小年齡實是「未雨綢繆」
「這麼做,很可能就是為一旦被抓後找好退路。」
令人驚訝的是,趙樹德幫馬格麥辦假身份證、改小年齡,並不是在其販毒被捕後的「補救措施」,而是在其去上海前就已辦好。「這麼做,很可能就是為一旦被抓後找好退路。」甘肅定西市檢察院一位檢察官分析。
經記者調查核實,當年,馬格麥的家人找趙樹德幫忙,也是轉了幾層關係。8年前,甘肅省廣河縣居民馬格麥在其女友的幫助下,由其女友的母親胡某找到臨洮縣公安局民警馮某,馮某又找到時任臨洮縣公安局站灘派出所所長的趙樹德,為其辦理了姓名「張志龍」,出生「1980年5月10日」,住址「臨洮縣站灘村上街社」的假身份證。
從地圖上看,位於定西市的臨洮縣和位於臨夏回族自治州的廣河縣東西相鄰,中間只隔了一條洮河,「所以他把戶口從廣河遷到臨洮轄區的站灘鄉也是很自然的。」那位檢察官說。
據了解,馬格麥在上海販毒被抓後,由於本人交代的出生日期是1982年5月20日,與那個名為「張志龍」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不符,上海市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為了核實該罪犯的真實年齡,曾專門向臨洮縣公安局站灘派出所發出協查函,要求協助核查該罪犯的真實年齡。
臨洮縣公安局站灘派出所接函後,所長趙樹德感到事態嚴重,但他不想著及時糾正,而是決定一錯再錯。
涉案民警不止一人
「另一涉案民警好像在110指揮中心工作,而且是案發後公安機關主動帶到檢察院的。」
趙樹德與胡某、馮某商量後,又找到站灘鄉站灘村的文書編造了以胡某為「戶主」的虛假常住人口登記簿,將「張志龍」編造為胡某的外甥,和胡某的女兒張某一起編造在以胡某為「戶主」的站灘鄉站灘村常住人口登記簿上。
一切安排妥當後,站灘派出所為上海檢察機關出具了「張志龍」的出生日期為1982年12月28日的戶籍證明。這樣,上海檢察機關依據站灘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以「張志龍」犯罪時不滿16周歲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也按犯罪時未成年判處「張志龍」有期徒刑7年。
同案犯家屬的舉報讓這一切在8年後真相大白。
趙樹德改齡一案,是由臨洮縣檢察院主辦,定西市檢察院督辦的。目前,趙樹德正在異地關押。「由於案子還沒有開庭,具體細節我們不便透露。」臨洮縣人民檢察院馬檢察長解釋。
同時,馬檢察長透露,涉案民警有兩人,除了趙樹德外,還有當年在站灘派出所一名負責戶籍管理的內勤。
據了解,這名涉案的民警姓姚,被檢察機關帶走時,也在臨洮縣公安局工作。「另一涉案民警好像在110指揮中心工作,而且是案發後公安機關主動帶到檢察院的。」一位知情者透露。
當地公安機關諱莫如深
「不清楚,我們才來,和他(趙樹德)不熟。」
坊間對趙樹德一案知之甚少,當記者提起這個名字時,臨洮多數市民一頭霧水,「不知道這個人,沒聽說這回事。」即使少數人隱約記得趙樹德,也是從甘肅媒體的報導中略知一二。
但趙的落網在臨洮警界卻引發了一片震驚。2006年11月2日上午,記者來到臨洮縣公安局。正對二樓樓梯口,就是趙樹德曾經工作的地方,金黃的門牌上刻著3個紅字———禁毒辦。這是一個不足9平方米的小房間,一張床、兩張桌子,還有一臺嗡嗡作響的電腦,把這裡填得滿滿當當,靠右手的桌子曾經屬於趙樹德。
如今,辦公設備還在,主人卻已換了。兩名從鄉鎮臨時借調的年輕人正在統計數據。「禁毒辦基本上是個文職工作,主要就是統計數據,做各類表格。」借調的蘇某一邊看電腦一邊說。他稱,他們是10月份才從鄉鎮抽調過來,「禁毒辦總共3個人,一個副局長兼主任,還有趙樹德和另一人負責具體工作。」
蘇某稱自己不清楚趙樹德的事,說他們才來,和所有人都不熟,也沒聽其他人說起過,消息還是從報紙上看的呢。
與蘇某一樣,臨洮縣公安局的其他民警一聽記者提起趙樹德,紛紛表示:「不清楚,我們才來,和他不熟。」而局長韓維東則以在外地學習為由,婉拒了採訪。其餘領導則表示案子已移送檢察院,「我們不好表態。」
