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5 17:5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走過金黃的秋,漫步白色的雪,徜徉碧綠的春,喜迎火紅的夏,時間飛逝,轉眼就是一年。不知不覺中,我在城頭法庭已經度過了一年的時光。
初到城頭法庭的我,看什麼都是新鮮,聽什麼都是興趣,滿懷著憧憬、期待,還有擔心自己無法轉變角色的忐忑。一年的時間,我熟悉了城頭法庭的人、熟悉了法庭後面的清風園、熟悉了那三顆碩果纍纍的柿子樹,更熟悉了轄區內樸實的村民和那一口腔調滿滿的贛榆方言。
「法庭不大連社會,法槌雖小重千斤。人民法庭審理的大多是家長裡短的案件,官司不在大小、糾紛不在難易,都影響一方穩定,涉及當事人切身利益。」羅連書法官的這句話,引起了我深深的共鳴。這一年,我跟隨法官調查了因嗜酒如命需要到康復醫院治療引發夫妻關係破裂的離婚案件,走訪了生養四個兒子卻無人為八十歲老婦養老的贍養糾紛,審理了因一塊界碑石引發的「流血戰爭」。一年多的時間,我協助辦理案件433起,真切體會到人民法庭的法官不僅要上得三尺法臺,居中裁判,也要下到田間地頭,調查勘驗。跟隨法官,我曾深入農家,為分家析產糾紛、相鄰糾紛案件走到承包地中丈量土地,曾多次上門為離婚夫妻清點共同財產,也曾頻繁到銀行、派出所、村委會、政府機關調取證據,調查案件。
一年的工作,讓我深刻感受到基層人民法庭作為法治的最前線,所擔負的職責、使命。在法庭, 我遇到最多的當事人是農民,他們嘴邊常掛的一句話就是「我說的都是實話,法官要是不信可以到村裡找人調查」。培根曾有言:「一次不公正的判決,其惡果相當於十次犯罪」,身在法庭,我們不光要考慮案件的真相、判決的公正,更要關心這樣的判決村民能否看得懂、理解得透。調解的好處在人民法庭尤為明顯,村民也許聽不懂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但他們有著「說事實、講道理」的樸實邏輯。工作一個月時,我就給自己立下規矩,逢案必先調解,不論是訴前還是訴中,只要是分配給我處理的案件,我都能做到先進行電話調解。但凡當事人在通話中給我釋放存有調解希望的信號,我必會約他們到法庭面談。俗語有云:「理不辯不明,燈不點不亮」,只要雙方能說真話,即使調解過程中存在爭鋒相對,都可以在尋找真相的過程中讓他們看到自身的問題,釐清雙方的責任,加之我對法律規定的解釋,比較容易促成雙方握手言和,解決紛爭。如果實在調解不成,在判決送達之前,我也會對他們進行法律釋明,讓他們明白判決背後的法律規定,認識到判決的公正,將「不公」的惡果扼殺在萌芽中,實現真正的服判息訴。
初來法庭的我,總以為能遇上什麼大案、要案,但這一年,我處理最多的卻是雞毛蒜皮糾紛引發的案件。這些案件也許標的不大、事實單一,但卻牽扯著家庭的完整、鄰裡的和睦、當事人對法庭公平正義的肯定。我不敢不細心,不敢不盡心,我只願在城頭法庭的方寸天地灑一段真情、獻一片赤誠、盡一份力量,讓有糾紛者化幹戈為玉帛,向他們傳遞法治的溫暖和力量。
供稿/周正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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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法官文苑丨灑一段真情 獻一片赤誠——我的法庭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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