據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員透露,趙樹德調到禁毒辦時間不長,還是今年上半年的事,原來在辦公室當主任,新局長來後才調的。
而趙樹德8年前為毒販改齡時工作的臨洮縣公安局站灘派出所更是對此事一無所知。這個只有3個正式民警的派出所經常換人,「8年前的事,已沒人能說清了。」站灘派出所一民警無奈地說。
可能以徇私舞弊罪起訴趙樹德
「8年後很多證人找起來很難,趙樹德自己也不承認受賄4.5萬元一說。」
日前,有媒體披露趙樹德在為毒販改年齡時,曾受賄4.5萬元,但就這一點,馬檢察長並未確認。「他肯定收好處了,但到底收了多少錢,是不是媒體披露的4.5萬元,現在還沒有證據能證明。」但他表示,以站灘鄉1998年的經濟水平,如果真是4.5萬元,就不是個小數目了。
同樣的說法,也在定西市檢察院被印證。3日下午,一位檢察官對記者說:「起訴的罪名很可能不是受賄,而是徇私舞弊,而且檢察院在抓人辦案之初,也是以涉嫌徇私舞弊的思路展開工作的。」
之所以暫未涉及受賄,因為取證非常困難。「相隔時間太長,8年後很多證人找起來很難,趙樹德自己也不承認受賄4.5萬元一說,更沒有其他證據能證明。」這位檢察官透露,在廣河縣販毒的人不少,調查人員只要一說是販毒的事情,不少家庭就人人自危,「都害怕扯上自己家人,假話說起來一串串,讓人很頭疼。」
直到目前,只查明趙樹德收受了馬格麥親屬送的宰殺的全羊、菸酒,還有二三百元現金。
同時,這位檢察官證實,馬格麥還未歸案,估計聽到風聲跑了。不過他透露,馬格麥是否歸案,對檢方起訴趙樹德有一定影響,但應不會有太大阻礙。
「這個案子最早要到年底才能開庭。」這位檢察官說。
8年前的審判為何無人質疑
「上海警方當年為什麼只向站灘派出所發函詢問,而不親自為馬格麥測骨齡。」
8年前的這個案子,是由上海檢察院提起公訴,並由上海法院宣判的。判死緩的3個罪犯,至今依然在上海服刑。
可是,當時為何沒人質疑?定西市檢察院一位檢察官解釋:「當年雖有案犯家屬到上海旁聽,可一旦確定是未成年人,馬格麥就不會被公開審理,所以無論是同案犯還是其家屬,不知情也就很自然了。」
同樣,恰恰是在上海審判,也為趙樹德給馬格麥改身份創造了「有利」的外部條件。「正是遠在上海,他們才敢大膽造假身份,」這位檢察官說,「如果是在當地審,地方就這麼大,就這些人,誰不清楚誰?」
但這位檢察官也認為,上海警方太馬虎,「當年為什麼只向站灘派出所發函詢問,而不親自為馬格麥測骨齡?」
雖然馬格麥仍未歸案,但他一旦落網,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那麼,對馬格麥如何重新定罪量刑呢?
陝西嘉瑞律師事務所律師朱佔平介紹,像這樣的判決,在近年來的刑事判決案例中並不多見,這是個典型的漏罪。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
「如果要改正,人還是應移送到上海,由8年前審判他的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啟動再審,」朱佔平說,「上級人民法院也可按照這個程序指定原審法院再審,上級檢察院也可以用抗訴進入再審程序。」
「只要人被移送過去,再審不會太麻煩。」朱佔平分析。
同時朱佔平介紹,由於時隔8年,《刑法》對販毒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已有了變化,「重判應本著從舊兼從輕的原則。如果8年前的標準輕,就按8年前的,反之就按現在的。」
可一旦重判,法院如何處理馬格麥已坐牢7年的事實?「如果是判有期徒刑,就減掉7年,但如果是無期、死緩或死刑,那就沒辦法了。」朱佔平說。本報特派甘肅記者馮強文/圖
責編:常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